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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体 标 准
T/ZZB 3962—2025
聚乙烯醇缩丁醛(PVB)无边框双玻光伏组件
Polyvinyl butyral(PVB)frameless double glass photovoltaic module
2025 - 12 - 20 发布 2025- 12 - 31 实施
浙江省质量协会 发 布
T/ZZB 396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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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浙江省质量协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嘉兴福盈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甘肃德斯威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甘肃大民新材料有限公司、怀集县怀德新材料有限公司、杭州瑞宏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方信标准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叶卫民、陈升、陈珍珍、孔俊、王超、叶新棵、陆贵涛、王素娟、王毅、林俊。
本文件评审组长:柯晓东。
T/ZZB 3962—2025
聚乙烯醇缩丁醛(PVB)无边框双玻光伏组件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聚乙烯醇缩丁醛(PVB)无边框双玻光伏组件(以下简称“双玻组件”)的术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以及质量承诺。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PVB)封装胶膜进行封装的无边框型双玻光伏组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97 太阳光伏能源系统术语
GB/T 5137.3—2020 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 第3部分:耐辐照、高温、潮湿、燃烧和耐模拟气候试验
GB/T 6495.1 光伏器件 第1部分:光伏电流-电压特性的测量
GB/T 31985 光伏涂锡焊带
GB/T 34328 轻质物理强化玻璃
GB/T 37410 地面用太阳能光伏组件接线盒技术条件
GB/T 39857—2021 光伏发电效率技术规范
NB/T 11080 光伏组件电致发光(EL)检测技术规范
IEC 61215-1:2021 地面光伏组件 设计定型与鉴定 第 1 部分:试验要求( Terrestrial photovoltaic (PV) modules - Design qualification and type approval - Part 1: Test requirements)
IEC 61215-2:2021 地面光伏组件 设计定型与鉴定 第 2 部分:试验程序(Terrestrial photovoltaic (PV) modules. Design qualification and type approval. Part 2 :Test procedures)
IEC 61701 光伏组件 盐雾腐蚀试验(Salt mist corrosion testing of Photovoltaic (PV)modules)
IEC 61730-1:2023 光伏组件的安全鉴定 第1部分:结构要求(Photovoltaic (PV) module safety qualification. Part 1 :Requirements for construction)
IEC 61730-2:2023 光伏组件的安全鉴定 第2部分:测试要求(Photovoltaic (PV) module safety qualification. Part 2 :Requirements for testing)
IEC 62716 光伏组件 氨腐蚀测试(Photovoltaic(PV)modules-Ammonia corrosion testing)
IEC 62759-1 光伏组件 运输试验 第 1 部分:组件包装单元的运输与装运
(Photovoltaic(PV)modules. Transportation testing. Part 1 :Transportation and shipping of module package units)
IEC 62790 光伏组件接线盒 安全要求和试验(Junction boxes for photovoltaic modules - Safety requirements and tests)
IEC/TS 62804-1 光伏组件 电势诱导衰减的试验方法 第1部分:晶体硅
(Photovoltaic(PV)modules Test methods for the detection of potential-induced degradation.Part 1:
Crystalline silicon)
3 术语和定义
GB/T 229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基本要求
4. 1 设计研发
4.1.1 应采用应力分析软件进行结构受力分析,具备无边框结构的优化设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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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应具备双玻组件性能优化提升的试验环境。
