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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T 748-2026 水电气计量差错的退补量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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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差错   计量   水电   DB31   748
资源简介

  ICS 27.010

  CCS F 01 31

  上 海 市 地 方 标 准

  DB 31/T 748—2026代替DB31/T 748—2013,DB31/T 1148—2019,DB31/T 1149—2019

  水电气计量差错的退补量核算方法

  Calculation methods of refund quantity for water, electricity

  and gas metering fault

  2026- 05 - 01 发布 2026 - 08 - 01 实施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1/T 748—2026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31/T 748—2013《电能计量差错的退补电量核算方法》、DB31/T 1148—2019《水量计量差错的退补水量核算方法》和DB31/T 1149—2019《燃气计量差错的退补气量核算方法》。本文件以DB31/T 748—2013《电能计量差错的退补电量核算方法》为主,整合了 DB31/T1148—2019《水量计量差错的退补水量核算方法》和 DB31/T 1149—2019《燃气计量差错的退补气量核算方法》的内容,与DB31/T 748—201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修改了标准名称(见封面);

  b) 修改了标准适用范围(见第 1 章);

  c) 增加、修改和删除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第 3 章);

  d) 将“差错值的确定 ”改为“水量差错值的确定 ” (见 4.2,DB31/T 1148—2019 的 5);

  e) 修改了水量计量器具超差状况的差错水量核定的相关要求(见 4.2.1,DB31/T 1148—2019 的5.1);

  f) 将“水量计量仪表”改为“水量计量器具 ”(见 4.3.1、4.3.2.1、4.3.2.2、4.4.2.2、4.4.2.3, DB31/T 1149—2019 的 6.1、6.2.1、6.2.2、7.2.2、7.2.3);

  g) 修改了退补水量核算方法中比较核算法的相关要求(见 4.4.4,DB31/T 1148—2019 的 7.4);

  h) 删除了“电能计量偏差 ”,将互感器额定二次负荷不符合规定和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超过纳入电能计量器具超差(见 2013 年版的 4.2);

  i) 将“差错值的确定 ”改为“电能差错值的确定 ” (见 5.2,2013 年版的 5);

  j) 将“电能表时钟累积计时误差超差 ”改为“电能表时钟示值误差超差 ”,并修改了电能表时钟示值误差超差的相关要求(见 5.2.1.3, 2013 年版的 5.1.3);

  k) 修改了电能计量器具故障和电能表时段参数设置错误状况的差错值确定的相关要求(见5.2.2.1、5.2.2.4, 2013 年版的 5.3.1、5.3.5);

  l) 修改 了 电能表时钟示值误差超差和 电能计量错误状况 的差错 电量核定 的相关要求( 见5.3.1.2、5.3.2, 2013 年版的 6.1.2、6.3);

  m) 修改了电能表时钟示值误差超差状况退补电量的核算方法的相关要求(见 5.4.2.3, 2013 年版的 7.1.3);

  n) 修改了判定超声波燃气表超差所使用的技术依据(见 6.1.1.2,DB31/T 1149—2019 的 4.1);

  o) 将“差错值的核定 ”改为“燃气差错值的确定 ” (见 6.2,DB31/T 1149—2019 的 5);

  p) 修改了退补气量的核算方法总则的相关要求(见 6.4.1,DB31/T 1149—2019 的 7.1);

  q) 将附录 A 修改为附录 C 、附录 B 修改为附录 D 、附录 C 修改为附录 E 、附录 D 修改为附录 F (见附录 C、附录 D、附录 E、附录 F,2013 年版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

  r) 增加附录 A、附录 B、附录 G、附录 H(见附录 A、附录 B、附录 G、附录 H)。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和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供水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供水调度监测中心、上海市燃气管理事务中心、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燃气有限公司、上海市供水水表强制检定站有限公司、上海市电能表强制检定站、上海市燃气设备计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市计量协会、上海市供水行业协会、上海水表厂有限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营销服务中心(计量中心)、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南供电公司、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上海海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前卫表业有限公司、上海升川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徐振兴、陈超、刁蓉梅、方芳、莫非、王晋、陈峥嵘、俞婷婷、白金超、尹渭、刘辰庆、王灿、石雷兵、杨连青、杨凌辉、刘虹昕、沈荣、汪瑞清、吕立、顾晨妍、周立伟、顾瑞彦、朱碧玉、陈士忠、惠云涛、沈华、顾星辰、王育辉、殷瑛、季艳、李福增。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3年首次发布DB31/T 748—2013《电能计量差错的退补电量核算方法》;

  ──2019年首次发布DB31/T 1148—2019《水量计量差错的退补水量核算方法》;

  ──2019年首次发布DB31/T 1149—2019《燃气计量差错的退补气量核算方法》;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一同并入DB31/T 1148—2019和DB31/T 1149—2019。

  水电气计量差错的退补量核算方法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电气计量差错的归类、差错值的确定、差错量的核定和退补量的核算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直接与公共供水企业(以下简称供水企业)进行贸易结算的水量计量装置发生计量差错时退补水量的核算,参比频率为 50 Hz、电压等级为 220 V~500 kV 与电网企业直接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发生计量差错时退补电量(有功)的核算, 以及直接与供气企业贸易结算的燃气计量装置[工作压力不大于 0.4 MPa(表压)的城市管道燃气]发生计量差错退补气量的核算。

  水电气计量装置发生非正常计量或其他计量差错时,退补量的核算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JG 1190 超声波燃气表

  JJG(沪) 49 直接接入式电能表现场检定规程

  DB 31/T 618 电网电能计量装置配置技术规范

  3 术语与定义

  JJF 1004 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最大允许误差 maximum permissible error

  水电气计量器具相应计量检定规程允许的误差极限值。

  [来源:JJF 1001—2001, 7.27,有修改]

  3.2

  差错值 fault value

  水电气计量器具的误差超过相应规程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时,核算退补量所使用的误差。

  3.3

  水量计量装置 water metering facility

  计量水量所需的计量器具和辅助设备的总体,包括水表或流量计、辅助装置、显示仪表、数据采集设备、上下游配套管路等。

  3.4

  水量计量器具超差 water metering error exceeding the maximum permissible error水量计量器具误差超过相应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

  3.5

  水量计量错误 water metering error

  水量计量装置故障或人为因素导致计量失准。

  3.6

  水量计量差错 water metering fault

  水量计量器具超差或水量计量装置故障致使水量计量数据差错,包括水量计量器具超差和水量计量错误。

  3.7

  差错水量 water quantity on fault

  Qmw

  水量计量发生差错期间计量的水量。

  3.8

  退补水量 refund water quantity

  ΔQw

  发现水量计量差错后,经检定、测量、核算得到的差错水量的修正值。

  3.9

  电能计量装置 electric energy metering facility

  为计量电能所需的计量器具和辅助设备的总体,包括电能表、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等。

