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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L
团 体 标 准
T/GAL 007—2026
风力发电机组叶片气热防/除冰系统
验收规范
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for Wind Turbine Blade Air-Heating Anti-Icing/De-Icing
System
2026 - 01 - 06 发布 2026 - 01 - 10 实施
江西省公共安全科技创新联合会
江西省水力和新能源发电工程学会 发 布
T/GAL 007—2026
目 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符号 2
5 验收总体要求 2
6 技术要求 3
7 叶片气热防/除冰系统保护配置 11
8 工厂验收 (FAT) 12
9 现场验收 (SAT) 16
10 验收结果判定与交付 19
附录 A(资料性) 风电叶片气热防/除冰系统工厂验收单 21
附录 B(资料性) 风电叶片气热防/除冰系统现场验收单 26
附录 C(规范性) 风电叶片气热防/除冰系统最终验收单 28
附录 D(资料性) 气热除冰冬季收益计算方法说明 31
I
T/GAL 007—2026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水力和新能源发电工程学会、江西省公共安全科技创新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新能源发电分公司、长沙理工大学、 电网防灾减灾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江西省公共安全科技创新联合会、江西省水力和新能源发电工程学会、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东华理工大学、东北农业大学、湖南防灾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拓天节能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硕博科技有限公司、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兴蓝风电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金风慧能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明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忠德、范必双,陆佳政、邬伟骏、魏敏真、周强、吴江波、朱继涛、周俊杰、王虎、刘志龙、李国辉、秦挺鑫、何月顺、黄海潮、秦智军、罗金生、黄心悦、李依凡、谢克勇、华丹、李岩、何璘琳、张莹、罗晶、黄凌翔、杜玉杰、周海根、蒋辉、夏侯智聪。
II
T/GAL 007—2026
引 言
风力发电机组叶片结冰是寒冷地区风电场安全稳定运行的关键制约因素,不同气候区域的结冰特性差异显著,直接影响气热防/除冰系统的适配性与应用效果。我国南方高湿寒冷地区(贵州、云南、江西、湖南等山区)作为风电除冰技术的核心应用场景。
为解决不同区域结冰问题的针对性治理需求,统一气热防/除冰系统设备验收的技术标准、测试方法与判定规则,破解行业内验收标准不统一、气热防/除冰效果参差不齐、运行能耗偏高的痛点,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提升气热防/除冰效果并降低运行能耗,推动风电行业气热防/除冰技术标准化、规范化发展,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既聚焦南方高湿结冰核心场景的技术需求,也充分考虑北方地区的适配性,为全行业气热防/除冰系统验收提供科学依据。
本规范编制以我国南方高湿寒冷地区风电场典型运行数据为核心依据,结合气热防/除冰系统技术特性与验收核心需求,通过多轮实证试验,验证该方法的科学性与可行性,广泛征求行业专家、设备制造商、发电企业及检测机构等多方意见,通过专家评审论证后定稿。
III
T/GAL 007—2026
风力发电机组叶片气热防/除冰系统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风力发电机组叶片气热防/除冰系统的验收内容、指标要求、验收方法及合格标准,核心聚焦验收安全与实际防除冰效果验证。主要适用于南方高湿寒冷地区(年均相对湿度>85%、冬季气温≤0℃) 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配套气热防/除冰系统,北方地区风电场可参照执行;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配套的同类系统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适用气热防/除冰系统类型,包括热风循环式、 电辅助加热式等基于热气发生与输送的气热防/除冰系统,涵盖工厂制造、现场安装、验收测试及交付验收全流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384 风力发电机组风轮叶片全尺寸结构试验
GB/T 30121 工业铂热电阻及铂感温元件
GB/T 33629 风能发电系统 雷电防护
GB/T 36490 风力发电机组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GB 12476.1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1096 风力发电场设计技术规范
GB/T 18451.1 风力发电机组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 5226.1 机械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NB/T 31017 风力发电机组主控制系统技术规范
NB/T 31099 风力发电机组 安全要求
NB/T 31122 风力发电机组在线状态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IEC 60947-1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部分:总则
IEC 60947-4-1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4-1部分: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
IEC 61000-6-3 电磁兼容性(EMC)第6-3部分:通用标准——工业环境
IEC 61400-1 风力发电机组 第1部分:设计要求
IEC 61400-24 风力发电机组 第24部分:雷电防护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气热防/除冰系统 air-heating anti-icing/de-icing system (AHADS)