4.2 原材料
4.2.1 光伏玻璃
4.2.1.1 轻质物理强化玻璃应符合 GB/T 34328 的规定,非镀膜轻质物理强化玻璃的光伏透光比不小于 91.5%。镀膜轻质物理强化玻璃的光伏透光比不小于 93.5%。
4.2.1.2 超白压花玻璃光伏透射比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1 超白压花玻璃光伏透射比要求
4.2.2 双玻组件用 PVB 封装胶膜
双玻光伏组件用封装胶膜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双玻组件用 PVB 封装胶膜
4.2.3 接线盒
接线盒应满足GB/T 37410和IEC 62790的规定。
4.2.4 焊带
焊带应符合GB/T 31985的规定。
4.2.5 硅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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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胶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硅胶
4.2.6 电池片
电池片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电池片
4.3 工艺装备
4.3.1 应建立制造执行系统(MES)进行生产过程管控。
4.3.2 电池片应采用激光切割。
4.3.3 电池片与焊带的焊接、电池串排版、PVB 封装、玻璃铺设应采用全自动化流水线。
4.3.4 光伏组件应采用双腔双面加热层压工艺进行层压。
4.3.5 硅胶固化应采用全自动恒温恒湿固化设备。
4.4 检验检测
4.4.1 层压前与包装前双面双玻组件应进行在线电致发光检测,电致发光测试应采用高速超清测试仪,成像系统的像素物理分辨率不低于 0.5mm/pixel。
4.4.2 应具备最大功率测试、电致发光(EL)、户外暴晒, 热斑耐久、湿热老化性,耐热性,耐紫外老化性,静态机械载荷、抗电势诱导衰减、绝缘耐压、湿漏电流等项目的检测能力。
4.4.3 应配备 IV 功率测试仪、电致发光(EL)测试仪、户外暴晒试验系统、红外热成像仪、恒温恒湿老化试验箱、紫外老化试验箱、水煮试验箱、机械载荷试验机、PID 测试系统、绝缘耐压测试一体机、湿漏电测试系统等检测设备。
5 技术要求
5. 1 外观要求
组件外观应符合表5的要求,示例图见附录A。
表5 外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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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 外观要求(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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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 外观要求(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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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 外观要求(续)
5.2 电致发光(EL)要求
电致发光EL要求应符合表6的规定,示例图见附录B。
表6 电致发光 EL 要求
5.3 光电转化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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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块双玻组件正面光电转化效率≥21.0%。
5.4 填充因子
填充因子≥78%。
5.5 可靠性
5.5.1 外观要求
应符合IEC 61215-1:2021中第8章和IEC 61730-1:2023中10.2.3的要求。
5.5.2 绝缘性能
无绝缘击穿或表面无破裂现象;双玻组件漏电流应不大于50μA。对于面积小于0.1㎡的双玻组件绝 缘电阻应不小于400 MΩ;对于面积大于0.1㎡的双玻组件,测试绝缘电阻乘以双玻组件面积应不小40M Ω·㎡。
5.5.3 户外暴晒后的性能
无IEC 61215-1:2021中第8章规定的外观缺陷;每个测试序列后的最终功率应符合IEC 61215-
1:2021 中7.2.2的要求;绝缘电阻应满足本文件5.5.2的要求,湿漏电流应满足本文件5.5.11的要求。
5.5.4 热斑耐久性能
测试结果热斑温度≤180℃, 通过测试后无IEC 61215-1:2021中第8章规定的外观缺陷;每个测试序列后的最终功率应符合IEC 61215-1:2021中7.2.2的要求;绝缘电阻应满足本文件5.5.2的要求,湿漏电流应满足本文件5.5.11的要求。
5.5.5 紫外预处理性能
无IEC 61215-1:2021中第8章规定的外观缺陷;每个测试序列后的最终功率应符合IEC 61215-
1:2021 中 7.2.2的要求;绝缘电阻应满足本文件5.5.2的要求,湿漏电流应满足本文件5.5.11的要求。
5.5.6 热循环性能
在试验过程中无电流中断现象;测试在(-40±2)℃和(+85±2)℃循环测试400周期,通过测试后无IEC 61215-1:2021中第8章规定的外观缺陷;每个测试序列后的 最终功率应符合IEC 61215-