  3.10

  倍率 ratio

  电能计量装置中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变比的乘积。

  3.11

  电能计量器具超差 electric energy metering error exceeding the maximum permissible error电能计量器具误差超过相应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误差限。

  3.12

  电能计量错误 electric energy metering error

  电能计量装置故障或人为因素导致计量失准。

  3.13

  电能计量差错 electric energy metering fault

  电能计量器具超差或电能计量装置错误导致的电能计量数据差错。

  3.14

  差错电量 electric energy on fault

  W,

  电能计量发生差错期间计量的电量。

  3.15

  退补电量 refund electric energy

  ΔW

  发现电能计量差错后,经检定、测量、核算得到的差错电量的修正值。

  3.16

  燃气计量装置 gas metering facility

  为计量燃气体积量所需的计量器具和辅加装置的总体,计量器具包括燃气表、气体流量计及温度、压力、流量积算仪等辅助测量装置;辅加装置为影响燃气准确计量的燃气管路设施、预付费装置及数据采集设备等。

  3.17

  燃气计量器具超差 gas metering error exceeding the maximum permissible error燃气计量器具误差超过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

  3.18

  燃气计量错误 gas metering error

  燃气计量装置因性能故障或人为因素导致的燃气计量差错。

  3.19

  燃气计量差错 gas metering fault

  由燃气计量器具超差或燃气计量错误导致的燃气计量数据差错。

  3.20

  核算气量 gas quantity on calculation

  Qsg

  燃气计量装置正确计量或通过核算方法所得到的相对准确的燃气体积量。

  3.21

  差错气量 gas quantity on fault

  Qmg

  燃气计量发生差错期间所计量的燃气体积量。

  3.22

  退补气量 refund gas quantity

  ΔQg

  发现燃气计量差错后,经检定、测量、核算得到的差错气量的修正值。

  3.23

  修正系数 correction coefficient

  Kg

  燃气计量装置正常工作时,燃气在标准状态(101.325 kPa,20 ℃) 下的体积量与工况状态(实际工作绝对压力和温度)下的体积量的比值。

  4 水量计量差错的退补水量核算方法

  4.1 水量计量差错的归类

  4.1.1 水量计量器具超差

  水量计量器具超差包括下列情况。

  a) 饮用冷水水表的示值误差超过 JJG 162 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

  b) 超声流量计的示值误差超过 JJG 1030 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

  c) 电磁流量计的示值误差超过 JJG 1033 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

  d) 其他水量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超过相应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

  4.1.2 水量计量错误

  水量计量错误包括下列情况。

  a) 水量计量器具故障造成计量错误。

  b) 水量计量器具参数设置不正确造成计量错误。

  c) 数据采集或抄录及计算错误造成结算水量与实际不符。

  4.2 水量差错值的确定

  4.2.1 水量计量器具超差状况

  常用流量能确定的,以常用流量下超差的示值误差为差错值。常用流量不能确定的,水表以各个检定流量点超差的示值误差为该流量点差错值,示值误差按照 GB/T 778.2 规定的方法进行。流量计以最大流量 qmax、0.5qmax 和最小流量 qmin 三个检定流量点示值误差的加权平均值为差错值,加权平均示值误差按式(B.3)计算。测量示值误差的标准装置应符合 JJG 164 或 JJG 1113 的要求。

  4.2.2 水量计量错误状况

  若能通过测量得到示值误差的,按 4.2.1 确定其差错值。无法确定示值误差的,直接按 4.3.2 核定差错水量。

  4.3 差错水量的核定

  4.3.1 水量计量器具超差状况

  水量计量器具超差发生之日能确定的,以超差发生之日起至超差更正之日止时间段内的用水量定为

  差错水量。超差发生之日不能确定的,以上次检定后投运之日起至超差更正之日止时间段内的用水量的二分之一定为差错水量。

  4.3.2 水量计量错误状况

  4.3.2.1 水量计量器具故障

  水量计量器具故障发生之日能确定的,以故障发生所处抄表周期的用水量定为差错水量。故障发生之日不能确定的, 以现场检查发现的所处抄表周期的用水量定为差错水量。

  4.3.2.2 水量计量器具参数不正确

  水量计量器具因修改参数不正确出现错误的,以参数修改发生之日起至参数更正之日止的用水量定为差错水量;参数修改时间不能确定的,以现场检查发现之日起至参数更正之日止的用水量定为差错水量。

  4.3.2.3 数据采集或抄录及计算错误

  以采集或抄录及计算错误之日所处抄表周期的用水量为差错水量。

  4.4 退补水量的核算方法

  4.4.1 通则

  水量计量差错退补水量的核算方法应依次采用直接核算法、参照核算法和比较核算法,退补水量核算应用示例参见附录 A,如直接核算法适用时,不再使用其他方法进行核算,依次类推。

  4.4.2 直接核算法

  4.4.2.1 常用流量能确定的,根据常用流量点下的差错值,按式(1)核算退补水量。常用流量不能确定的,按附录 B 规定的方法进行核算退补水量。

  Qmw …………………………………………………(1)

  式中:

  ΔQw ——退补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3);

  E ——常用流量点的水量差错值,%;

  Qmw ——差错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3)。

  注:当 ΔQw 为正值时, 为退还水量; ΔQw 为负值时, 为追补水量。

  4.4.2.2 水量计量器具数据采集或抄录及计算错误时, 以现场计量器具实际计量水量为基准,计算抄录错误的水量值与正确计量水量值,按式(2)核算退补水量。

  ΔQw = Qmw - Qsw …………………………………………………(2)

  式中:

  ΔQw ——退补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3);

  Qmw ——差错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3);

  Qsw ——正确计量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3)。

  4.4.2.3 水量计量器具参数设置错误时,通过使用正确仪表系数与错误仪表系数之比值,计算出水量更正系数 Kw ,按式(3)核算退补水量。

  ΔQw = ( 1 - Kw )Qmw …………………………………………………(3)

  式中:

  ΔQw ——退补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3);

  Kw ——水量更正系数;

  Qmw ——差错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3)。

  4.4.3 参照核算法

  在难以确定水量计量器具示值误差或计算出水量更正系数Kw 的情况下,应依次采用以下方法中的一种方法,如前一种方法适用时,不再使用其他方法进行核算,依次类推。

  a) 以贸易双方认可的核查表所计的正常用水量为准,核算退补水量。

  b) 以计量正常月份前三个抄表周期的平均用水量为基准,按正常月与故障月的用水量差额核算退补水量。

  c) 以同一计量点同类使用情况的其他水量计量器具的数据记录为基准,综合考虑核算退补水量。

  d) 以更正后的水量计量器具所计量的用水量(一般为三个抄表周期的平均用水量)为基准,核算退补水量。

  4.4.4 比较核算法

  当现场条件允许时,保持产生计量差错的水量计量器具的使用现状,在该管路安装经检定合格或校准符合要求的水量计量器具,并在常用流量下测量产生计量差错的水量计量器具的相对示值误差,按式(1)核算退补水量。