由控制、加热、送风、保护等子系统组成,通过鼓风机产生气流,经加热器加热后输送至叶片内腔或表面,实现风力发电机组叶片防冰/除冰的系统。
3.2
工厂验收测试 factory acceptance test (FAT)
气热防/除冰系统在供应商工厂完成装配后,由相关方(含业主、主机厂、叶片厂、系统供应商等)参与的验收测试,用于验证系统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技术规范。
3.3
现场验收测试 site acceptance test (SAT)
气热防/除冰系统在风电场现场完成安装调试后, 由相关方参与的验收测试,用于验证系统在实际工况下的安装质量、功能性能及与机组的兼容性。
1
T/GAL 007—2026
3.4
防冰模式 anti-icing mode
当环境条件满足覆冰风险阈值时,系统提前启动并维持叶片表面温度高于冰点,防止冰层形成的运行模式。
3.5
除冰模式 re-icing mode
叶片表面已形成冰层时,气热防/除冰系统启动,快速提升叶片表面温度以融化冰层的运行模式。 3.6
叶片覆冰期 period of blade icing
风力发电机组叶片表面形成冰层至冰层完全脱落所持续的时间段。
3.7
覆冰损失挽回率 icing loss recovery rate
气热防/除冰系统运行后,风力发电机组在相同工况下的发电功率恢复值与覆冰导致的功率损失值的比值,用于评价气热防/除冰效果对风力发电机组发电量的提升作用。
4 符号
表 1 符号及含义
符号
含义
单位
符号
含义
单位
P
功率
kW
Q
风量
m³/h
I
额定电流
A
R
绝缘电阻
MΩ
U
额定电压
V
Rₑ
接地电阻
Ω
T
温度
℃
ΔT
温度偏差
℃
v
风速
m/s
t
时间
h/min/s
p
风压
Pa
η
功率效率
%
W0
覆冰期总理论发电量
kW·h
W1
覆冰期实际发电量
kW·h
W2
覆冰期除冰系统自耗电量
kW·h
W3
覆冰期净发电量
kW·h
W4
覆冰期参考机组平均实发电量
kW·h
W5
覆冰期主机原因未发电理论损失
kW·h
W6
覆冰期覆冰相关未发电理论损失
kW·h
ε
自耗电率
%
ρ
可利用率
%
ζ
覆冰损失挽回率
%
符号定义:
• W₀(覆冰期总理论发电量):基于功率曲线与平均风速计算的理论最大可发电量,涵盖覆冰和非覆冰因素(如主机故障、风速仪结冰等)。
• W1(覆冰期实际发电量):从监控系统调取的风机输出有功电量,已扣除除冰系统自耗电。
• W2(覆冰期除冰系统自耗电量):气热防 / 除冰系统运行时自身消耗的电量,直接从风机输出中扣除。
• W3(覆冰期净发电量):实际发电量扣除除冰系统自耗电后的净增发电量,计算公式为W3= W1 - W2。
• W₄(覆冰期参考机组平均实发电量):同一风电场未安装除冰系统的参考机组在覆冰期的平均实际发电量,用于对比净效益。
• W5(覆冰期主机原因未发电理论损失):因主机故障、风速仪结冰停机、人为未及时启机等非除冰因素导致未发电的理论损失,反映发电潜力浪费。
• W6(覆冰期覆冰相关未发电理论损失):总理论发电量扣除主机原因损失后的覆冰直接影响损失。
• 自耗电率( ε) :在覆冰期除冰系统自耗电量W2除以覆冰期实际发电量W1所得百分数。
ε = W2 / W1 × 100%
• 可利用率( ρ) :在覆冰期,气热防/除冰系统正常运行时间与设备应启动时间之比的百分数。
• 覆冰损失挽回率 ( ζ ) :在覆冰期参考机组平均实发电量W4 减去覆冰期净发电量W3所得差值再除以覆冰期覆冰相关未发电理论损失W6与覆冰期参考机组平均实发电量W4 之差的百分数。
ζ = W4 /(W6-W4 )×100%实际理论发电量=W0-W5
5 验收总体要求
5.1 验收阶段划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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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验收分为工厂验收(FAT)、现场验收(SAT)、最终验收三个阶段,各阶段依次进行,前一阶段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5.1.1 工厂验收(FAT):系统供应商完成气热防/除冰系统空载和负载运行,验收周期不超过 5 个工作日,验收地点为系统供应商工厂,主要针对设备自身的设计、制造、单体功能与性能进行验证。
5.1.2 现场验收(SAT):现场完成风力发电机组叶片气热防/除冰系统安装、调试后 30 个工作日内启动,验收周期不超过 7 个工作日,验收地点为风电场现场,主要验证系统与风机集成的完整性、现场环境下的功能性能以及与风机主控系统的协同工作能力。
5.1.3 最终验收:现场验收合格后,气热防/除冰系统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期不少于 1 个月(含 1 个完整覆冰期),试运行期间无严重故障且核心指标满足要求后,启动最终验收。
5.2 参与方职责
表 2 参与方职责
参与方
主要职责
业主
1.明确验收标准和时间节点,组织成立验收小组;
2.审查验收资料,参与 FAT、SAT 及最终验收测试;
3.确认验收结果,签署验收报告;
4.提出不合格项整改要求,跟踪整改进度;
5.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并监督各阶段验收;
6.提供现场验收所需条件(如风机停机窗口、电网协调、气象条件支持)。
主机厂
1.提供风力发电机组接口资料(如滑环参数、轮毂、叶片安装尺寸、控制信号协议、机舱安装空间尺寸);
2.协调叶片厂、系统供应商的技术对接;
3.参与 SAT 中的联调测试;
4.配合现场安装质量检查和试运行;
5.确保风机设计(叶片、机舱、控制系统、叶片锁水平、双馈风机滑环通孔尺寸)与气热系统兼容;
6.对气热防/除冰系统方案进行安全性校核;
7.负责气热系统与风机主控系统的接口与联调。
叶片厂
1.提供叶片内腔结构图样、安装工艺要求、防雷接地接口;
2.验证气热防/除冰系统与叶片的适配性(如风管布置、加热元件安装不影响叶片气动性能);
3.参与 SAT 中叶片内部组件安装质量检查;
4.提供叶片覆冰监测相关技术支持。
系统供应商
1.提供完整的技术文件、测试报告、产品合格证等资料;
2.准备 FAT 测试场地、设备和工具,配合完成各项测试;
3.负责现场安装指导、调试及 SAT 测试配合;
4.对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项进行整改,提供整改报告和复验资料;
5.提供验收后的技术培训和质保期服务。
第三方检测机构(如需)
1.依据本规范和相关标准,开展公正、专业的独立的检测工作;
2.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作为验收判定依据;
3.参与验收过程中的技术争议协调。
6 技术要求
6.1 通用要求
6.1.1 适配性与气动兼容性
气热防/除冰系统设计需匹配风力发电机组核心额定参数(单机容量、叶片实际有效长度、额定风速及运行环境温度范围),确保与机组运行工况适配。系统结构布局、部件安装方式需与叶片气动设计兼容,不得改变叶片原有气动外形、破坏气流流场特性,保障无结冰工况下的运行效率。
6.1.2 安全与电磁兼容性
3
T/GAL 007—2026
