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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 J 75
团 体 标 准
T/ZZB 3975—2025
生物质清洁暖风壁炉
Biomass pellet stove
2025 - 12 - 20 发布 2025 - 12 - 31 实施
浙江 省 质 量协会 发 布
T/ZZB 3975—2025
T/ZZB 3975—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浙江省质量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宁波汉克斯供暖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宁波汉克斯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宁波工程学院、国家智能制造装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洪黎耀、叶焕庆、张宇、张磊、王韬、郑智剑。
本文件评审专家组长:顾航。
T/ZZB 3975—2025
生物质清洁暖风壁炉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生物质清洁暖风壁炉(以下简称壁炉)的术语和定义、产品编码和结构、基本要求、燃料要求、使用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及质量承诺。
本文件适用于以生物质颗粒为燃料, 以空气为换热介质,额定供热量不大于18 kW,暖风出口最高温度不大于80 ℃的壁炉。燃用其他生物质燃料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985.1 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GB/T 985.1—2008, ISO 9692-1:2003,MOD)
GB 4343.1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GB 4343.1—2024, CISPR 14-1:2020,IDT)
GB/T 4343.2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2部分:抗扰度(GB/T 4343.2 —2020,CISPR 14-2:2015,IDT)
GB/T 4706.1—202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IEC 60335-1:2016,IDT) GB/T 4706.23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3部分: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T 4706.23
—2024,IEC 60335-2-30:2021,IDT) GB/T 12522 不锈钢波形膨胀节
GB/T 14536.1 电自动控制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14536.1—2022,IEC 60730-1:2013, IDT)
GB 17625.1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 A)(GB 17625.1—2022, IEC 61000-3-2:2020,MOD)
GB/T 17625.2 电磁兼容 限值 对每相额定电流≤16 A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值(GB/T 17625.2—2007,IEC 61000-3-3:2005,IDT)
GB 17762 耐热玻璃器具的安全要求
GB/T 24267 建筑用阻燃密封胶(GB/T 24267—2009,ISO 11600:2002,NEQ)
GB/T 35758 家用电器 待机功率测量方法(GB/T 35758—2017,IEC 62301:2011,IDT)
GB/T 39560.4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4部分:CV-AAS、CV-AFS、ICP-OES和ICP-MS测定聚合物、金属和电子件中的汞(GB/T 39560.4—2021,IEC 62321-4:2013,IDT)
GB/T 39560.5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5部分:AAS、AFS、ICP-OES和ICP-MS法测定聚合物和电子件中镉、铅、铬以及金属中镉、铅的含量(GB/T 39560.5—2021,IEC 62321-5:2013,IDT)
GB/T 39560.6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6部分:气相色谱-质谱仪(GC-MS)测定聚合物中的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GB/T 39560.6—2020,IEC 62321-6:2015,IDT)
GB/T 39560.701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7-1部分:六价铬 比色法测定金属上无色和有色防腐镀层中的六价铬[Cr(VI)] (GB/T 39560.701—2020,IEC 62321-7-1:2015,IDT)
GB/T 39560.702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7-2部分:六价铬 比色法测定聚合物和电子件中的六价铬[Cr(VI)] (GB/T 39560.702—2021,IEC 62321-7-2:2017,IDT)