  5 电能计量差错的退补电量核算方法

  5.1 电能计量差错的归类

  5.1.1 电能计量器具超差

  电能计量器具超差包括下列情况。

  a) 电能表的基本误差超过 JJG 307 、JJG 596 、JJG(沪) 49 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误差限。

  b) 互感器的基本误差超过 JJG 313 、JJG 314 、JJG 1189.3、JJG 1189.4 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误差限。

  c) 电能表时钟示值误差超过 JJG 691 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误差限。

  d) 互感器额定二次负荷不符合 DB31/T 618 的规定。

  e) 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超过 DB31/T 618 的规定。

  5.1.2 电能计量错误

  电能计量错误包括下列情况。

  a) 电能表故障造成计度器显示异常或计量错误。

  b) 电能计量装置互感器故障造成计量错误。

  c) 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时接线错误造成计量错误。

  d) 倍率差错、抄录错误造成结算电量与实际不符。

  e) 电能表时段参数设置错误造成费率电量错误。

  5.2 电能差错值的确定

  5.2.1 电能计量器具超差状况

  5.2.1.1 电能表误差超差

  以常用负载电流下的测量误差为电能表的误差。常用负载电流难以确定时,直接接入式电能表以参比电压,负载电流为 Imax、 Ib、0.2Ib ,功率因数为 cosφ =1.0 时的测量误差,按附录 C 式(C.3)计算其误差;互感器接入式电能表以参比电压,负载电流为 Imax 、 In、0.05In ,功率因数为 cosφ =1.0 时的测量误差,按附录 C 式(C.4)计算其误差。

  5.2.1.2 互感器误差超差

  5.2.1.2.1 通则

  互感器以套为单位,按附录 C 式(C.7)、式(C.8)计算合成误差。

  5.2.1.2.2 电流互感器误差超差

  以常用一次电流、实际二次负荷时的测量误差为电流互感器的误差。常用一次电流难以确定时,以电流互感器在一次电流为 IN、0.2IN、0.05IN,实际二次负荷时的测量误差,按附录 C 式(C.5)、式(C.6)计算其误差。

  5.2.1.2.3 电压互感器误差超差

  以额定一次电压、实际二次负荷时的测量误差为电压互感器的误差。

  5.2.1.3 电能表时钟示值误差超差

  多费率电能表的时间显示与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北京时间)的差值超过 10 min 为时钟示值误差超差。

  5.2.1.4 互感器二次负荷引起的误差

  互感器的实际二次负荷不符合 DB31/T 618 规定,若按 5.2.1.2 确定的互感器误差超过 DB31/T 618规定的准确度等级相对应的误差限,则以 5.2.1.2 确定的误差为互感器误差。

  5.2.1.5 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压降误差

  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电压降超过 DB31/T 618 规定, 以实际测量误差与规定值之差为二次压降的

  误差。

  5.2.2 电量计量错误状况

  5.2.2.1 电能计量器具故障

  电能表、互感器发生故障,按 5.2.1.1、5.2.1.2 确定其误差。若不能测量,直接按 5.3.2.1 核定差错电量。

  5.2.2.2 电能计量装置接线错误

  以正确接线计量的电量 W 与错误接线计量的电量 W,, ,计算电量更正系数 Ke=W/W,,。

  5.2.2.3 倍率差错、抄录错误

  倍率发生差错, 以正确倍率计量的电量 W 与错误倍率计量的电量 W,, 之比, 计算电量更正系数Ke=W/W,,。

  电量抄录错误,直接按 5.3.2.3 核定差错电量。

  5.2.2.4 电能表时段参数设置错误

  电能表时段参数设置错误,直接按 5.3.2.4 核定差错电量。

  5.3 差错电量的核定

  5.3.1 电能计量器具超差状况

  5.3.1.1 电能表、互感器误差超差

  电能表、互感器误差超差发生之日能确定的以超差发生之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的电量核定为差错电量。不能确定的从上次校验或者换装后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的二分之一时间段内的电量核定差错电量。

  5.3.1.2 电能表时钟示值误差超差

  以计量准确期间最近一次抄表周期内电能表记录的负荷曲线或电能量采集系统记录的各费率电量,确定各费率电量的比率;或以计量准确期间上一年度同一抄表周期或误差更正后下一抄表周期电能表记录的各费率电量,确定各费率电量的比率。电能表时钟示值误差超差发生之日能确定的以超差发生之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的电量定为差错电量。不能确定的从上次校验或者换装后投入之日起至时钟误差更正之日止的二分之一时间段内的电量核定差错电量。

  5.3.1.3 互感器二次负荷引起的误差

  互感器的实际二次负荷不符合 DB31/T 618 规定,依次以二次负荷发生变化之日、上次校验之日起至改造或更换符合要求的互感器之日止的电量核定差错电量。

  5.3.1.4 电压互感器二次压降误差

  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电压降不符合 DB31/T 618 规定, 以允许电压降为基准,从连接线投入或负荷增加之日起至电压降更正之日止核定差错电量。

  5.3.2 电能计量错误状况

  5.3.2.1 电能计量装置故障

  依据电能表、电能量采集系统的记录或抄表记录,确定故障发生时间,从故障发生之日起至故障更正之日止核定差错电量。无法确定故障时间的, 以用户正常月份用电量为基准核定差错电量。

  5.3.2.2 电能计量装置接线错误

  依据电能表、电能量采集系统的记录或抄表记录,确定接线错误发生时间,从接线错误发生之日起至接线错误更正之日止核定差错电量。无法确定接线错误时间的,从上次校验或换装投入之日起至接线错误更正之日止核定差错电量。

  5.3.2.3 倍率差错、抄录错误

  倍率发生差错,以差错倍率发生之日起至更正之日止的电量核定为差错电量,无法确定差错时间的,以抄表记录为准核定差错电量。

  电量抄录错误, 以抄录错误之日起至正确抄录之日止的电量核定差错电量。

  5.3.2.4 电能表时段参数设置错误

  以计量准确期间最近一次抄表周期内电能表记录的负荷曲线或电能量采集系统记录的各费率电量,确定各费率电量的比率;或以计量准确期间上一年度同一抄表周期或误差更正后下一抄表周期电能表记录的各费率电量,确定各费率电量的比率。以时段参数设置错误或换装之日起至更换(设置更正)之日止的电量核定差错电量。

  5.4 退补电量的核算方法

  5.4.1 通则

  电量计量差错退补电量的核算方法应依次采用直接核算法、参照核算法和比较核算法,电能表错误接线及电量更正系数计算示例参见附录 D 和附录 E,退补电量核算应用示例参见附录 F,如直接核算法适用时,不再使用其他方法进行核算,依次类推。