气热防/除冰系统安全与电磁兼容性需满足以下要求:防雷设计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及《风力发电机组 第24部分:雷电防护》(IEC 61400-24:2024),配备雷电分流、接地及绝缘保护措施;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漏电保护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响应时间不超过0.1s;电磁兼容性(EMC)符合IEC 61000-6-2及IEC 61000-6-4标准,传导干扰≤45dB,辐射干扰≤65dB,具备抗外部电磁干扰能力,通过全工况电磁兼容测试,避免与机组主控系统、传感器产生耦合干扰。
6.1.3 材料环境适应性
气热防/除冰系统所有材料需适配塔筒/机舱/轮毂/叶片内部环境(温度波动较小、紫外线照射弱、但存在振动/粉尘/局部高湿) ,具备耐腐蚀、耐高低温循环等特性:运行环境温度(内部实际范围):-30℃~+60℃ , 高湿/海洋环境:金属部件防腐等级不低于C4级,非金属材料盐雾试验不少500小时无明显劣化 。特殊环境条件下,提供材料适配性测试报告(无需强制第三方认证)。
6.1.4 系统可利用率
气热防/除冰系统在覆冰期连续运行期间正常运行时间与应启动运行时间的百分比需要达到90%以上,反映气热防/除冰系统在覆冰期内的可靠运行能力。
6.1.5 控制响应时效
气热防/除冰系统控制响应满足实际使用需求:从接收启动信号到加热器有效加热使叶片内腔温度达到稳定值的时间不超过30min;从防冰模式切换至除冰模式的响应时间不超过60s;系统具备短期结冰预测功能或具备接入第三方结冰预测结果接口,基于气象数据提前预判结冰风险,实现预热准备。
6.1.6 控制模式与运行稳定性
气热防/除冰系统具备自动、手动、远程三种独立控制模式,模式间切换平滑无冲击电流。 自动模式:基于结冰传感器、环境参数,采用自适应算法完成启停与功率调节;手动模式:供现场运维人员应急操作,具备最高优先级;远程模式:支持后台监控系统远程控制,通信延迟不超过 3s;控制系统具备自诊断功能。
6.1.7 模块化设计与运维便利性
气热防/除冰系统采用模块化设计,具备标准化接口与统一安装尺寸。故障诊断可通过模块级检测快速定位故障单元;模块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标注清晰的维护指引和安全警告标识。
6.1.8 寿命与维护周期
气热防/除冰系统设计寿命与风机主体设备协调,贴合产品实际耐用性。核心电子部件、鼓风机及加热元件设计寿命不低于5年,机械结构件及固定装置不低于20年;维护周期与风机常规维护周期(6个月)一致。
6.1.9 智能监控与数据管理
气热防/除冰系统具备基础数据采集与管理功能,实时监测并记录温度分布、能耗数据、运行状态、故障信息等关键参数;提供标准化数据接口(支持 Modbus TCP 协议),能与监控系统无缝对接,数据传输延迟不超过 2s;数据存储本地缓存不少于180天,关键事件数据永久保存;支持数据可视化展示,提供基础分析报表。
6.1.10 气热防/除冰系统验证与测试
6.1.10.1 现场安装后完成 24 小时连续运行测试,记录关键参数;验证三种控制模式切换平稳性,无冲击电流。
6.1.10.2 关键性能指标应由甲乙双方共同验证。
6.1.11 环境保护与可持续性
系统设计考虑全生命周期环境影响,运行过程不得产生有害物质排放。
6.2 气热防/除冰系统组成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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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总体组成
气热防/除冰系统应按“探测-控制-执行-保护-连接”的功能闭环设计,组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心子系统,各子系统协同实现防冰、除冰及安全稳定运行。
6.2.2 探测单元
探测单元功能为实现结冰状态、运行参数及环境条件的精准采集,为系统控制逻辑提供数据支撑,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结冰探测装置、运行状态传感器及环境传感器。
6.2.3 控制系统
控制系统的功能为接收探测单元信号,实现运行模式切换、参数调节、指令下发、数据上传及人机交互,其组成包括控制柜、控制模块、人机界面及通信组件。
6.2.4 加热系统
加热系统核心功能为通过加热与送风协同作用保障防冰/除冰热源供给,其中加热部分可将气流加热至设定温度,由加热器(或其他适配热源)、温度控制器、功率调节模块组成,确保气流加热效率及温度稳定性;送风系统负责实现加热气流的产生、输送及均匀分布,由鼓风机、风管、出风口、风量调节阀门构成,保障气流输送通畅且覆盖叶片目标区域。
6.2.5 保护系统
保护系统的功能为实现设备故障保护、安全极限保护及紧急状态处置,由过载保护器、电机保护器、温度熔断器、风压开关、烟雾探测器、紧急停机按钮组成,确保系统故障时及时切断回路,避免安全风险。
6.2.6 连接与固定部件
连接与固定部件的功能为保障系统机械连接可靠、电气传输稳定,适配风力发电机组的旋转及振动工况,其组成包括滑环(用于旋转部件供电/信号传输)、防扭支架、耐扭曲线缆、紧固件、减振装置、密封件,确保系统安装牢固、运行无松动。
6.3 核心设备要求
6.3.1 接触器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a) 抗振动性能:频率 5~55Hz,加速度峰值达到 5G;
b) 防熔接设计:具备双断点结构;配备与接触器联动的过流保护装置(动作电流≤1.1 倍额定电流),避免短路时触点熔接。
6.3.2 控制器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a) 防冰/除冰模式控制:除冰启停指令统一由叶片气热防/除冰远程监控系统给出,支持防冰模式(温度维持)与除冰模式(快速除冰)切换,系统具备手动启动和自动启动功能,适配于叶片覆冰前后的工况;
b) 时序逻辑控制:严格遵循“先启动鼓风机→后启动加热器” 、“先停运加热器→后停运鼓风机”的安全时序,具备紧急停止功能,可立即切断所有执行机构输出;
c) 采样信号类型:覆盖叶片内部温度、外部环境温/湿度、加热器和鼓风机的三相电流;运行状态信号(包括断路器、接触器、避雷器、开关电源等设备的运行状态);
d) 采样性能要求:采样频率≥10Hz,模拟信号采样精度≤±1%FS。
e) 硬件保护: 电源和通讯部分配备电源防雷模块及通讯防雷模块,温度及温湿度采集部分配备信号防雷模块;包括短路保护、过流保护、缺相保护;
f) 软件保护:包括防干烧、过流保护、过压欠压保护、三相不平衡保护、缺相保护;
g) 过载/过流保护:检测到加热器、鼓风机过载或过流时,立即切断对应设备电源并触发报警;
h) 缺相保护:实时监测电机和三相加热器的各相电流,当检测到某一相电流为 0 或三相电流不平衡度超过 30%(可设定)时,判定为缺相故障,立即切断对应设备电源、触发报警,并记录缺相相序及故障发生时间;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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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过温保护:当叶片表面温度超过安全阈值(可设定)或加热器出风口温度≥100℃时, 自动关闭加热器并维持鼓风机运行;