1:2021中 7.2.2的要求;绝缘电阻应满足IEC 61215-2:2021 MQT 03第4.3.5 的要求,湿漏电流应满足本文件5.5.11的要求。
5.5.7 湿冻性能
在试验过程中无电流中断现象且在相应环境下经过20个循环,通过测试后无IEC 61215-1:2021中第8章规定的外观缺陷;每个测试序列后的 最终功率应符合IEC 61215-1:2021中 7.2.2的要求;绝缘电阻应满足IEC 61215-2:2021 MQT 03第4.3.5 的要求,湿漏电流应满足本文件5.5.11的要求。
5.5.8 湿热性能
测试在(85%±2%)、(湿度85%±5%)的条件下,测试1000小时。通过测试后无IEC 61215-1:2021中第8章规定的外观缺陷;每个测试序列后的最终功率应符合IEC 61215-1:2021 中 7.2.2的要求;绝缘电阻应满足本文件5.5.2的要求,湿漏电流应满足本文件5.5.11的要求。
5.5.9 耐热试验(水煮试验)
经水煮试验后,无黄变、气泡、开裂等外观问题。
5.5.10 引出端强度性能
无IEC 61215-1:2021中第8章规定的外观缺陷;绝缘电阻应满足IEC 61215-2:2021 MQT 03第4.3.5的要求,湿漏电流应满足本文件5.5.11的要求。
5.5.11 湿漏电流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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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面积小于0.1㎡的双玻组件,绝缘电阻不小于400MΩ;对于面积大于0.1㎡的双玻组件,测试绝 缘电阻乘以双玻组件面积应不小于40MΩ·㎡。
5.5.12 机械载荷性能
试验在-2400Pa~﹢3000Pa的情况下进行3个循环(下压为负),在试验过程中无间歇断路现象;无IEC 61215-1:2021中第8章规定的外观缺陷;每个测试序列后的 最终功率应符合IEC 61215-1:2021中 7.2.2的要求;绝缘电阻应满足IEC 61215-2:2021 MQT 03第4.3.5 的要求,湿漏电流应满足本文件
5.5.11的要求。
5.5.13 抗冰雹性能
无IEC 61215-1:2021中第8章规定的外观缺陷;绝缘电阻应满足IEC 61215-2:2021 MQT 03第4.3.5的要求,湿漏电流应满足本文件5.5.11的要求。
5.5.14 抗 PID 性能
抗PID性能能够达到96 h,且无IEC 61215-1:2021中第8章规定的外观缺陷;每个测试序列后的最终功率应符合IEC 61215-1:2021 中7.2.2的要求;每个测试序列后功率衰减不能大于5%,绝缘电阻应
满足IEC 61215-2:2021 MQT 03第 4.3.5的要求,湿漏电流应满足本文件5.5.11的要求。
5.5.15 光衰性能
单晶光伏组件首年最大功率衰减≤2.0 %、后续每年最大功率衰减≤0.5 %。
注:钙钛矿叠层电池不适用
5.5.16 耐氨气腐蚀性能
无IEC 61215-1:2021中第8章规定的外观缺陷包括机械性能损坏和影响到双玻组件功能的零部件腐 蚀;每个测试序列后的最终功率应符合IEC 61215-1:2021中4.2的要求;绝缘电阻应满足本文件5.5.2的要求,湿漏电流应满足本文件5.5.11的要求;旁路二极管应满足第4章4.18的要求。
5.5.17 耐盐雾腐蚀性能
无IEC 61215-1:2021中第8章规定的外观缺陷包括机械性能损坏和影响到双玻组件功能的零部件腐 蚀;每个测试序列后的最终功率应符合IEC 61215-1:2021中 7.2.2的要求;绝缘电阻应满足本文件
5.5.2的要求,湿漏电流应满足本文件5.5.11的要求;旁路二极管应满足第4章4.18的要求。
5.5.18 旁路二极管热性能
应符合IEC 61215-2:2021中MQT 18.1的要求
5.5.19 旁路二极管功能
应符合IEC 61215-2:2021中MQT 18.2的要求。
5.5.20 双玻组件运输性能
应符合IEC 62759-1的要求。
5.6 安全性
5.6.1 可触及试验性能
应符合IEC 61730-2 :2023中MST 11的要求。
5.6.2 抗脉冲电压性能
应符合IEC 61730-2 :2023中MST 14的要求。
5.6.3 耐温度性能
测量温度应在任何的表面、材料或部件的使用温度范围内,温度范围见IEC 61730-2:2023中MST 21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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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 防火性能
应符合IEC 61730-2 :2023中MST 23的要求,且能达到A级。
5.6.5 反向电流过载性能
应符合IEC 61730-2 :2023中MST 26的要求5.6.6 双玻组件破损
应符合IEC 61730-2 :2023中MST 32的要求。
6 试验方法
6. 1 外观要求
按照IEC 61215-2:2021中MQT 01的规定执行。
6.2 电致发光(EL)试验
按照NB/T 11080的规定执行。
6.3 最大功率点确定
按照IEC 61215-2:2021中MQT 02的规定执行。
6.4 光电转换效率
6.4.1 双玻组件的最大功率、照射到双玻组件上太阳光功率、基于轮廓面积,计算光电转换效率按如下公式计算:
P1 = S1 × 1000w/m2 ··························································(1)
式中:
P1 ——照射到双玻组件上太阳光功率,W;
S1——基于轮廓面积,㎡;
η 1 ——光电转换效率;
Pmax——最大功率,W。
6.4.2 双玻组件的最大功率、照射到双玻组件上太阳光功率、基于电池片投影面积,计算光电转换效率按如下公式计算:
P2 = S2 × 1000w/m2 ··························································(3)
η2 = × 100% ·····························································(4)
式中:
P2 ——照射到双玻组件上太阳光功率,W;
S2——基于电池片投影面积,㎡;
η 2 ——光电转换效率; Pmax——最大功率,W。
6.5 填充因子
按照GB/T 6495.1的规定执行。
6. 6 可靠性试验
6.6.1 绝缘性能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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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IEC 61215-2:2021中MQT 03的规定执行。
6.6.2 户外暴晒试验
按照IEC 61215-2:2021中MQT 08的规定执行。
6.6.3 热斑耐久试验
按照IEC 61215-2:2021中MQT 09的规定执行。
6.6.4 紫外预处理试验
按照IEC 61215-2:2021中MQT 10的规定执行。
6.6.5 热循环试验
按照IEC 61215-2:2021中MQT 11的规定执行。
6.6.6 湿冻试验
按照IEC 61215-2:2021中MQT 12的规定执行。
6.6.7 湿热试验
按照IEC 61215-2:2021中MQT 13的规定执行。
6.6.8 耐热试验(水煮试验)
按照GB/T 5137.3—2020中6.4的规定执行,时间8 h。
6.6.9 引出端强度试验
按照IEC 61215-2:2021中MQT 14的规定执行。
6.6.10 湿漏电流试验
按照IEC 61215-2:2021中MQT 15的规定执行。
6.6.11 动态机械载荷试验
按照IEC 61215-2:2021中MQT 16的规定执行。
6.6.12 抗冰雹试验
按照IEC 61215-2:2021中MQT 17的规定执行。
6.6.13 抗 PID 试验
按照IEC/TS 62804-1的规定执行。
6.6.14 光衰性能
按照GB/T 39857—2021中5.5的规定执行。
6.6.15 氨气腐蚀试验
按照IEC 62716的规定执行。
6.6.16 盐雾腐蚀试验
按照IEC 61701的规定执行。
6.6.17 旁路二极管热性能试验
按照IEC 61215-2:2021中MQT 18.1的规定执行。
6.6.18 旁路二极管功能性试验
按照IEC 61215-2:2021中MQT 18.2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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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9 双玻组件运输试验
按照IEC 62759-1的规定执行。
6.6.20 可靠性测试程序
6.6.20.1 可靠性测试程序符合 IEC 61215-1 的规定。
6.6.20.2 如果一个双玻组件未通过任意一项测试,取同批次另外两个双玻组件样品重新执行全部相关可靠性测试程序的测试。只要其中有一个双玻组件未通过可靠性测试,则判定可靠性测试不通过。如果两个双玻组件都通过可靠性测试,则判定可靠性测试通过。
6.7 安全性试验
6.7.1 可触及试验
按照IEC 61730-2:2023中MST 11的规定执行。
6.7.2 抗脉冲电压试验
按照IEC 61730-2:2023中MST 14的规定执行。
6.7.3 耐温度性能试验
按照IEC 61730-2:2023中MST 21的规定执行。
6.7.4 防火性能试验
按照IEC 61730-2:2023中MST 23的规定执行。
6.7.5 反向电流过载试验
按照IEC 61730-2:2023中MST 26的规定执行。
6.7.6 双玻组件破损试验
按照IEC 61730-2:2023中MST 32的规定执行。
6.7.7 安全性测试程序
6.7.7.1 安全性测试程序符合 IEC 61930-2 的规定。
6.7.7.2 如果每一个双玻组件样品达到所有安全测试标准,则认为该双玻组件设计通过安全性测试。如果任何一个双玻组件样品没通过安全性测试,则取同批次另外一个双玻组件样品从头执行全部相关安全性测试程序的测试,直至通过。
7 检验规则
7. 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出厂检验
双玻组件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检验项目及要求
表 7 检验项目及要求(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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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型式检验
7.3.1 有下列情况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需按表 7 的测试项目进行型式试验;
b) 产品停产 1 年后,恢复生产,需按表 7 的测试项目进行型式试验;
c)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设计、材料选用、工艺过程有改变时。
7.3.2 型式检验从同一批或几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22 块组件样品用于试验。
7.3.3 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及要求应符合表 7 的规定。
7.4 判定规则
7.4.1 出厂检验项目应全检,全部合格后方可判定出厂检验合格。