  5.4.2 直接核算法

  5.4.2.1 电能表误差超差的, 以 5.3.1.1 核定的差错电量按式(C.2)核算退补电量。

  5.4.2.2 互感器误差超差的, 以 5.3.1.1 核定的差错电量按式(C.2)核算退补电量。

  5.4.2.3 电能表时钟示值误差超差的, 以 5.3.1.2 核定的差错电量核算退补电量。

  5.4.2.4 互感器二次负荷超差的, 以 5.3.1.3 核定的差错电量按式(C.2)核算退补电量。

  5.4.2.5 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超差的, 以 5.3.1.4 核定的差错电量按式(C.2)核算退补电量。

  5.4.2.6 电能表、互感器发生故障或接线错误的, 以 5.3.2.1、5.3.2.2 核定的差错电量按式(C.1)、式(C.2)核算退补电量。

  5.4.2.7 倍率差错、抄录错误的, 以 5.3.2.3 核定的差错电量核算退补电量。

  5.4.2.8 电能表时段参数设置错误的, 以 5.3.2.4 核定的差错电量核算退补电量。

  5.4.3 参照核算法

  在难以确定电量更正系数 Ke 或由 Ke 值计算出的退补电量与实际明显不符, 以及电能计量差错时间段无法确定的情况下,依次采用以下方法核算退补电量。

  a) 依据贸易结算双方认可的运行正常的副表计量的电量,核算退补电量。

  b) 依据供电侧、受电侧或下一级电能计量装置所计电量,综合考虑计量正常时期的线路损耗,核算退补电量。

  c) 依据贸易双方电能量采集系统记录的数据,综合考虑计量正常时期的线路损耗,核算退补电量。

  d) 参考同一回路其他具备有功电量、功率等测量功能的设备记录的数据,分析计量正常时期功率、电量平衡状况,核算退补电量。

  e) 参考计量正常时期同一抄表周期的电量,结合当前用电情况,按正常抄表周期与故障抄表周期的电量差值,核算退补电量。

  f) 参考更正后的电能计量装置所计量的电量,综合考虑电能计量装置故障期间和目前用电情况,核算退补电量。

  5.4.4 比较核算法

  5.4.4.1 保持疑似超差电能计量装置的现状,在该电能计量点正确接入计量标准,在常用负载情况下或采用虚负荷方法检定疑似超差的电能计量器具,若出现超差的则按式(C.2)核算退补电量。

  5.4.4.2 保持电能计量装置接线错误或故障的现状,在该电能计量点正确接入计量标准或准确度等级不低于被测计量器具的合格的计量器具,在常用负载下运行一段时间,该计量标准计量的电量除以同时间内错误电能计量装置计量的电量,计算电量更正系数 Ke=W/W,, ,按式(C.1)核算退补电量。

  5.4.4.3 详细记录现场电能计量装置实际接线方式、运行状态,将装置拆回进行实验室试验,测定电能计量器具误差,或模拟现场故障、错误接线方式, 以确定误差或电量更正系数 Ke 值,按式(C.1)、式(C.2)核算退补电量。

  6 燃气计量差错的退补气量核算方法

  6.1 燃气计量差错的归类

  6.1.1 燃气计量器具计量超差

  燃气计量器具计量超差包括下列情况。

  a) 膜式燃气表的示值误差超过 JJG 577 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

  b) 超声波燃气表的示值误差超过 JJG 1190 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

  c) 气体流量计的示值误差超过 JJG 633、JJG 1030、JJG 1037 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

  d) 其他燃气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超过相应计量技术规范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

  6.1.2 辅助测量装置计量超差

  辅助测量装置计量超差包括下列情况。

  a) 温度测量装置的误差超过 JJF 1183 或 JJG 229 计量技术规范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

  b) 压力测量装置的误差超过 JJG 882 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

  c) 流量积算仪的误差超过 JJG 1003 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

  d) 其他测量设备的误差超过相应计量技术规范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

  6.1.3 燃气计量装置计量错误

  燃气计量装置计量错误包括下列情况。

  a) 燃气计量装置因计数器故障、流量积算仪失灵等原因造成的计量异常或燃气计量错误。

  b) 燃气计量装置因机电转换错误造成的计量异常或燃气计量错误。

  c) 燃气计量装置因温度、压力等体积换算参数设置不正确造成的计量异常或燃气计量错误。

  d) 燃气计量数据采集或抄录错误造成结算气量与实际不符。

  6.2 燃气差错值的确定

  6.2.1 燃气计量器具超差状况

  燃气计量器具检定流量点的误差超过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时的误差值为差错值。

  6.2.2 辅助测量装置超差状况

  6.2.2.1 温度测量装置

  能确定温度测量装置常用温度测量点的,以该测量点的误差值为温度差错值;无法确定的,依次以计量差错发生时段内上海地区的日平均温度或月平均温度、年平均温度的误差值为差错值。

  6.2.2.2 压力测量装置

  能确定压力测量装置常用压力测量点的,以该测量点的误差值为压力差错值;无法确定的,以该燃气用户管道燃气供气压力(绝压)的误差值为差错值。

  6.2.2.3 流量积算仪

  流量积算仪的误差超过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时的误差值为差错值。

  6.2.3 燃气计量装置计量错误状况

  燃气计量装置发生计量错误时,若能通过测量得到误差值的,按 6.1.1、6.1.2 确定其差错值。无法确定的,直接按 6.3.3 核定差错气量。

  6.3 差错气量的核定

  6.3.1 燃气计量器具计量超差状况

  以能确定的计量超差发生之日为起始至计量超差更正之日为终止的气量为差错气量。无法确定的,按 GB/T 28885 的规定, 以计量超差更正之日前 1 年的气量为差错气量;不满 1 年的, 以安装日期为起始至计量超差更正之日为终止的气量为差错气量。

  6.3.2 辅助测量装置计量超差状况

  按 6.3.1 核定差错气量。

  6.3.3 燃气计量装置计量错误状况

  6.3.3.1 燃气计量装置发生计数器故障、流量积算仪失灵时,依据抄表采集系统或人工抄表的记录核定差错气量。无上述记录的,以现场检查发现之日为起始至更换合格的计量器具之日为终止,该时间段内的气量为差错气量。

  6.3.3.2 燃气计量装置发生机电转换错误时,依据抄表采集系统或人工抄表的记录核定差错气量。无上述记录的,以计量装置安装之日为起始至更换合格的计量器具之日为终止,该时间段内的气量定为差错气量。

  6.3.3.3 燃气计量装置温度、压力等体积换算参数设置不正确时,按 6.3.3.2 核定差错气量。

  6.3.3.4 燃气计量数据采集或抄录错误时, 以采集或抄录错误之日为起始至更正之日为终止,该时间段内的气量为差错气量。

  6.4 退补气量的核算方法

  6.4.1 通则

  燃气计量差错退补气量的核算方法应依次采用直接核算法、参照核算法和比较核算法,退补气量核算应用示例参见附录 G,如直接核算法适用时,不再使用其他方法进行核算,依次类推。