j) 设备故障保护:鼓风机未启动、风机故障或传感器信号异常时,禁止加热器启动或立即切断加热器电源;
k) 保护动作响应:各类故障触发后,保护动作响应时间≤100ms,同时记录故障类型、发生时间、故障时运行参数等信息;
l) 关键性能指标:温度控制精度:±2℃;通信能力:支持 CAN Open、Modbus/TCP、OPC UA 协议,与机组 SCADA 系统实时通信,数据更新周期≤1s;数据存储:至少保存 1000 条故障记录,掉电后数据不丢失;环境适应性:工作温度-40℃~+60℃ , 防护等级≥IP54,抗振动性能符合 IEC 60068-2-6(10~2000Hz,加速度 5g)。
6.3.3 鼓风机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a) 可靠性:适应风机叶片内长期连续旋转运行工况,具备抗恶劣环境(高温、高湿、沙尘)能力,关键部件(轴承、 电机)寿命与风机本体匹配。
b) 安全性:配备完善的监测与保护机制,防止因过载、超温、振动等引发安全事故, 电机及电气部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c) 可维护性:结构设计便于现场检修,关键部件通用性强,具备故障预警功能,降低维护难度和时间成本。
d) 关键性能指标:结构特性要求应采用弹性减振底座;鼓风机的入口处应配备可更换式过滤网,防止异物掉入。
6.3.4 加热器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a) 可靠性:适应风机叶片内长期连续旋转运行工况。
b) 温度性能:
1) 外壳温度:额定工况运行时壳体温度≤60℃ , 避免周边部件老化;
2) 环境适应温度:-40℃~+60℃(覆盖极端寒冷/高温环境);
3) 温度控制精度: ±5℃(避免局部过热)。
c) 绝缘要求:与自身发热匹配,在环境温度-40℃~+60℃范围内,设备绝缘电阻应大于 5 兆欧,保障用电安全。
d) 防护等级:IP54
e) 安全保护
1) 过热保护:配置风温/元件温度传感器,超 100℃自动断电;
2) 三相不平衡保护:配置电流监测模块,当三相电流不平衡度超过±7%时触发保护,避免设备损坏;
3) 与鼓风机机械联锁:鼓风机未启动时停止加热。
6.3.5 风管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a) 材质要求:宜采用与风力发电机组叶片相同或更优的材料,还需满足 IEC 60068-2-11及 GB/T 2422 标准的要求,保证在高湿、高寒环境下的长期稳定性。
b) 系统兼容性:风管系统应与叶片内腔结构相匹配,确保不影响叶片整体气动性能。
6.3.6 传感器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6.3.6.1 温度传感器
测量范围:-40℃~+150℃ , 精度±0.5℃ , 响应时间≤5s;安装位置:加热器出口、风管出口、叶片内腔表面,每个点需要布置一用一备两个温度传感器;防雷要求:防雷指标达到防雷击电磁脉冲电压(≤±4000V)连续5次对传感器无损害。
6.3.6.2 温湿度传感器
a) 测量范围:-40℃~+60℃(机舱环境温度),0~100%RH(湿度);
b) 精度要求:温度精度±0.5℃ , 湿度精度±2.5%RH;
c) 安装位置:机舱顶部(避免阳光直射,远离排气口和热源);
d) 防护等级:≥IP67,宜配备防辐射罩;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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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防雷要求:电源端、信号端加装电涌保护器(SPD),防雷指标达到防雷击电磁脉冲电压(≤±4000V)连续 5 次对设备无损害;
f) 通信接口:4-20mA 或 RS485,支持 Modbus RTU 协议;
g) 安装要求:传感器安装位置应远离机舱门、排气管道和热源;确保传感器周围气流通畅;安装于机舱顶部的专用支架上,固定牢固,避免振动影响;传感器支架需采用不锈钢材质,耐腐蚀性强;传感器线缆应采用屏蔽线缆,避免电磁干扰;安装位置应便于定期维护和清洁。
6.3.7 气热防/除冰系统滑环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a) 环道要求:原有机组滑环各项功能和数据应不变;动力环道应有电流过载保护:额定电流 1.5倍过载,持续时间 1min;额定电流 3 倍过载,持续时间 10s;动力环道和通信环道各室间均应屏蔽隔离;各通道动态接触电阻变化值≤10 mΩ;各通道静态接触电阻≤10 mΩ(不含导线电阻)环道宜镀金。
b) 绝缘要求:绝缘介电强度工频耐压应符合 NB/T10213《风力发电机组变桨滑环》的要求。
c) 滑环编码器要求:除冰滑环编码器分辨率和原滑环应一致,编码器输出信号数据应平稳无跳变波动现象。
d) 滑环电缆要求:定转子两边连接线长度应经过勘测确认;对于双馈风机, 电缆选型应确保电缆能安全通过穿线孔,同时要有良好的散热功能;气热防/除冰系统的电缆规格、长度、颜色等数据必须和原滑环保持一致。
e) 滑环结构设计要求:230V 动力、400V 动力、690V 动力、CAN 通讯各室间应屏蔽隔离, 以确保电磁兼容的符合性,编码器安装需要加装联轴器,确保编码器转速与滑环转速一致,同时应确保编码器更换与维护方便;滑环机械安装接口尺寸须与现有的滑环接口相配套。
f) 安全防护要求:外壳防护等级应为 IP65,外壳材质为铝合金,并进行原色阳极氧化;应具有足够的抗振动设计,确保在使用过程中滑环编码器正常使用。
6.4 气热防/除冰系统设备的机械特性
6.4.1 力学与环境适应性
6.4.1.1 机械强度:系统各核心组件(风管、加热器、传感器、连接件等)应能承受叶片旋转产生的离心力 (≥5G),经 1000 次循环测试后,无松动、裂纹等结构性损伤,机械连接保持可靠。
6.4.1.2 振动适应性:符合 IEC 60068-2-6《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F:振动》要求,在振动频率 10~2000Hz、加速度 5G 的条件下测试后, 电气性能无衰减,机械连接无松动、部件无脱落。
6.4.2 安装与连接要求
6.4.2.1 安装兼容性:系统整体结构应与叶片内腔结构精准匹配,风管、线缆及部件布置不得影响叶片配重平衡,确保机组正常动平衡性能。
6.4.2.2 紧固件要求:所有紧固件优先采用不锈钢材质(304 或 316 级) ,螺栓等级≥8.8 级,螺母等级≥8 级;必须配备弹簧垫圈+螺纹胶(如 Loctite 243)双重防松措施,拧紧力矩应符合 GB/T 16823.3 《螺纹紧固件 拧紧试验方法》要求。
6.4.2.3 减振要求:鼓风机等振动源设备安装时,应配置邵氏 A 硬度 50~60 的橡胶减振垫,减振垫压缩量≤5mm;设备运行时,振动加速度≤2.5m/s2 ,避免振动传递至叶片或机组其他部件。
6.4.3 结构与材料特性
6.4.3.1 结构强度与密封性:热空气输送管路及连接件应能承受风力发电机组运行(含启停、湍流工况)产生的振动、交变载荷及气压波动,无泄漏、断裂;叶片内空气通道的设计与布置不得破坏叶片原结构完整性。
6.4.3.2 材料兼容性:所有与热空气直接接触的材料(管路、密封件、胶粘剂等),应能长期承受系统最高设计运行温度,且不释放有毒有害物质;与叶片复合材料接触的材料(含线缆、密封件、紧固件等)应无化学腐蚀性,避免损伤叶片基材。
