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学兔兔标准下载网,学习、交流 分享 !
返回首页 |ICS 03 .120.99 CCS A00
T/HBCBD
团 体 标 准
T/HBCBD 004—2026
“秭归脐橙”省级区域公用品牌管理规范
Provincial Regional Public Brand Management Standards
for “Zigui Navel Orange ”
2026 - 03 - 30 发布 2026 - 03 - 30 实施
湖北省品牌建设促进会 发 布
T/HBCBD 004—2026
T/HBCBD 004—2026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秭归县农业农村局提出。
本文件由湖北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归口管理。
本文件起草单位:秭归县农业农村局、秭归县柑橘协会、秭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秭归县果茶发展中心、秭归县两河口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秭归屈姑食品有限公司、湖北多美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北鑫勇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秭归新派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团标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食安康(湖北)科技有限公司、长江边儿(湖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北省果茶办公室、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果树茶叶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兰华锋、张光国、向琼、向长海、廖胜才、马娟、胡志刚、胡兆兴、何祥、魏永新、颜勇、胡惠丽、罗德昆、杨诗吟、许梦粤、郑语晴、陆平波、吴黎明、宋放、尤艳红、刘桂华、谭明、马颖康、邓贵林、姜华权、胡蔚雯。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秭归县柑橘协会,联系电话 :15171818341;对本文件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秭归县柑橘协会,联系电话:15171818341,邮箱:540222639@qq.com。
T/HBCBD 004—2026
引 言
湖北省秭归县地处三峡库区,凭借独特的峡江气候大力发展脐橙产业,形成了“ 四季有鲜橙 ”的产业格局。秭归脐橙产业链条完整,上游环节包括脐橙种植基地,中游涉及原果收购、加工转化,下游则涵盖品牌包装、物流配送直至终端销售。这种完整的产业链结构使得秭归脐橙企业在原料供应、技术研发、品牌建设、市场开拓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尽管湖北省秭归脐橙产业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面临着同质化竞争激烈、质量参差不齐、市场价格混乱等问题,秭归脐橙区域公用品牌管理领域的标准也属于空白状态。
2023年3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推进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打造20个品质过硬、特色突出、竞争力强的区域公用品牌,推进质量提升,塑造提升品牌形象,加强品牌保护,秭归脐橙位列其中。2024年3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加快我省农产品品牌体系,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打造10个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构建具有全国竞争力的品牌“头雁方阵 ”,秭归脐橙位列其中。2024年8月,省委农办印发《关于推进脐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秭归脐橙 ”为省级区域公用品牌。2025年2月,全省15个脐橙产区共同签署协议,决定共用“秭归脐橙 ”省级区域公用品牌,进一步扩大其影响力。
T/HBCBD 004—2026 “秭归脐橙”省级区域公用品牌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秭归脐橙 ”省级区域公用品牌的产品要求、流通要求、使用主体、品牌管理机构、申请授权、品牌使用以及监督管理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湖北行政区域内“秭归脐橙 ”省级区域公用品牌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9185-2021 品牌 术语
GB/T 33129 新鲜水果、蔬菜包装和冷链运输通用操作规程
GB/T 36911 运输包装指南
GB/T 39906 品牌管理要求
NY/T4169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指南
NY/T 1189 柑橘储藏
T/HBAS 009 秭归脐橙包装要求
T/HBAS 010 秭归脐橙包装标识规范
T/HBAS 076 秭归脐橙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第70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18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秭归脐橙 Zigui navel orange
指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生产,且经品牌管理机构授权的甜橙产品。
3.2
“秭归脐橙”省级区域公用品牌“Zigui navel orange”Provincial regional public brand
经湖北省相关主管部门确认,以“秭归脐橙 ”为名称,在一个具有特定自然生态环境、历史人文因素的区域内,由能够代表区域公共利益的组织所持有,归特定区域内生产经营主体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共同使用的品牌。其所有权归秭归县人民政府。
4 品牌管理机构
T/HBCBD 004—2026
秭归县人民政府是品牌所有权的持有主体,授权相关单位承担具体的品牌管理职能,负责品牌日常运营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制定并修订品牌战略规划及使用管理规则;
——受理品牌使用申请,组织实地评估,建立品牌授权使用管理台账(参见附录A);
——监督品牌使用情况,建立诚信档案;
——组织品牌宣传营销,加强营销方式和营销;
——市场公关活动及舆情管控;
——受理相关投诉并提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配合查处相关侵权、假冒等违法违规行为;
——定期对品牌管理进行评价。
5 品牌授权管理
5.1 要求
5.1.1 主体准入
5.1.1.1 申请使用品牌的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申请主体)应同时满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在协议共建区域内依法登记;
——拥有自有注册商标,并建立完善的质量追溯体系;