  6.4.2 直接核算法

  6.4.2.1 适用范围

  本方法主要适用于能确定差错值、差错气量及核算气量时退补气量的核算。采用本方法时,如同一套计量装置同时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计量差错时,应按附录 H 常用公式分别进行核算后进行退补总气量的核算。

  6.4.2.2 燃气计量器具误差超差

  根据 6.2.1 确定的差错值按式 H.2、式 H.3、式 H.4 核算退补气量。

  6.4.2.3 辅助测量装置误差超差

  辅助测量装置误差超差按下列规则进行退补气量的核算。

  a) 温度测量装置误差超差时,根据 6.2.2.1 核定的差错值按式(H.8)核算退补气量。

  b) 压力测量装置误差超差时,根据 6.2.2.2 核定的差错值按式(H.6)核算退补气量。

  c) 当温度和压力测量装置误差均超差时,按 6.4.2.3 a)和 6.4.2.3 b)核算的退补气量按式(H.7)核算退补总气量。

  d) 流量积算仪误差超差时,按 6.2.2.3 核定的差错值按式(H.2)核算退补气量。

  6.4.2.4 燃气计量装置计量错误

  燃气计量装置计量错误按下列规则进行退补气量的核算。

  a) 燃气计量装置发生机电转换错误时, 以燃气计量装置机械显示数为核算气量,按 6.3.3.2 核定的差错气量,按式(H.1)核算退补气量。

  b) 燃气计量装置因温度、压力等体积换算参数设置不正确时,按 6.3.3.3 核定的差错气量按式(H.9)核算退补气量。

  c) 燃气计量数据采集或抄录错误时,按 6.3.3.4 核定的差错气量与正确采集或抄录的核算值之差为退补气量。

  6.4.3 参照核算法

  本方法主要适用于无法确定差错值、差错气量时退补气量的核算。采用本方法时,燃气供需双方应遵循沟通协商的原则,共同确定下列几种方法中与实际使用燃气最相近的一种方法进行参照核算。

  a) 按本次差错气量发生周期, 以正常结算时(三个抄表周期内) 的日平均消费量与差错发生的时间(自然天数)的乘积为核算气量,按式(H.1)核算退补气量。

  b) 按本次差错气量发生周期,参照上一年度同期已结算的日平均消费量与差错发生的时间(自然天数)的乘积为核算气量,按式(H.1)核算退补气量。

  c) 按本次差错气量发生周期, 以燃气计量装置更正后一个抄表周期内的日平均消费量与差错发生的时间(自然天数)的乘积为核算气量,按式(H.1)核算退补气量。

  d) 按本次差错气量发生周期, 以正常结算时(三个抄表周期内)燃气标准状态下的体积量与工况状态下的体积量的比值为修正系数 Kg,按式(H.8)核算退补气量。

  6.4.4 比较核算法

  6.4.4.1 本方法仅适用于在燃气计量装置使用现场,具备接入燃气计量标准装置进行平行检测条件或将疑似差错的计量装置拆回实验室进行模拟现场条件检测的情况。

  6.4.4.2 保持疑似产生计量差错燃气计量装置的使用现状,在该管路中安装经检定合格的计量装置,并在规定的流量点下进行在线实流检测,若出现计量超差则按 6.2.1、6.2.2 核定的差错值按式(H.2)核算退补气量。

  6.4.4.3 现场难以进行实流检测的,可详细记录疑似产生计量差错燃气计量装置的使用状况后,将该装置拆回实验室进行模拟现场试验,测定误差值,按式(H.2)核算退补气量。

  附 录 A

  (资料性)

  水量计量差错的退补水量核算应用示例

  A.1 水量计量器具超差

  A.1.1 使用常用流量下的示值误差

  某一居民用户使用一台DN15口径的冷水水表,常用流量为2.5 m3/h,水表的准确度等级为2级,水表常用流量的最大允许误差为±2%,水表的首次投用日期为2022年10月,投用时水表的抄表读数为2 m3 ,检定结果合格。2024年09月用户通过热线反映水表计量不准确,供水企业工作人员上门查看后,未发现水表有异常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把水表送至第三方水表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拆下时,水表的抄表读数为528 m3 ,第三方检定机构测得常用流量下的示值误差为5%,试计算退补水量。

  由于该居民用户和供水企业无法确定水表示值误差超差的具体时间,则以水表上次投用之日起至水表拆下后的水量的二分之一定为差错水量:

  又因,该水表在常用流量下的示值误差超差为5%,故核算退补水量为:

  ΔQw 为正值,则水表多计水量,因此供水企业应退给居民用户的水量为12.5 m3。

  A.1.2 使用加权平均示值误差

  某一企业用户使用一台DN100口径的电磁流量计, 电磁流量计的准确度等级为1.0级,流量范围为(20~200)m3/h,企业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在电磁流量计全量程内使用, 电磁流量计的上次检定日期为2022年10月,检定结果合格, 电磁流量计转换器显示的抄表读数为21356 m3 ,在周期检定前, 电磁流量计转换器显示的抄表读数为26783 m3 ,检定时发现该电磁流量计示值误差已超过电磁流量计规程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1.0%的要求,第三方检测得到在最大流量qmax、0.5qmax和最小流量qmin三个流量点下的示值误差分别为-1.2%、2.5%和1.6%,试计算退补水量。

  由于该用户和供水企业无法确定电磁流量计示值误差超差的具体时间,则以电磁流量计上次检定之日起至周期检定前的水量的二分之一定为差错水量:

  又因,该企业用户在全量程内使用该电磁流量计,按电磁流量计的加权平均示值误差核算退补水量,电磁流量计的加权平均示值误差为:

  按加权平均示值误差核算退补水量为:

  ΔQw 为正值,则电磁流量计多计水量,因此供水企业应退给企业用户的水量为42.2 m3。

  A.2 水量计量器具故障

  某一居民用户使用一台DN20口径的冷水水表,常用流量为4 m3/h,水表的准确度等级为2级,2024年10月,供水企业抄表时发现该水表故障,计数器卡死,水表字轮不转,水表数据明显有异常,本周期的抄表用水量为10 m3 ,供水企业核查该居民历史用水数据,发现前三个周期的该居民用水量分别30 m3、 38 m3、28 m3 ,该居民用户前三个周期的平均用水量为32 m3 ,按参照核算法进行退补水量,因水表故障发

  生时间能确定的以故障发生当个抄表周期的水量定为差错水量, Qmw =10 m3 ,则核算退补水量为: ΔQw = Qmw - Qsw =10-32=-22 m3

  ΔQw 为负值,则水表少计水量,因此供水企业应向该居民用户追补水量22 m3。

  A.3 水量计量器具参数不正确

  某一企业用户使用一台DN300口径的电磁流量计, 电磁流量计的准确度等级为1.0级,流量范围为(120~1200)m3/h, 电磁流量计的上次检定日期为2022年10月,检定结果合格,检定证书中电磁流量计的仪表系数为5.852, 电磁流量计转换器显示的抄表读数为121356 m3 ,2024年5月,供水企业巡查时发现电磁流量计转换器内的仪表系数为5.678,和检定证书中的系数不一致,此时, 电磁流量计转换器显示的抄表读数为226783 m3。进一步核查电磁流量计转换器内的仪表系数历史更改记录,该电磁流量计从上次检定合格开始仪表系数始终为5.852,试计算退补水量。