6.4.3.3 热膨胀管理:系统设计应充分考虑不同材料的热膨胀系数差异,设置热膨胀补偿结构(如伸缩节、柔性连接段),防止运行过程中因热应力导致连接松动、密封失效或结构损伤。
6.4.4 防雷与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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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所有金属部件(风管、控制柜外壳、加热器壳体等)应与风力发电机组雷电防护系统可靠连接。风力发电机组雷电防护系统应做好接地措施,接地电阻应符合GB/T33629-2024《风能发电系统 雷电防护》及IEC 61400-24《风力发电机组 第24部分:雷电防护》相关要求,确保雷电冲击时电流有效泄放,避免设备损坏及人员安全风险。
6.5 气热防/除冰系统设备的电气特性
6.5.1 额定电源参数要求
系统设备额定电源参数需确保与风力发电机组供电系统兼容适配,需覆盖系统所有电气模块(加热单元、控制单元、检测单元等),确保各部件在额定电源条件下稳定运行,避免因电压、频率波动导致设备故障或性能衰减。
6.5.2 绝缘电阻要求
系统电气回路绝缘电阻需达到以下指标,防止漏电风险并保障电气安全: ①动力回路(包括加热元件供电回路、主电源回路等)绝缘电阻≥5MΩ; ②控制回路(包括信号传输回路、PLC控制回路等)绝缘电阻≥2MΩ。绝缘电阻测试需采用 500V 兆欧表,测试持续时间不少于 1min,测试过程中回路无击穿、闪络现象,且绝缘电阻数值稳定无大幅衰减。测试应在设备安装完成后、投运前及定期维护时进行,确保回路绝缘性能持续达标。
6.5.3 介电强度要求
系统电气回路需通过介电强度测试,验证绝缘系统承受过电压的能力,具体要求如下:动力回路:施加工频交流电压AC 2500V,测试持续时间1min,期间回路无击穿、无闪络现象,且泄漏电流峰值≤10mA;控制回路:施加工频交流电压AC 1500V,测试持续时间1min,期间回路无击穿、无闪络现象,且泄漏电流峰值≤5mA。测试时电压应平稳升至规定值,避免冲击电压影响测试结果,测试完成后需记录泄漏电流数据及回路状态,确保绝缘系统无隐性损坏。
6.5.4 接地性能要求
系统接地设计需满足安全与防雷接地双重需求,具体要求如下:气热防/除冰系统所有金属外壳、电气部件金属底座等保护接地部位,需通过专用接地导体与风机主接地网可靠连接,连接点采用螺栓紧固或焊接方式,过渡电阻≤0.1Ω(采用等电位连接测试仪在连接点两端测量);系统作为风机附属设备,其接地系统需与风机主接地网实现等电位连接,确保雷击或故障时各金属部件电位一致,避免电位差引发电击或设备损坏;系统接地需与主接地网设计协同适配。
6.5.5 电磁兼容性(EMC)要求
6.5.5.1 辐射骚扰:在 30~1000MHz 频率范围内,系统辐射骚扰场强≤40dBμV/m,符合《电磁兼容 第6-3 部分:通用标准 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中的发射》(IEC 61000-6-3)要求;
6.5.5.2 静电抗扰度:接触放电测试等级为±8kV,空气放电测试等级为± 15kV,测试后系统无功能性故障、性能无明显衰减,符合《电磁兼容 第 4-2 部分: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IEC 61000-4-2)要求;
6.5.5.3 浪涌抗扰度: 线 - 线之间测试等级为±2kV,线-地之间测试等级为±4kV,测试波形采用1.2/50μs 电压浪涌,测试后系统无硬件损坏、控制功能正常,符合《电磁兼容 第 4-5 部分: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IEC 61000-4-5)要求。
6.5.6 电气安全要求
6.5.6.1 绝缘电阻、介电强度、接地连续性等核心安全指标,需同时满足《风力发电机组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T 18451.1)及《机械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 5226.1)的相关规定,确保电气系统无安全隐患。
6.5.6.2 加热器需配置双重温度保护机制:一级保护为自我具备防干烧或切断电源能力,当鼓风机停机或风量不足时,加热器干烧或内部自动切断电源,外部温度不得超过危险值;二级保护为外置温度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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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器联动控制模块,实时监测元件温度,超温时发出报警信号并触发断电,双重保护独立工作、互为备份,防止加热元件过热引发火灾或损坏。
6.5.6.3 系统需具备完善的过流保护、过压保护功能,保护装置动作灵敏可靠,动作阈值设置科学合理,确保在故障工况下快速切断危险电源,保障设备及人员安全。额定通断能力:在 AC-3 使用类别下额定通断能力≥8 倍额定电流。
6.5.7 通信系统要求
6.5.7.1 通信架构设计
表 3 通信架构设计
通信节点
通信介质性能要求
通信协议性能要求
通信速率要求
可靠性保障措施
叶根控制器艹机舱控制器
满足工业级总线介质性能
(具备抗电磁干扰、稳定传输能力,需包含双层屏蔽等抗干扰结构)
满足工业总线协议规范(兼容ISO 11898 类标准或等效性能的工业总线协议)如 canopen、 ethercat、profinet 等
≥250kbps
・通信延迟≤10ms・ 自动故障切换(切换时间≤50ms)
・通信介质需具备双层屏蔽等抗干扰性能
机舱控制柜艹塔基控制柜
满足长距离、抗电磁干扰的工业级传输介质性能(支持传输距离≤1000m),如光纤等
满足高速工业网络协议规范(兼容 TCP/IP 或等效性能的高速网络协议)
≥1Gbps
・通信介质需具备抗电磁干扰性能
・传输距离≤1000m
・故障自动切换(切换时间≤100ms)
塔基控制柜艹升压站服务器
满足工业级局域网介质性能(支持稳定数据传输)如以太网等
满足通用网络协议规范(兼容TCP/IP 或等效性能的网络协议)
≥100Mbps
・双环网冗余设计
・故障切换时间≤50ms
・数据加密・通信中断自动重连(重连时间≤2s)
6.5.7.2 关键通信参数要求
a) 叶根控制器与机舱控制器通信参数要求(CAN 总线)
1) 通信距离≤50m(适用于叶根控制柜在轮毂或叶根位置);
2) 通信延迟≤10ms(满足实时控制需求);
3) 冗余设计:双 CAN 总线(主/备),支持单线故障时自动切换。
a) 机舱控制柜与塔基控制柜通信参数要求(光纤):
1) 通信距离≤100m(覆盖典型风机高度);
2) 光纤类型:铠装单模光纤(符合 IEC 60793-2-50 标准);
3) 抗干扰能力:满足 IEC 61000-4-3(30MHz~1GHz 电磁干扰)。
a) 塔基控制柜与升压站服务器通信参数要求(以太网) :
1) 通信距离≤10000m(塔基到升压站);
2) 网络架构:双环网冗余(符合 IEC 62439-3 标准);
3) 安全要求:数据传输加密,符合 GB/T 35273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6.5.7.3 通信可靠性验证要求
