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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市政工程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主编
主编单位: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批准部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执行日期:2026 年 9 月 1 日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市政工程》编委会
主 编 单 位:四 川 省 建 设 工 程 造 价 总 站
专业编制单位:华 信 众 恒 工 程 项 目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参 编 单 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四 川 天 府 新 区 实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永 信 嘉 业 建 设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软件支持单位:成 都 鹏 业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材价支持单位:四川宏业领材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一、编制领导小组
顾 问:邓立军
组 长:陈福均
副组长:鲁朝汉
成 员:王 凯 程万里 方晓琳 包 宏 周 露 胡元琳 刘 怡 李 栋
二、审查专家
孙晨希 杨 丽 徐正权 祝显图 周龙兵 刘 云 刘 波 陶学明 黄 莉 谭尊友 赵 翔 刘 洪 黎 杰
齐胜魁 陈胜明 吕逸实 黄理涛 李 斌 杜 娟 丁 枚 卿 姚 章 耘 张劲宇 龚 剑 王 凯 黄伦飞
三、专业编制组
负责人:程万里 任明江 杨娅婷 谢 伟
编制人:任明江 舒 庆 冯天兵 谢 伟 张 莉 杨 驰 张 娟 白海川 杜 彬 刘刚宁 蒲 勇 刘卓凡 张 义 楚俊菠 伍有蓉 牟海军 吴传芬 肖 锐 刘幸兴
总 说 明
一、《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编制依据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
(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4-2024)《 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5-2024)《通用安装 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6-2024)《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7-2024)《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8-2024)《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9-2024)《 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60-202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 程量计算规范》(GB/T 50861-2024)《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62-2024);
(三)《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
(四)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142号);
(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
(六)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
(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2015〕230号);
(八)《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TY 01-31-2021)《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TY 02-31-2021)《市政工程消耗量》(ZYA 1-31-2021) 《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ZYA 4-31-2018)《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ZYA 2-31-2018)《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消耗量定额》(ZYA 1-31-2018)《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01(01)-2016]《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01(02)-2017]《房屋建筑加固工程 消耗量定额》[TY 01-01(04)-2018];
(九)2016年《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增值税版)》《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增值税版)》;
(十)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十一)国家和四川省现行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相关产品标准等。
二、适用范围
(一)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项目计量计价。
(二)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以国有资金为主的建设工程项目应按有关规定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作用
(一)本定额适用于编审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
(二)本定额是招标人组合综合单价,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三)本定额是投标人组合综合单价,确定投标报价的参考。
(四)本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的基础。
四、消耗量水平
本定额的消耗量水平是根据编制时的国家现行设计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以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 组织设计、施工工期、施工工艺为基础,结合四川省施工技术水平和施工机械装备程度进行编制,反映社会的平均水平。因此,除本定额 允许调整外,材料消耗量一般不作调整,若遇特殊情况,需报经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同意,并报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存档备查。
五、综合基价
本定额综合基价是由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或措施项目的工程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 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所组成。
(一)人工费
1.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 价影响而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4)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 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量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6)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由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五险一金。
2.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其他用工和机械操作用工(简称“机上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每工日 人工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价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五险一金等。综合计算人工单价基价如下:
普工为110元/工日, 一般技工为150元/工日,高级技工为180元/工日,机上人工按一般技工执行。
(二)材料费
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是指材料、工程设备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
2.运杂费:是指材料、工程设备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工程设备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注: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三)施工机具使用费
施工机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仪器仪表使用费。
1.施工机械使用费:以施工机械台班耗用量乘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示,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费用组成。
(1)折旧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2)检修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检修间隔进行必要的检修,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维护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维护间隔进行各级维护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保障机械正常所 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以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是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 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是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所发生的 运距≤25km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等费用。