  由于电磁流量计仪表系数参数设置错误的时间段可以确定,则以电磁流量计的上次检定日期为2022年10月至2024年5月仪表系数更正止的水量定为差错水量。

  Qmw =226783-121356=105427 m3

  按照直接核算法,计算出水量更正系数:

  根据推导出的更正系数,核算退补水量为:

  ΔQw = ( 1 - Kw )Qmw =(1-1.0306)×105427=-3231 m3

  ΔQw 为负值,则电磁流量计少计水量,因此供水企业应向企业用户追补水量3231 m3。

  A.4 水量采集错误

  某一居民用户使用一台DN20口径的冷水水表,常用流量为4 m3/h,水表的准确度等级为2级,2024年10月,供水企业接到用户投诉,反映上月的用水量为130 m3 ,比前几个周期明显偏多,怀疑水表有故障。供水企业经核查发现水表工作正常,抄表读数为1300 m3 ,2024年9月的水费账务记录水表的抄表读数为1270 m3 ,水表的正确用水量为30 m3 ,本周期用水量增加是由于抄表系统采集错误所致,按直接核算法进行退补水量,差错水量为本周期抄表的水量130 m3 ,核算退补水量为:

  ΔQw = Qmw - Qsw =130-30=100 m3

  ΔQw 为正值,则水表多计水量,因此供水企业应退给居民用户的水量为100 m3。

  A.5 使用比较核算法

  某一企业用户使用一台DN2000的大口径电磁流量计, 电磁流量计的准确度等级为1.0级,流量范围为(1800~18000)m3/h,2024年06月电磁流量发生故障,供水企业工作人员上门查看后,发现计电磁流量计转换器信号处理芯片损坏,无法工作,故更换了的新电磁流量计转换器,更换后电磁流量计转换器的抄表读数为0 m3 ,2024年07月供水企业发现该企业用户的用水量与历史用水量相比明显偏低,此时转换器显示的抄表读数为58968 m3 ,经双方协商,同意请第三方机构用外夹超声波流量计到现场进行核查,第三方检定机构现场测得常用流量下的示值误差为-12%,试计算退补水量。

  由于更换电磁流量计转换器的时间段确定,则以电磁流量计的转换器更换2024年06月至2024年7月更正止的水量定为差错水量,差错水量为58968 m3。

  又因,该电磁流量计在常用流量下的示值误差超差为-12%,故按照比较核算法核算退补水量为:

  ΔQw 为负值,则电磁流量计少计水量,因此供水企业应向企业用户追补水量 8041 m3。

  附 录 B

  (规范性)

  非常用流量超差的退补水量核算方法

  B.1 水表

  对于水表常用流量点示值误差合格,分界流量和(或)最小流量点示值误差超差,分别按照超差流量点所对应的差错值核算退补水量,退补水量仅核算超差流量点的退补水量,不超差的流量点无需核算退补水量,若分界流量和最小流量均超差,则退补水量为分界流量的退补水量和最小流量的退补水量之和。

  若分界流量超差,按式(B.1)进行分界流量下核算退补水量:

  Qmw …………………………………………………

  式中:

  ΔQ2 ——分界流量退补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3);

  E2 ——水表在分界流量点的示值误差,%;

  Qmw ——差错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3)。

  若最小流量超差,按式(B.2)进行最小流量下核算退补水量:

  Qmw …………………………………………………

  式中:

  ΔQ1 ——最小流量退补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3);

  E1 ——水表在最小流量点的示值误差,%;

  Qmw ——差错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3)。

  B.2 流量计

  对于不能确定常用流量的流量计,根据该流量计的qmax、0.5qmax和qmin三个流量下的加权平均示值误差核算退补水量,加权平均示值误差按式(B.3)计算。

  注:流量计的最小流量通常取0.1qmax。

  ………………………………………………………(B.3)

  式中:

  E1 ——流量计在最大流量点的示值误差,%;

  E2 ——流量计在 0.5qmax 流量点的示值误差,%;

  E3 ——流量计在最小流量点的示值误差,%;

  _

  E ——加权平均示值误差,%。

  根据计算得到的加权平均示值误差,按式(B.4)核算退补水量。

  Qmw ………………………………………………………(B.4)

  式中:

  ΔQw ——退补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3);

  _

  E ——加权平均示值误差,%;

  Qmw ——差错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3)。

  附 录 C

  (规范性)

  电能计量差错退补常用计算公式

  C.1 电量更正系数计算退补电量

  用电量更正系数计算退补电量 ΔW 计算公式为:

  ΔW = ( 1 - Ke )W ' …………………………………………(C.1)

  式中:

  ΔW ——退补电量,单位为千瓦时(kW ·h);

  Ke ——电量更正系数;

  W ' ——差错电量,单位为千瓦时(kW ·h)。

  注:当 ΔW 为正值时, 电能计量装置多计电量; ΔW 为负值时, 电能计量装置少计电量。

  C.2 差错值计算退补电量

  用差错值计算退补电量 ΔW 计算公式为:

  W ' ………………………………………………(C.2)

  式中:

  ΔW ——退补电量,单位为千瓦时(kW ·h);

  γ ——电能计量器具误差,%;

  W ' ——差错电量,单位为千瓦时(kW ·h)。

  C.3 电能表相对误差加权平均值

  直接接入式的电能表相对误差加权平均值计算公式为:

  yb ………………………………………………(C.3)

  式中:

  yb ——电能表相对误差加权平均值,%;

  yb1——电能表负荷电流为 Imax , cos φ =1.0 时的检定误差值,%;

  yb2 ——电能表负荷电流为 Ib , cos φ =1.0 时的检定误差值,%;

  yb3 ——电能表负荷电流为 0.2 Ib , cos φ =1.0 时的检定误差值,%。

  互感器接入式的电能表相对误差加权平均值计算公式为:

  yb

  式中:

  vb ——电能表相对误差加权平均值,%;

  vb1 ——电能表负荷电流为 Imax , cos φ =1.0 时的检定误差值,%;

  vb2 ——电能表负荷电流为 In , cos φ =1.0 时的检定误差值,%;

  vb3 ——电能表负荷电流为 0.05 In , cosφ =1.0 时的检定误差值,%。

  C.4 电流互感器加权平均比值差、相位差值:

  电流互感器加权平均比值差、相位差值计算公式为:

  fL

  式中:

  fL ——电流互感器相对误差加权平均比值差,%;

  fL 1 ——电流互感器一次电流为IN ,实际二次负荷的检定比值差,%;

  fL 2 ——电流互感器一次电流为 0.2IN ,实际二次负荷的检定比值差,%;

  fL 3 ——电流互感器一次电流为 0.05IN ,实际二次负荷的检定比值差,%;

  δL ——电流互感器加权平均相位差,单位为分(');

  δL1 ——电流互感器一次电流为IN ,实际二次负荷的检定相位差,单位为分(');

  δL2 ——电流互感器一次电流为 0.2IN ,实际二次负荷的检定相位差,单位为分(');

  δL3 ——电流互感器一次电流为 0.05IN ,实际二次负荷的检定相位差,单位为分(')。

  C.5 三相三线接线方式互感器合成误差

  三相三线接线方式互感器合成误差计算公式为:

  ΣP = (fu 1 + fI 1 + fu 2 + fI 2) + (fu 2 + fI 2 - fu 1 - fI 1) tan φ + ] tan φ ……………………………………………………

  式中:

  fu 1 、 2 ——AB、CB 相电压互感器的比值差,%;

  fI 1 、 fI 2 ——A、C 相电流互感器的比值差,%;

  δu 1 、 δu2 ——AB、CB 相电压互感器的相位差,单位为分(');

  δI 1 、 δI 2 ——A、C 相电流互感器的相位差,单位为分(');

  φ ——电力负荷功率因数角。

  C.6 三相四线接线方式互感器合成误差

  三相四线接线方式互感器合成误差计算公式为:

  ΣΡ = 3 (fua + fub + fuc + fia + fib + fic) + 0.0097(-δua - δub - δuc + δia + δib + δic )tan φ ………(C.8)式中:

  fua 、 fub 、 fuc ——A、B、C 相电压互感器的比值差,%;

  fia 、 fib 、 fic ——A、B、C 相电流互感器的比值差,%;

  δua 、 δub 、 δuc ——A、B、C 相电压互感器的相位差,单位为分(');

  δia 、 δib 、 δic ——A、B、C 相电流互感器的相位差,单位为分(');

  φ ——电力负荷功率因数角。

  附 录 D

  (资料性)

  三相三线电能表错误接线及更正系数计算示例

  三相对称交流电路中,三相电压 UA = UB = UC = U ,三相负载平衡时,三相电流为 IA = IB = IC = I ,负载为感性(功率因数为cos φ )。当电能表发生如图 D.1 中所示错误接线时,其错误接线方式为[ Uab 、-Ia ]和[ Ucb 、 Ic ]。

  图 D.1 三相三线电能表错接线示例及相量图这样得到错误接线时所测功率为:

  = U l Il c o s (1 5 0 o - φ ) + U l Il c o s (3 0 o - φ ) = U l Il [- c o s (3 0 o + φ ) + c o s (3 0 o - φ ) ]

  = U l Il s i n φ

  三相电路的有功功率为:

  P = 3U l Il c o s φ

  电量更正系数为:

  附 录 E

  (资料性)

  三相四线电能表错误接线及更正系数计算示例

  三相对称交流电路中,三相电压 UA = UB = UC = U ,三相负载平衡时,三相电流为 IA = IB = IC = I ,负载为感性(功率因数为 cos φ)。当电能表发生如图 E.1 中所示错误接线时,其错误接线方式为[ Ua 、 -Ia ] 、[ Ub 、 Ib ]和[ Uc 、 Ic ],这样得到错误接线时所测功率为:

  图 E.1 三相四线电能表错接线示例及相量图

  = U P I P c o s (1 8 0 o + φ ) + U P I P c o s φ + U P I P c o s φ = U P I P [ - c o s φ + c o s φ + c o s φ ]

  = U P I P c o s φ

  三相电路的有功功率为:

  P = 3U P I P c o s φ

  电量更正系数为:

  附 录 F

  (资料性)

  电能计量差错退补电量计算应用示例

  F.1 电能计量装置电气故障

  某高压用电客户安装的是三相三线有功电能表,TV、TA均采用V型接线方式,当C相TV保险熔断时测得电能表接线端子处AB相电压幅值为100 V,CB相电压幅值为0 V,C相TV保险熔断期间结算电量为100000 kW ·h,试求应追补的电量,故障期间平均功率因数为0.88。

  由于客户三相 负载基本平衡 ,三相 电压对称 UAB = UBC = UCA = Ul , 负载为感性(功率 因数为cos φ = 0.88 )。可按计算方法计算电量更正系数Ke = WW' 。

  故障时所测功率为: P' = U a b Ia co s (3 0 o + φ ) + 0 = U l Il co s (3 0 o + φ )

  正确计量时三相电路的有功功率为: P U l Il c o s φ

  电量更正系数 Ke : Ke

  退补电量计算:

  ΔW 为负值时, 电能计量装置少计电量, 由购电方补电量,因此该客户应补电量 190000 kW ·h。 F.2 电能计量装置接线错误

  现场检验发现一用户新装的低压互感器接入式电能计量装置二次接线错误, 电能表接线方式为

  [ Ua 、 -Ib ] 、[ Ub 、 -Ic ]和[ Uc 、 -Ia ]已运行两月,接线错误更正时抄录电能表读数为85 kW ·h,电流互感器变比为500 A/5 A,负载平均功率因数为cos φ = 0.819 ,电能表误差合格。试计算退补电量。

  由于客户三相负载基本平衡,三相电压对称 UA = UB = UC = U ,负载为感性(功率因数为cos φ = 0.819 ),倍率为100。可按计算方法计算电量更正系数Ke = WW' 。

  接线错误时所测功率为: P' = P1' + P2' + P3' = ua ● ( -ib ) + ub ●( -ic ) + uc ●( -ia )

  P' = U P I P c o s ( 6 0 o - φ ) + U P I P c o s (6 0 o - φ ) + U P I P c o s ( 6 0 o - φ ) = 3U P I P c o s ( 6 0 o - φ )

  正确计量时三相电路的有功功率为: P = 3U P I P cos φ

  W P 3U P I P c o s φ 2

  电量更正系数 Ke : Ke = W ' = P' = 3U P I P co s (6 0 O - φ ) = 1 + 3 ta n φ

  退补电量计算: ×倍率×电能表读数

  ΔW 为正值时, 电能计量装置多计电量, 向购电方退电量,因此退给用电户电量 816.85 kW ·h。

  F.3 电能计量器具超差

  某一居民用户例行调换电能表后,发现电能表运行异常,用电量与实际不符,电力公司得知后再次调换电能表,拆下电能表示数为370 kW ·h。经检定, 电能表误差不合格,试计算退补电量。

  由于该居民常用实际负荷难以确定,按直接接入式电能表相对误差加权平均值计算(式 C.3 )电能表检定误差为: Y0.2Ib = +3.4% 、 YIm ax = +0.4% 、 YIb = +0.6% ,