连续运行测试:系统连续运行48h,通信中断次数≤1次;故障模拟测试:模拟CAN总线单线故障:系统自动切换至备用总线,无数据丢失;模拟光纤中断:系统切换至备用光纤,切换时间≤100ms;模拟以太网故障:双环网自动切换,通信恢复时间≤50ms;数据传输准确率: ≥99.99%。
6.6 环境适应性
6.6.1 温度适应性要求
工作温度:陆上机组适配严寒至高温环境,工作温度范围为- 40℃~+60℃ , 覆盖北方严寒地区冬季低温及夏季暴晒高温工况;海上机组工作温度范围为- 25℃~+60℃ , 兼顾海洋环境冬季温和低温与夏季高湿高温特性,确保机组在海洋气候波动中稳定运行。
6.6.2 湿度适应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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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工作湿度:正常运行时可耐受≤95% RH 的高湿度环境(无凝露条件),通过密封设计与凝露抑制措施,防止电气回路短路、金属部件锈蚀。
b) 恒定湿热测试:需依据《环境试验 第 2-78 部分:试验 Cab:恒定湿热》(IEC 60068-2-78)完成 48h 恒定湿热测试,测试条件为温度40℃ 、相对湿度 95% RH。测试后需满足:动力回路与控制回路绝缘电阻均≥5M Ω , 无绝缘性能下降;金属部件、非金属外壳无腐蚀、鼓包、变形现象,电气连接部位无氧化松动,系统整体功能正常。
6.6.3 盐雾防护要求(适用于海上机组)
a) 防护标准:符合《环境试验 第 2-11 部分:试验 Ka:盐雾》 (IEC 60068-2-11)要求,采用防腐蚀材料及密封结构设计。
b) 盐雾测试:需通过 96h 连续盐雾测试,测试条件为盐雾浓度 5% NaCl(质量分数)、喷雾压力 0.07~0.1MPa、沉降量 1~2mL/(80cm: ・ h)。
c) 测试后要求:所有暴露金属部件(包括紧固件、接地端子、外壳)无红锈、点蚀等腐蚀现象,非金属部件无老化、开裂;系统电气性能(绝缘电阻、介电强度、控制响应)无下降,加热单元、控制模块等核心部件功能正常。
6.6.4 沙尘防护要求(适用于陆上荒漠机组)
a) 防护等级:设备整体防护等级≥IP65(依据 GB/T 4208) ,其中 “6 级防尘 ” 确保无尘埃进入设备内部,“5 级防溅水 ” 适配沙尘天气伴随的短时降水。
b) 沙尘测试:需依据《环境试验 第 2-68 部分:试验 Fh:沙尘》(IEC 60068-2-68)完成 8h沙尘测试,测试介质为滑石粉(粒径≤50 μm),测试浓度 10g/m³ , 气流速度 1~2m/s。
c) 测试后要求:设备内部(电气腔室、加热单元腔体、控制模块接口)无沙尘沉积,密封件无损坏;系统机械传动部位(如阀门、风机)无卡滞, 电气回路无短路、接触不良,加热、控制、检测等所有功能均正常运行。
6.6.5 海拔适应性要求
a) 适用海拔:最高适配海拔≤4000m。
b) 性能修正: 因高海拔空气稀薄导致散热效率与绝缘性能变化,需满足以下修正要求: 以海平面(0m 海拔)为基准,海拔每升高 1000m,系统额定电流降低 5%,确保部件不会因散热不足过热损坏;海拔每升高 1000m,系统绝缘强度降低 10%,但降低后仍需符合本标准 6.4.2 (绝缘电阻)、6.4.3(介电强度)的最低要求,避免绝缘失效。
c) 特殊设计:高海拔地区使用时,电气部件需采用高海拔专用型号,加热单元需优化散热结构,确保性能稳定。
6.6.6 可维护性要求
6.6.6.1 模块化设计要求
系统核心功能部件需采用标准化模块化设计,具体要求如下:核心部件包括加热器、各类传感器(温度、结冰、压力传感器等)、鼓风机及控制模块,推荐采用独立成模设计,具备统一的安装接口、电气连接端子及固定尺寸;模块间采用快速插拔式或螺栓紧固式连接,无需复杂拆解即可实现单个组件的拆卸与更换,现场常规维护条件下,单个组件更换时间(含拆卸、安装、基础调试)≤2h;模块需具备防呆设计,避免安装错位导致的设备损坏,同时预留状态检测接口,便于快速判断模块是否正常工作。
6.6.6.2 标识规范要求
所有系统组件、线缆及接口需设置清晰、耐久的标识,具体要求如下:标识内容应包含设备名称、型号规格、额定参数(电压、电流、功率等)、安装位置编号、归属系统及线缆走向(线缆标识),确保运维人员快速识别;标识材质需满足耐温、耐磨损、抗紫外线、防油防水特性,粘贴牢固且不易脱落,长期使用无褪色、模糊现象;标识粘贴位置应醒目无遮挡,线缆标识间隔不超过 1m,接口标识需与对应部件标识一一对应,避免混淆。
6.6.6.3 维护周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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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需明确各类部件的维护周期,确保运维工作有序开展,具体要求如下:易损件(含接触器触点、传感器探头、密封件、风管柔性接头)维护周期≤12个月,维护内容包括外观检查、性能校准、老化评估,必要时进行更换;加热单元清洁周期≤12个月,清洁内容包括表面积尘、油污及结冰残留清理,确保散热效率与加热均匀性;维护周期可根据实际运行环境(如高沙尘、高盐雾地区)适当缩短,但不得低于上述规定最低值,维护后需记录相关数据并存档。
6.6.6.4 备品备件要求
系统供应商需提供完善的备品备件保障,具体要求如下:需配套提供至少1套易损件备品备件,明细包括接触器(含触点组件)、温度传感器、结冰传感器(如有)、密封件等核心易损部件;备品备件需与原设备同型号、同规格,符合本标准技术要求,质量等级不低于原部件标准,且提供相应合格证明;配套提供详细的备品备件清单(含部件名称、型号、数量、用途、更换周期)及专用更换手册,手册需包含拆装步骤、工具清单、注意事项、故障排查要点及示意图,便于运维人员快速操作;备品备件需提供至少12个月的质保期。
6.6.7 气热防/除冰系统设备运行防火安全要求
6.6.7.1 电气防火要求
a) 所有电气组件(接触器、加热器、控制器)的外壳应采用阻燃材料,符合 GB 8624 的 V0 级阻燃要求。
b) 线缆选型:阻燃电缆
c) 接线要求:接线端子宜采用阻燃型(PA66 材质),压线牢固,线鼻子与线缆匹配,无虚接、过热风险。
d) 过载保护:动力回路配备塑壳断路器(MCCB) ,整定电流为额定电流的 1.2~1.4 倍,控制回路配备微型断路器(MCB),整定电流为额定电流的 1.1 倍。
e) 故障安全:当系统发生严重故障(如检测到火灾风险)时,应能自动安全停机并锁定,直至故障被人工复位。
6.6.8 消防配置要求
机舱内配置:机舱内、叶片维护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消防警示标识;防火隔离:加热器与周围可燃物(如机舱保温材料、叶片内腔泡沫芯材)的距离≥300mm,风管穿过可燃材料时需加装金属防火套管(厚度≥1mm)。
7 叶片气热防/除冰系统保护配置
7.1 运行保护
7.1.1 设备故障保护
7.1.1.1 接触器故障保护:通过状态反馈信号监测接触器粘连、拒动故障,故障发生后≤1s 切断对应动力回路电源,报警并上传气热防/除冰 SCADA 系统。
7.1.1.2 加热器故障保护:监测加热器开路、短路、过载故障,短路故障时立即切断电源,开路和过载故障时发出报警。
7.1.1.3 鼓风机故障保护:监测鼓风机电机过载、轴承超温故障,无备用鼓风机时切断加热电源并报警。