——生产基地、果园管理符合“秭归脐橙”种植技术规范;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1.1.2 申请主体若满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办理授权(相关认证需在有效期内): ——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或有机产品认证;
——获得HACCP认证;
——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获得GAP认证;
——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获得出口资质。
5.1.2 产品
申请使用品牌的产品应符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要求:
——“秭归脐橙 ”鲜果质量符合T/HBAS 076中的规定;
——“秭归脐橙 ”加工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产品储藏符合NY/T 1189的规定;
——运输包装符合GB/T 33129、GB/T 36911的规定;
——产品计量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第70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产品生产卫生符合GB 14881的规定;
——产品具有专业机构的检测报告,且检测结果合格。
5.2 品牌商标授权程序
5.2.1 申请
T/HBCBD 004—2026
申请主体应向品牌管理机构提交以下材料并加盖主体公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等资质证明复印件,产品类准入主体(除电商企业外)须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委托生产的企业须提供委托加工合同和被委托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区域公用品牌使用权申请表(符合附录 B);
——区域公用品牌使用承诺书(符合附录C);
——产品检测报告、追溯凭证或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
——优势条件中的证明材料(如有)。
5.2.2 受理
品牌管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主体的申请材料,应对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等进行审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5.2.3 审查
5.2.3.1 资格审查
品牌管理机构应对申请主体的生产加工条件、产品质量、征信材料、经营资质等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在30天内出具审查意见。
5.2.3.2 综合审查
必要时须进行现场审查的,品牌管理机构应组织专家进行综合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5.2.4 公示
品牌管理机构应定期公示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主体名单,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5.2.5 授权
品牌管理机构应与授权使用主体签订《“秭归脐橙 ”省级区域公用品牌标识使用协议》,发放《“秭归脐橙 ”省级区域公用品牌标识授权使用证》。
5.3 使用管理
5.3.1 品牌应用
5.3.1.1 应使用统一的“秭归脐橙 ”图文标识,不得自行分拆或改变品牌标识的文字、图案、颜色、组合、比例等(符合附录D)。
5.3.1.2 产品包装材质、规格及流通标签应符合T/HBAS 009、T/HBAS 010的规定。
5.3.1.3 使用多个标识的,“秭归脐橙 ”省级区域公用品牌标识规格不得小于其他标识。
5.3.1.4 使用主体涉及产品更新时应在使用前及时向品牌管理机构报备。
5.3.2 品牌管理
5.3.2.1 品牌使用期为2年,需延续使用的应在届满前3个月内申请授权。
5.3.2.2 品牌管理机构应不定期对公用品牌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对侵犯品牌的行为进行维权。
5.3.2.3 品牌使用主体责任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T/HBCBD 004—2026
——应自觉维护品牌的市场声誉,保证产品质量且服务优良;
——应建立品牌使用台账且保存年限不低于3年,依法依规使用品牌;
——在产品展示、推介、宣传等活动中使用品牌;
——接入“秭归脐橙供应链溯源平台 ”;
——参与品牌管理的其他工作。
5.3.3 退出管理
5.3.3.1 在品牌使用有效期内因客观原因不能继续使用的主体,应向品牌管理机构提交《 “秭归脐橙 ”省级区域公用品牌使用权注销表》(符合附录E)。
5.3.3.2 使用主体在使用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申诉未通过的,暂停或取消其品牌使用权,取消后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使用。
——营业执照被注销的;
——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
——不按规定使用品牌标识的;
——资格复审未通过的;
——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处罚的;
——损害“秭归脐橙 ”省级区域公用品牌声誉的。
6 品牌保护与风险防范
品牌保护 宜确保“秭归脐橙 ”省级区域公用品牌识别、使用和处置处于受控状态,其保护措施依照NY/T 4169相关规定执行。
风险防范 “秭归脐橙 ”省级区域公用品牌的风险防范措施依照 GB/T 39906 相关规定执行。
7 品牌管理评价与改进
“秭归脐橙 ”省级区域公用品牌的品牌管理评价与改进,依照NY/T 4169相关规定执行。
T/HBCBD 004—2026
附 录 A
(资料性)
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管理台账
“秭归脐橙”省级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管理台账
T/HBCBD 004—2026
附 录 B
(规范性)
区域公用品牌使用权申请表
T/HBCBD 004—2026
附 录 C
(规范性)
区域公用品牌使用承诺书
“秭归脐橙”省级区域公用品牌使用承诺书
为共同维护“秭归脐橙 ”省级区域公用品牌标识的品牌形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单位做以下承诺:
一、 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不从事一切违法活动。
二、“秭归脐橙 ”省级区域公用品牌标识仅限本单位使用。
三、严格按照《 “秭归脐橙 ”省级区域公用品牌管理规范》的要求执行,
四、主动配合农业、市场监管、环保、应急、海关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和消费者的监督,做到诚实守信,依法合规经营。
五、本承诺书一式两份, 申请单位留存壹份,品牌管理机构留存壹份。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T/HBCBD 004—2026
附 录 D
(规范性)
“秭归脐橙”省级区域公用品牌标识
“秭归脐橙 ”省级区域公用品牌标识如图所示。
图1 “秭归脐橙 ”省级区域公用品牌标识
T/HBCBD 004—2026
附 录 E
(规范性)
区域公用品牌使用权注销表
“秭归脐橙”省级区域公用品牌使用权注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