  电能表相对误差加权平均为: Yb

  =+1.12%

  退补电量计算 ΔW : W í =370×(1.12%)/(1+1.12%)(kW ·h) ≈4.1 kW ·h ΔW 为正值时, 电能计量器具多计电量, 向购电方退电量,因此退给居民客户电量 4.1 kW ·h。

  附 录 G

  (资料性)

  燃气计量差错的退补气量核算应用示例

  G.1 示例1:膜式燃气表计量超差时退补气量的核算示例

  G.1.1 核算示例

  某居民燃气用户家于 2021 年 5 月安装了一台膜式燃气表(G2.5 基表,准确度等级为 1.5 级,qmax=4.0 m3/h),2022 年 3 月,用户认为该台燃气表的计量数据异常,经双方协商,燃气公司上门换表,然后将该燃气表(拆下时燃气表计数器显示数为 500 m3)送技术机构进行实验室检定。拆下的燃气表在 qmax(4.0 m3/h)、0.2qmax(0.8 m3/h)、qmin(0.025 m3/h)三个流量点下实验室的检定示值误差分别为 4.0%、5.2%、 1.0%,请用的核算方法核算该用户的退补气量。

  G.1.2 核算演示

  示例 1 为燃气计量器具计量超差,按 6.4.2.2 采用直接核算法核算退补气量。

  G.1.3 差错值的核定

  三个测量点中,0.2qmax 和 qmax 两点的示值误差超差,按照 6.2.1,可将 0.2qmax 和 qmax 两点的示值误差分别作为退补气量核算的差错值 E(4.0%、5.2%)。

  G.1.4 差错气量的核定

  由于无法确定计量差错产生的起始日期,按 6.3.1 规定,由于该燃气表安装使用未到 1 年,即以安装日期(2021 年 5 月)为起始,至计量超差更正之日(2022 年 3 月)为终止,该时间段内的气量为差错气量 Qmg =500 m3。

  G.1.5 退补气量的核算

  按附录 G 的计算式(G.3)分别计算 0.2qmax 和 qmax 两个流量点下的退补气量。

  G.1.6 结论

  按 6.4.2.2 和按附录 G 的计算式(G.4)计算出总退补气量。得出燃气公司应退还 20.04 m3 的燃气量给用户。

  G.2 示例2:膜式燃气表计数器发生故障时退补气量的核算示例

  G.2.1 核算示例

  某天然气居民用户,安装一台两眼家用燃气灶(额定热负荷为 8 千瓦,用气量约 0.8 m3/h)和一台11 升快速燃气热水器(额定热负荷为 22 千瓦,用气量约 2.2 m3/h),最后一次抄表时燃气表上显示数字为 650 m3 ,60 日后抄表发现表上数据为 660 m3。检查后发现燃气表已发生故障不计量了。经调取该用户往年用气记录为 0.8 m3/日,请核算该用户的退补气量。

  G.2.2 核算演示

  示例 2 为燃气计量装置因计数器发生故障造成计量错误,因燃气表计数器无法工作而无法确定其差错值,按 6.4.3.4 采用参照核算法核算退补气量。

  G.2.3 差错气量的核定

  按 6.3.3.1,该燃气表的差错气量为:

  Q mg =660-650=10 m³

  G.2.4 核算气量的核定

  按 6.4.3.4,该燃气表的核算气量为:

  Q sg =60×0.8=48 m³

  G.2.5 退补气量的核算

  按 6.4.3.4 按附录 G 的计算式(G.1)计算退补气量:

  ΔQg =10-48=-38 m³

  G.2.6 结论

  该居民用户应该补缴 38 m3 的燃气量。

  G.3 示例3:流量积算仪温度修正参数设置错误时退补气量的核算示例

  G.3.1 核算示例

  某天然气单位用户,2023 年 7 月新安装一台 G160 涡轮流量计(配流量积算仪),管道供气压力为

  10 kPa。同年 8 月第一次抄表,流量计机械计数器显示读数为 1560 m3 ,流量积算仪显示工况体积量为1560 m3 ,经流量积算仪进行温度、压力参数修正后标况体积量为 1600 m3。检查后发现该流量计计数器工作正常,流量积算仪工作正常,但积算仪温度修正值设置错误(应设为 20℃, 实设为 0℃)。请核算该用户的退补气量。

  G.3.2 核算演示

  示例 3 为参与燃气体积量换算的温度参数设置不正确而引起的计量错误,按 6.4.2.4 b)采用直接核算法核算退补气量。

  G.3.3 退补气量的核定

  按 6.3.3.3,本示例因流量积算仪温度参数设置错误造成流量积算仪体积量换算产生差错,以流量积算仪显示的修正体积量为差错气量( Qmg =1600 m³ )。

  按附录 G 的计算式(G.9)计算退补气量:

  G.3.4 结论

  该单位用户应补缴 117 m3 的燃气量。

  G.4 示例4:流量积算仪故障时退补气量的核算示例

  G.4.1 核算示例

  2021 年 7 月 23 日下午,在对某大型工业用户进行巡检时发现一台涡轮流量计的流量积算仪工作异常,流量计计数器显示数与流量积算仪显示的工况读数不符。检查后发现该流量计计数器运行正常,但高频输出信号电缆锈腐严重,导致流量积算仪无法接受到高频信号,流量积算仪无流量信号。流量计计数器结算工况气量为 1022977 m3,流量积算仪显示结算工况气量为 869779 m3。核查流量积算仪抄表记录,确定该故障发生在 2021 年 7 月 18 日下午 3 点。故障发生前三天该流量计的计数器显示数据和流量积算仪的体积修正数据(标准状态)见表 G.1。请核算退补气量。

  表 G.1 流量结算仪故障发生前三天流量修正前后的数据比较表

  G.4.2 核算演示

  示例 4 为流量积算仪失灵而造成的计量错误,按 6.4.3.5 采用参照核算法核算退补气量。

  G.4.3 差错气量的核算

  该流量计计量功能正常、计数器显示功能正常,因流量积算仪无法接受输入信号而产生计量错误。按 6.3.3.1,以故障发生后气体流量计计数器所计燃气体积量与流量积算仪所计的燃气体积量的差值为差错气量。

  差错气量: Qmg = 869779 - 1022977 = -153198 m³

  G.4.4 退补气量的核算

  按 6.4.3.5,核定故障发生前三天该流量积算仪记录的标准状态与工况状态的燃气体积量的比值为修正系数 Kg ( Kg =4.503),按式(G.5)计算退补气量。

  ΔQg = Kg × Qmg

  ΔQg = Kg × Qmg =4.503 ×(-153198)= -689850 m3

  G.4.5 结论

  该单位用户应补缴689850 m3 的燃气量。

  附 录 H

  (规范性)

  燃气计量差错退补常用计算公式

下载地址
DB31/T 748-2026 水电气计量差错的退补量核算方法资源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