7.1.1.4 传感器故障保护:监测温度、冰层厚度、风速传感器的开路、短路、信号漂移故障(信号超出测量范围±10%),故障时采用冗余算法(如历史数据均值)维持系统运行,同时发出报警。
7.1.1.5 电源故障保护:监测输入电压欠压 (≤323V)、过压 (≥418V)、缺相故障,故障持续时间超过 3s 时切断系统电源, 电压恢复正常后自动重启。
7.1.1.6 其他严重故障保护: 监测其他可能引起设备火灾、短路、过流、控制回路异常等严重后果的故障,故障发生时立即切断相关电源,报警并上传气热防/除冰 SCADA 系统。
7.1.2 安全极限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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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1 温度极限保护:叶片表面温度超过 70℃或叶片内腔温度超过 80℃时,立即切断加热器电源;加热器表面温度超过 150℃时,触发温度熔断器动作。
7.1.2.2 风压极限保护:风管内风压超过设定值或低于欠压设定值时,切断鼓风机电源并报警。
7.1.2.3 过载极限保护:动力回路电流超过额定电流 1.5 倍时,塑壳断路器瞬时跳闸,切断电源。
7.1.2.4 防雷保护:系统电源端、信号端安装电涌保护器(电源电涌保护器标称放电电流≥20kA,信号电涌保护器标称放电电流≥5kA),电涌保护器动作后发出报警,需手动复位,信号电涌保护器的使用应不影响信号的正常传输。
7.1.2.5 紧急停机保护:机舱内设置紧急停机按钮(红色蘑菇头式),按下后立即切断除冰系统所有电源,同时向机组主控发送紧急停机信号。
7.2 故障报警与应急处置
7.2.1 故障分类与报警机制
表 4 故障分类与报警机制
故障等级
故障类型
报警方式
处理方式
严重故障
接触器粘连、加热器短路、鼓风机全停、电涌保护器动作、紧急停机
气热防/除冰SCADA系统红灯及声音报警
立即切断系统电源,机组紧急停机,需人工排查整改后重启
一般故障
加热器开路、传感器故障、电源欠压/过压、风压过低
声光报警(黄色指示灯闪烁+蜂鸣器间歇鸣)、气热防/除冰SCADA系统黄色报警
系统自动切换至备用部件或冗余模式运行,运维人员24h内处理
轻微故障
接触器触点温升过高(50℃~65K)、传感器信号漂移、风管轻微漏风
气热防/ 除冰SCADA系统蓝色报警,无现场声光报警
记录故障信息,运维人员下次维护时处理
注:历史报警记录存储时间≥1 年。
7.2.2 紧急停机流程
7.2.2.1 紧急停机触发条件:叶片表面温度超温 (≥80℃) 、烟雾探测器报警、 电涌保护器动作。
7.2.2.2 紧急停机停机步骤:
a) 控制系统立即切断加热器、鼓风机电源,停止所有输出;
b) 启动报警,向气热防/除冰 SCADA 系统上报紧急停机信息。
7.2.2.3 紧急停机恢复流程:排查故障原因并整改后,手动复位紧急停机按钮,系统进行自检(≥30s),自检合格后方可重新启动。
7.2.3 手动干预权限与操作要求
7.2.3.1 手动干预权限分级:
a) 管理员权限:可进行所有操作(模式切换、参数修改、故障复位、紧急停机);
b) 运维权限:可进行启动 / 停止操作、故障查询、数据导出,不可修改关键参数;
c) 访客权限:仅可查看运行参数和报警记录,无操作权限。
7.2.3.2 手动干预操作要求:
a) 手动操作需通过密码验证(管理员密码长度≥8 位,含字母、数字、特殊字符);
b) 关键参数修改(如温度设定值、过载保护电流)需双重确认(两人输入密码);
c) 所有手动操作记录(操作人、操作时间、操作内容) 自动存储,留存时间≥24 个月;
d) 远程操作仅支持管理员权限,操作前需确认现场无人员作业,操作后需反馈执行结果。
8 工厂验收 (FAT)
8.1 文件资料审查
8.1.1 设计文件与图样
8.1.1.1 系统供应商应提供以下完整设计文件,文件需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a) 系统总体技术方案(含设计依据、功能原理、技术参数表);
b) 系统原理图(电气原理图、控制逻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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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结构布置图(机舱内设备布置图、叶片内部风管/传感器布置图);
d) 部件明细表(含部件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商、数量、材质);
e) 接口协议文件(通信协议、信号定义、电源接口参数);
f) 测试报告(型式试验)、安装手册、操作维护手册、软件说明等。
8.1.1.2 审查要求:设计文件应符合本规范及相关引用标准,与风力发电机组接口匹配,计算数据准确,图样标注清晰。
8.1.2 产品合格证与型式试验报告
8.1.2.1 产品合格证:需包含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检验员签字、制造商公章,确保产品经出厂检验合格。
8.1.2.2 型式试验报告宜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包含以下测试项目及合格证明:
a) 所有柜体、加热器、鼓风机电气性能测试(绝缘电阻、介电强度、EMC);
b) 所有安装于轮毂、叶片内的柜体、加热器、鼓风机机械性能测试(机械强度、振动适应性);
c) 所有柜体、加热器、鼓风机环境适应性测试(高低温、湿热、盐雾);
d) 电缆防火性能测试(阻燃等级、耐火时间);
e) 电涌保护器型式试验(电涌耐受能力测试、动作特性测试、环境与机械测试、安全性能测试等);
f) 接触器型式试验报告(通断能力、电寿命、灭弧性能、防熔接)。
8.1.2.3 审查要求:型式试验报告有效期≤3 年,测试项目覆盖本规范要求,测试数据符合规定阈值。
8.1.3 主要部件质检文件
8.1.3.1 滑环:绝缘电阻测试报告、机械寿命测试报告 (≥10⁶转)、接触电阻测试报告 (≤50mΩ) 。
8.1.3.2 控制器:功能测试报告、EMC 测试报告、HMI 操作测试报告。
8.1.3.3 鼓风机:风量风压测试报告、噪声测试报告、 电机绝缘测试报告、连续运行测试报告(单台≥3h,同型号提供≥72h 运行报告)。
8.1.3.4 加热器:功率测试报告、绝缘电阻测试报告、阻燃测试报告。
8.1.3.5 接触器:制造商出厂检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
8.1.3.6 传感器:校准证书(由制造商出具,校准有效期≤1 年)、精度测试报告。
8.1.3.7 审查要求:质检文件应真实有效,测试数据符合本规范 6.2.2 条要求,无缺项、伪造现象。
8.2 8.2 外观与结构检查
8.2.1 气热防/除冰系统组件外观与标识
8.2.1.1 外观检查:
a) 所有组件表面无划痕、变形、腐蚀、裂纹,涂层均匀无脱落;
b) 加热器、鼓风机无油污、灰尘,接线端子无氧化、松动;
c) 风管无破损、漏气;
d) 传感器探头无损伤,导线屏蔽层无破损。
8.2.1.2 标识检查:
a) 组件标识:设备名称、型号、额定参数(电压、 电流、功率)、制造商、生产日期、防护等级清晰可辨;
b) 线缆标识:每根线缆两端均有编号(与原理图一致),标识耐摩擦、不易脱落;
c) 安全标识:紧急停机按钮、消防器材、危险区域(如加热器附近)应有明显安全警示标识。
