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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标准 6-31-01-10 机电设备维修工(试行)(202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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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职业   维修工   机电设备   国家   31
资源简介

  国 家 职 业 标 准

  职业编码:6-31-01-10

  机电设备维修工

  (试行)

  (2026 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制定

  说 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评价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机电设备维修工国家职业标准(试行) (2026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 年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 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机电设备维修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了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四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三、本《标准》编制工作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的指导下,由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组织完成。起草单位有: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芜湖职业技术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河南化工技师学院、嘉善技师学院、天津博诺智创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康鹤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汇博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亦轩智控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机电维修与改造协会、百灵气动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深圳市越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主要起草人有:刘桂雄、孔庆晓、张迎春、张建、万鸾飞、裘浙东、王威凯、于海、李辉、刘伟、罗贤、钱英军、廉迎战、黄珍媛。

  四、本《标准》审定单位有: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东南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浙江大学特种装备研究

  院、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机电技师学院、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哈尔滨电工仪表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印刷复制业协会、武汉市数字喷印技术研究院、重庆川仪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主要审定人员有:周明、石镇山、刘献成、陈煕源、胡鹏浩、钱锦远、禹鑫燚、田英明、奚烨锋、张永飞、孙志明、谢志坚、李炯、胡锦华、范俊川、张新岭。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浙江中控科教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山东栋梁科技设备有限公司、威海职业学院、广东三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山东水利职业学院、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中国兵器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市南川隆化职业中学、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等单位,以及王小兵、张彤、王志梅、李武朝、董金新、孙晨、周旺发、鞠致礼、胡彦、张洋、毛杨明、王亮亮、李晓亮、唐钏洋等有关领导、专家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①起施行。

  ① 2026 年 2 月 28 日,本《标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颁布机电设备维修工等 23 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6〕2 号)公布。

  机电设备维修工国家职业标准

  (试行)

  (2026 年版)

  1. 职业概况

  1. 1 职业名称

  机电设备维修工①

  1. 2 职业编码6_31_01_10

  1. 3 职业定义

  使用设备、仪器仪表、工具、机具等,对机电设备机械、电气、通信及控制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故障诊断和排除的人员。

  1. 4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 5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 常温。

  ① 本职业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种:快递设备运维师、印刷设备维修工。

  1. 6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学习、理解、计算能力;具有较强的空间感、形体知觉、听觉和色觉,手指灵活,动作协调性好。

  1. 7 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1. 8 职业培训要求

  1. 8. 1 培训参考时长

  四级/中级工不少于 120 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 96 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 80 标准学时。

  1. 8. 2 培训教师

  培训四级/中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高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 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 年以上。

  1. 8. 3 培训场所设备

  培训场地应满足机电设备维修工培训要求中规定的本职业典型工作任务实施环境及设备设施要求。同时,应保证培训场地具备良好的安全、照明和通风条件,其中理论知识培训场地和设备设施应能支持资料查阅、教师授课、小组研讨、任务实施、成果展示等功

  能,操作技能培训场地应具备工作任务实践与技术培训等功能。

  1. 9 职业技能评价要求

  1. 9. 1 申报条件

  一取得四级/中级工培训学时证明,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满 5 年。

  (2)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3 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 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0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4 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

  ① 相关职业:机修钳工、电工、仪器仪表维修工、设备点检员、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 S、工业视觉系统运维员 S、无人机装调检修工、铁路综合维修工、锅炉设备检修工、汽轮机和水轮机检修工、电机检修工、变电设备检修工、工程机械维修工等,下同。

  ② 相关专业:智能设备运行与维护、机电技术应用、电气设备运行与控制、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工业自动化仪表及应用、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机电设备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自动化仪表技术、智能制造工程技术、装备智能化技术、机械电子工程技术、电气工程及自动化、自动化技术与应用、现代测控工程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机械电子工程、智能装备与系统、印刷工程、物流工程等,下同。

  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2 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 2 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1. 9. 2 评价方怯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闭卷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操作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实际

  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含) 以上为合格。

  1. 9. 3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 : 15(其中,采取机考方式的一般不低于 1 :30),且每个考场不少于 2 名监考人员;操作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 :5,且考评人员为 3 人(含) 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 3 人(含)以上单数。

  1. 9. 4 评价时长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 90 min;操作技能考核时间:四级/中级工和三级/高级工不少于 120 min,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 150 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 30 min。

  1. 9. 5 评价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操作技能考核在具有必备的机电设备和维修维护所需的设备、工具、仪器仪表等,以及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安全措施完善、水电气设施配置齐全的实训室或生产车间进行;综合评审在配备必要设备的场所进行。

  2. 基本要求

  2. 1 职业道德

  2. 1. 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 1. 2 职业守则

  ( 1 )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2)遵纪守法,规范操作。

  (3)团结协作,精益求精。

  (4)勤奋好学,文明作业。

  (5)安全生产,保护环境。

  2. 2 基础知识

  2. 2. 1 机械基础知识

  ( 1 )机械识图知识。

  (2)金属材料与机械原理基本知识。

  (3)机械加工基本知识。

  (4)液压与气动基本知识。

  (5)机械装配工艺基本知识。

  (6)几何量测量基本知识。

  (7)机械故障诊断与排除基本知识。

  2. 2. 2 电气基础知识

  ( 1 )电气识图知识。

  (2)电工电子技术基本知识。

  (3)电气传动与控制基本知识。

  (4)电气装配工艺基本知识。

  (5)可编程控制器基本知识。

  (6)电气故障诊断与排除基本知识。

  2. 2. 3 仪器仪表及传感器知识

  ( 1 )仪器仪表及传感器分类知识。

  (2)仪器仪表及传感器的构成、原理。

  (3)仪器仪表及传感器的性能特点。

  (4)仪器仪表及传感器应用装调知识。

  (5)测量数据处理基本知识。

  (6)仪器仪表及传感器故障诊断与排除基本知识。

  (7)仪器仪表及传感器使用、维护保养知识。

  2. 2. 4 信息集成与故障诊断知识

  ( 1 )测控系统信息集成基本知识。

  (2)大数据分析技术基本知识。

  (3)机电设备系统故障诊断方法。

  (4)运行状态可视化分析与故障智能预测基本知识。

  (5)基于增强现实的维修维护基本知识。

  2. 2. 5 设备管理知识

  ( 1 )现代设备管理基本知识。

  (2)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基本知识。

  (3)维修维护常用量具、工具、仪器仪表的使用知识。

  2. 2. 6 安全与环保知识

  ( 1 )安全操作规程。

  (2)消防安全知识。

  (3)安全防护知识。

  (4)应急处置知识。

  (5)节能和环保知识。

  2. 2. 7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知识。

  (6)《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知识。

  (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知识。

  (8)《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知识。

  (9)《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知识。

  3. 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3. 1 四级/中级工

  ① 本《标准》中“机、电、仪”为“机械(含液压、气动)、电气(含软件系统)、仪器仪表(含传感器)”的简称。

  续表

  续表

  3. 2 三级/高级工

  续表

  续表

  3. 3 二级/技师

  续表

  续表

  3. 4 一级/高级技师

  续表

  4. 权重表

  4. 1 理论知识权重表

  4. 2 技能要求权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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