7.4.2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判定型式检验品合格,检验结果中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规定时, 则判定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 1 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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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每个组件都应有下列清晰而且擦不掉的标志,应符合 IEC 61730-1 、IEC 61215 的要求:
a) 制造商的名称、标志或符号;
b) 产品名称;
c) 产品型号;
d) 产品序号;
e) 引出端或引线的极性(形状和颜色标识);
f) 组件允许的最大系统电压;
g) 制造的日期和地点应注明在组件上,或可由产品序号溯源;
h) 标称功率公差。
8.1.2 以下附加标识应包含在组件上或使用说明书和安装资料中。所有的电性能数据应为标准测试条 件下的数据。
a) 组件开路电压或 Voc;
b) 组件短路电流或 Isc;
c) 组件最大功率或 Pmax;
d) 最大过载保护电流值。
8.1.3 仅适合于组件现场安装的电连接器应标明“有负载时不能断开”。
8.1.4 对于开路电压超过 60V 的组件和系统最大额定电压超过 60V 的组件,在组件醒目位置应有触电危险的警告标志。
8.2 包装
8.2.1 具有包装防护措施,不得引起双玻组件损伤。
8.2.2 托盘无霉变,运输过程不得出现破损。
8.2.3 实木托盘经除害处理并有相应标识。
8.3 运输
8.3.1 使用箱式货车或集装箱货柜,不得雨淋。
8.3.2 包装箱四周应有支撑物,双玻组件在运输工具内固定,防止在运输过程中产生滑动。
8.3.3 运输途中不得出现撞击、倾覆、剧烈震动。
8.4 贮存
在常温、常湿,避光、避雨环境下存放;避免与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接触。
9 质量承诺
9. 1 双玻组件整体(含出厂时附带的 DC 连接器、电缆线)在常规应用、安装、使用和服务条件下,自出厂之日起 12 年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提供免费维修或者更换。
9.2 制造商接到客户投诉时,应在 12 小时内做出响应,48 小时内提供初步的解决方案。
9.3 应建立产品追溯系统,追溯记录保存不应少于 1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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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
B
附 录 A
(资料性)
外观要求示例图
外观要求示例图见表A.1。
表 A.1 外观要求示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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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A.1 外观要求示例图(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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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A.1 外观要求示例图(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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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A.1 外观要求示例图(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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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A.1 外观要求示例图(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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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A.1 外观要求示例图(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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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B
(资料性)
电致发光(EL)要求示例图
电致发光(EL)要求示例图见表B.1。
表 B.1 电致发光(EL)要求示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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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B.1 电致发光(EL)要求示例图(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