8.2.1.3 验收标准:
a) 紧固螺栓、螺母拧紧到位,有力矩标记(采用力矩扳手复核,误差≤±5%),防松措施齐全;
b) 线缆排列整齐,绑扎间距≤300mm,无交叉缠绕,接线端子压线牢固(用拉力计测试,拉力≥ 5N 无松动);
c) 控制线缆屏蔽层单端接地(连接点过渡电阻≤0.1 Ω ) , 无悬空、断裂;
d) 线缆绝缘层无破损,与金属部件无摩擦接触(必要时加装绝缘护套)。
8.3 电气安全与性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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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绝缘电阻测试
8.3.1.1 测试范围:系统所有电气回路,涵盖加热元件回路、控制系统回路、传感器信号回路、接地回路及电源回路等,重点检测各回路与地、不同回路之间的绝缘性能。
8.3.1.2 合格标准: 电源回路、加热元件主回路绝缘电阻≥5M Ω ;控制回路、传感器回路绝缘电阻≥ 2M Ω ;所有回路与地之间无短路现象。
8.3.2 介电强度(耐压)测试
8.3.2.1 测试范围:系统各电气回路与地之间、不同电压等级回路之间,重点针对加热元件、控制柜内主回路、电源进线端等关键部位。
8.3.2.2 合格标准:测试过程中无击穿、闪络、绝缘击穿声等异常现象,耐压测试仪不跳闸,测试后回路绝缘电阻仍符合 8.3.1 条要求。
8.3.3 接地连续性测试
8.3.3.1 测试范围:系统所有金属外壳(控制柜、鼓风机、加热器外壳等)、接地端子、防雷测试点、线缆屏蔽层等接地部位,重点检测各接地部位与主接地网的电气连通性。
8.3.3.2 合格标准:所有接地部位与主接地网的连通电阻≤0.1 Ω;接地导体无松动、断裂、腐蚀等缺陷,接线端子压接牢固、标识清晰。
8.4 功能与性能测试
8.4.1 控制系统基本功能测试
8.4.1.1 测试范围:系统控制柜内的控制器、人机交互界面(HMI)、电源模块、输入输出模块、模式选择开关等,测试上电初始化、工作模式切换及人机交互操作的可靠性。
8.4.1.2 合格标准:
a) 上电初始化时间≤30s,各组件供电电压符合要求,初始化后无异常报警,处于待机状态;
b) 模式切换灵活可靠,切换时间≤2s,模式显示准确,不同模式下执行机构动作符合设计逻辑;
c) HMI操作灵敏,参数输入准确,实时数据显示误差≤±2%,历史数据和报警记录完整可查,报警提示及时准确。
8.4.2 加热功能测试
8.4.2.1 测试范围:系统的加热器、功率调节模块等,启停控制及功率输出的稳定性、准确性。
8.4.2.2 合格标准:
a) 加热器启动/停止响应及时,启动后 30s 内功率趋于稳定,停止后功率立即降至 0,紧急停止功能可靠;
b) 不同功率等级下,实际输出功率与设定功率偏差≤±10%,温度随功率平稳变化,无异常波动。
8.4.3 报警与保护功能测试
8.4.3.1 测试范围:系统的过温保护、过流保护、过压保护、欠压保护、传感器故障保护、风机故障保护等所有报警与保护功能,覆盖控制器、加热元件、传感器、鼓风机等关键组件。
8.4.3.2 合格标准:所有模拟故障场景下,系统均能在规定时间内触发对应报警和保护动作,报警信息准确清晰,保护动作能有效避免设备损坏;故障排除后,系统需手动复位才能恢复正常运行,无自动恢复现象。
8.5 FAT 验收报告
8.5.1 报告编制与生效要求
工厂验收测试(FAT)完成后,由系统供应商牵头编制《风力发电机组叶片气热防/除冰系统工厂验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需全面、真实、详细记录所有测试项目的具体信息,包括测试项目名称、测试方法(含设备、步骤、环境条件)、验收标准(引用文件条款号)、实测数据、测试结果判定,以及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含轻微偏差、不合格项)。报告需经业主(甲方)、系统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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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乙方)共同审核,各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FAT验收合格(含整改后复验合格)是设备允许出厂发货的必要前提条件,未通过FAT验收的设备不得安排发货。
8.5.2 报告基本信息规范
8.5.2.1 报告首页需明确列明以下核心基本信息,确保溯源性与唯一性。
8.5.2.2 验收项目名称:风力发电机组叶片气热防/除冰系统工厂验收。
8.5.2.3 验收编号:采用“FAT-年份-序列号 ”格式编制(例:FAT-2024-001),年份为验收当年公历年份,序列号为三位阿拉伯数字(从001 起依次递增)。
8.5.2.4 验收对象:设备型号(含版本号)、生产批次号、每台设备出厂编号(多台设备时需逐一列明)。
8.5.2.5 验收单位: 甲方(业主)单位全称、乙方(系统供应商)单位全称(需与供货合同一致)。
8.5.2.6 验收时间:明确验收开始日期(年/月/日)与结束日期(年/月/日),若存在整改复验,需补充复验时间。
8.5.2.7 验收地点:乙方生产工厂具体地址。
8.5.2.8 参与人员:分别列出甲、乙双方参与验收的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测试工程师(姓名、资质证书编号),预留签字栏(含签字、 日期),确保参与人员身份可追溯。
8.5.3 验收依据文件清单
报告需单独列明本次 FAT 验收的全部依据文件,按优先级排序,且文件需为有效版本,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签订的供货合同及补充协议、技术协议(需注明合同编号、签订日期);风力发电机组叶片气热防/除冰系统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国际标准;系统设计规范、产品技术说明书、出厂检验规程(需加盖乙方技术部门公章);本次验收所用计量器具的校准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注明校准机构名称、校准日期、证书编号);经双方确认的 FAT 测试方案(含测试大纲、合格判定准则)。
8.5.4 验收范围与内容概要
8.5.4.1 报告需清晰界定 FAT 验收的覆盖范围,并简要说明核心测试内容,确保各方对验收边界达成一致。
8.5.4.2 验收范围:本次验收涉及的风力发电机组叶片气热防/除冰系统设备(含加热单元、控制模块、鼓风机、传感器、管路组件、电气柜等)、系统软件(控制程序、监控软件)及配套附件。
8.5.4.3 测试内容概要:涵盖8.3 工厂电气测试与8.4 功能与性能测试的全部核心项目,具体包括:
a) 电气测试:绝缘电阻测试、介电强度测试、接地连续性测试;
b) 功能与性能测试:控制系统模式切换功能、加热启停响应功能、报警保护功能(超温、过载、故障报警)。
8.5.5 验收测试数据汇总要求
8.5.5.1 报告需以表格形式系统汇总所有测试数据,确保数据完整、清晰、可追溯。
8.5.5.2 关键测试数据表格:按“ 电气测试 ”、&ld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