GB/T 39560.8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8部分:气相色谱-质谱法(GC-MS)与配有热裂解/热脱附的气相色谱-质谱法(Py/TD-GC-MS)测定聚合物中的邻苯二甲酸酯(GB/T 39560.8—2021, IEC 62321-8:2017,I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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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9802 城镇供热保温材料技术条件
HG/T 2006—2022 热固性和热塑性粉末涂料
NB/T 11235—2023 生物质清洁暖风壁炉
NB/T 34024—2015 生物质成型燃料质量分级
NB/T 47003.1 常压容器 第1部分:钢制焊接常压容器
BS EN 16510-1:2022 住宅固体燃料燃烧器具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Residential solid fuel burning appliances – 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3 术语和定义
NB/T 11235—2023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产品编码和结构
4.1 产品编码
应符合NB/T 11235—2023中第4章的规定。
4.2 结构
壁炉结构见图1。
图 1 壁炉结构的典型示例
5 基本要求
5.1 设计研发
5.1.1 壁炉结构应设计合理,密封性好、操作方便、安全可靠,燃烧火焰不应直接接触金属换热器。
5.1.2 换热器风机风量和风压的选择,应与输出的暖风温度及暖风风量相匹配。排烟引风机风量和风压的选择,应与排烟温度及排烟量相匹配。
5.1.3 应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对壁炉结构进行优化设计和分析。
5.1.4 应对壁炉点火、送料、送风、排烟等功能组合进行应用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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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设计研发过程宜具备产品数据管理系统。
5.2 材料和零部件
5.2.1 隔热和保温材料应符合 GB/T 39802 的规定。
5.2.2 耐高温玻璃应符合 GB 17762 的规定。
5.2.3 玻璃密封胶应符合 GB/T 24267 的规定。
5.2.4 炉体喷塑材料应符合 HG/T 2006—2022 中Ⅰ型 1 类热固性粉末涂料的规定。
5.2.5 换热器受热面钢板名义厚度应不小于 3 mm。
5.2.6 铸造件表面应光洁,无裂纹、气孔、砂眼等缺陷。
5.2.7 电气元器件必须通过 CCC 认证。
5.2.8 列管式换热器应有膨胀节,并符合 GB/T 12522 的规定。
5.2.9 辅机、附件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品标准,并经检验合格方可装配。
5.2.10 自动控制器应符合 GB/T 14536.1 的规定,并具有自动进料控制与运行、自动报警、温度显示等基本功能。
5.3 工艺装备
5.3.1 切割过程宜采用自动激光切割机。
5.3.2 折弯过程宜采用自动折弯机。
5.3.3 焊接过程宜采用自动焊接机。
5.3.4 喷涂过程宜采用环保型自动喷涂线,并采用天然气节能加热技术。
5.3.5 生产过程宜具备 MES 全流程信息化管理系统。
5.4 检验检测
5.4.1 应开展出口温度、气密性、大气污染物、电气安全、噪声等检测工作。
5.4.2 应具备安全性能综合测试仪、多路温度测试仪、气密测试仪、烟气分析仪、安全性能综合测试仪、噪声分贝仪等检测设备。
6 燃料要求
6.1.1 壁炉燃用的生物质颗粒燃料质量应符合 NB/T 34024—2015 中表 7 的 1 级的规定。
6.1.2 生物质颗粒燃料的尺寸应符合壁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7 使用要求
7.1 壁炉适用于在非集中供暖的小型商业店铺、办公场所、学校教室、居民客厅等场所使用,不准许在卧室安装使用。
7.2 烟囱安装应严密,烟气通畅,并通往室外,室内应保持通风良好。
7.3 壁炉应有防烫设施,并有防烫安全警示标识。
7.4 壁炉应有安全用电措施。
7.5 壁炉使用场所应加装一氧化碳报警器。
7.6 壁炉在使用时噪声值应不大于 60 dB(A)。
8 技术要求
8.1 外观
8.1.1 焊接件应平整、均匀,无烧穿、夹渣、气孔、未焊牢等缺陷。焊接质量应符合 GB/T 985.1 的规定,换热器部件组装焊合后应符合 NB/T 47003.1 的焊接密闭性能要求。
8.1.2 冲压件应无裂纹、起皱、飞边、毛刺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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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钣金件表面应平整,无裂纹、褶皱、凹凸等缺陷,机械加工表面不应有磕、碰、划伤等缺陷。
8.1.4 铆接件应牢固,铆钉应无松动、歪斜。
8.1.5 壁炉外观应表面光洁,无划伤,外观色泽度一致,无明显色差。
8.1.6 换热器的空气侧和烟气侧之间应密闭。炉门开关应灵活,无扭曲及密封不严情况。
8.2 出口温度
暖风出口温度应不大于80 ℃, 排烟出口温度应不大于170 ℃。
8.3 温升
8.3.1 底板温升 应不大于65 K。
8.3.2 储料仓温升应不大于65 K。
8.4 气密性
气压下降值应不大于5%。
8.5 热性能和大气污染物排放
8.5.1 供热量应不小于壁炉标称的额定供热量。
8.5.2 热效率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热效率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
8.5.3 低功率档颗粒燃烧量应不大于高功率档颗粒燃烧的二分之一。
8.6 电气安全
电气装置应可靠接地,并有明显标志。接地标志、电气强度、泄漏电流、接地电阻应符合GB/T 4706.1 —2024、GB/T 4706.23的规定。
8.7 电磁兼容
应符合GB 4343.1、GB/T 4343.2、GB 17625.1、GB/T 17625.2的规定。
8.8 待机功耗
8.8.1 含有无线连接模块、在待机模式时具有信息或状态显示(包括时钟)功能的壁炉,待机功耗应不大于 3.5 W。
8.8.2 不含无线连接模块、在待机模式时具有信息或状态显示(包括时钟)功能的壁炉,待机功耗应不大于 2.5 W。
8.9 能效等级
应不低于BS EN 16510-1:2022中A+级的规定。
8.10 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2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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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有害物质限量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9 试验方法
9.1 外观
按NB/T 11235—2023中8.1.1的规定进行。
9.2 出口温度
按NB/T 11235—2023中8.1.2的规定进行。
9.3 温升
按GB/T 4706.1—2024中第11章的规定进行。
9.4 气密性
按NB/T 11235—2023中8.1.3的规定进行。
9.5 热性能和大气污染物排放
9.5.1 测试要求
按NB/T 11235—2023中7.1的规定进行。
9.5.2 测试准备
按NB/T 11235—2023中7.2的规定进行。
9.5.3 热性能测试
按NB/T 11235—2023中7.3的规定进行。
9.5.4 大气污染物排放测试
按NB/T 11235—2023中7.4的规定进行。
9.6 电气安全
按GB/T 4706.1—2024、GB/T 4706.23的规定进行。
9.7 电磁兼容
按GB 4343.1、GB/T 4343.2、GB 17625.1、GB/T 17625.2的规定进行。
9.8 待机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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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GB/T 35758的规定进行。
9.9 能效等级
按BS EN 16510-1:2022的规定进行。
9.10 有害物质限量
9.10.1 按 GB/T 39560.4 的规定检测汞。
9.10.2 按 GB/T 39560.5 的规定检测镉、铅。
9.10.3 按 GB/T 39560.6 的规定检测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
9.10.4 按 GB/T 39560.701、GB/T 39560.702 的规定检测六价铬。
9.10.5 按 GB/T 39560.8 的规定检测邻苯二甲酸酯。
10 检验规则
10.1 检验分类
壁炉检验分为例行检验、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检验的项目及要求见表3。
表 3 例行检验、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项目和要求
10.2 例行检验
在生产过程的末端,对壁炉进行100%检验。
10.3 出厂检验
壁炉应经制造商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出具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10.4 型式检验
壁炉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定型时;
b) 老产品停产超过 2 年以上再生产时;
c) 改变产品结构、材料、工艺而影响产品性能时;
d) 用户提出要求时。
10.5 抽样规则
10.5.1 同一结构的系列产品至少应有一个具有代表性的规格做型式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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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 型式检验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抽取数量不少于 2 台。
10.6 判定规则
例行检验的结果应全部合格。出厂检验的项目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判定不合格。型式检验的项目有一项不合格时,可抽双倍数量样品进行复检,如仍有不合格项时,则判定该批不合格。
11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1.1 标志
11.1.1 壁炉应在显著位置设置产品标志。
11.1.2 标志的基本内容应包含下列要求:
a) 制造商名称;
b) 产品名称;
c) 产品商标;
d) 规格型号;
e) 燃料种类;
f) 额定供热量;
g) 制造日期;
h) 出厂编号;
i) 执行标准号。
11.1.3 警示标志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设置在炉体显著位置,并应牢固,不易脱落;
b) 标牌尺寸不应小于 100 mm×63 mm;
c) 警示标识应至少包括第 8 章的相关内容。
11.2 包装
11.2.1 产品包装在装卸和运输中应保持良好状态。
11.2.2 随同包装应提供下列文件:
a) 产品合格证;
b) 产品使用说明书;
c) 出厂清单;
d) 产品保修单。
11.3 运输
运输过程中应避免碰撞,并应采取防水防潮的措施。
11.4 贮存
贮存场所应防水防潮,在存放过程中应保持炉体直立。
12 质量承诺
12.1 产品在正常条件下使用,寿命应不低于 5 年。
12.2 制造商建立售后服务响应机制,24 h 内响应客户的投诉以及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