(5)人工费是指机上司机(司炉)及其他操作人员的人工费,计入综合基价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燃料及水、电等费用。
(7)其他费用:是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车船税、保险费及检测费等。车船税是指施工机械按照四川省有关规定应缴纳 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是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强制性缴纳的费用,不包含非强制性保险。
2. 仪器仪表使用费是指工程施工所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四)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给管理人员的计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根据国家法律 法规,由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部门规定缴纳的五险一金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办公软件、现场监控、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 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 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等费用。
4. 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 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施工生产和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
的购置、维修和摊销等。另凡单位价值2000元(含税)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不列入机械费中,作为 工具用具在企业管理费中考虑,但其消耗的燃料动力等已列入材料费中。
6.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的职工退职金、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经费、集体福利费、夏季防暑降温、冬季取暖补 贴、上下班交通补贴等。
7.劳动保护费:是指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手套、防暑降温饮料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 健费用等。
8.检验试验费: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 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建设单 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对此类检测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但对施工企业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 的材料进行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该检测费用由施工企业支付。
9.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工会法》规定的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
10.职工教育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 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
11.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等的保险费用。
12.财务费:是指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13.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14.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
(五)利润
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六)综合基价调整
综合基价的各项内容按以下规定进行调整:
1.人工费调整:各地可根据本地劳动力单价及实物工程量劳务单价的变化情况,由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测算并附文报省建设工程 造价总站批准后调整人工费。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标底时,人工费按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 人工费调整文件进行调整;编制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参照市场价格自主确定人工费调整,编制和办理竣工结算时,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的规定及施工合同约定调整人工费。调整的人工费进入综合单价,但不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础。
2.材料费调整:调整的材料费进入综合单价。在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标底时,依据工程造 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确定材料价格并调整材料费,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材料,参照市场价确定材料价格并调整材料费;
编制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参照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自主确定材料价格并调整材料费;编制和办理竣工 结算时,依据合同约定确认的材料价格调整材料费。
通用安装工程和市政工程中的管网工程、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路灯工程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通信、信号、供电、智能 与控制系统、机电设备、车辆基地工艺设备和园林绿化工程中绿地喷灌、喷泉安装等安装工程及其他专业的计价材料费,由省建设工程造 价总站根据变化情况统一调整。
3.机械费调整:本定额注明了机械油料消耗量的项目,油价变化时,机械费中的燃料动力费按照上述“材料费调整”的规定进行调 整,并调整相应项目的机械费,机械费中除燃料动力费以外的费用调整,由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定以及四川 省实际进行统一调整。调整的机械费进入综合单价,但不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础。
4.企业管理费、利润调整:本定额的企业管理费、利润由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根据变化情况进行统一调整。
六、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施工准备和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包 括通用措施费和专业措施费。
七、其他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是指除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费以外的项目费用。
(一)其他项目费
1.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总价中,用于招标时尚未能确定或详细说明的工程、服务和工程实施中 可能发生的合同价款调整等所预留的费用。
2. 暂估价: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
3.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需的费用。
4. 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按合同约定,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材料履行保管及其配套服务所需的费用;和(或)承包人对合同范围的专业 分包工程(承包人实施的除外)提供配合、协调、施工现场管理、已有临时设施使用、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以及(或)承包 人对非合同范围的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履行协调及配合责任所需的费用。总承包服务的相关管理、协调及配合责任等应在招标 文件及合同中详细说明。
(二)其他项目费计算
其他项目费应按本定额有关规定计算。本定额未列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
八、税金
税金是指按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
本定额综合基价(包括组成内容)为不含税综合基价,税金应按规定计取。
九、工作内容
本定额的工作内容指主要施工工序,除另有规定和说明者外,其他工序虽未详列,但本定额均已考虑。
十、材料用量
本定额中仅列出主要材料的用量,次要和零星材料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以“元”表示。
十一、本定额以成品编制项目,其成品的制作,运输不再单列,成品单价包括制作及运杂费等。
十二、本定额总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专业工程“册说明”或“章节说明”。
十三、本定额中未注明(或省略)尺寸单位的直径、宽度、厚度、断面等,均以毫米(mm) 为单位。
十四、除另有说明外,本定额凡注明“××以内”或“××以下”均包括“××”本身;注明“××以外”或“××以上”的,则不包括“××”本身。
十五、海拔降效调整
本定额适用于海拔高度≤2000m 地区,工程建设所在地点(房屋建筑及构筑物以±0.000标高的海拔高度;市政及城市道路、排水管 网非开挖修复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总平工程、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改造工程、城市地下综合管 廊养护维修工程等以±0.000标高按平均海拔高度)海拔高度>2000m 时,综合基价人工费、机械费调整系数按以下海拔降效调整系数 计取。
(一)人工费海拔降效调整系数如下表:
(二)机械费海拔降效调整系数如下表:
十六、一次性补充项目
本定额在执行中若遇缺项,可由发承包双方根据编制规定自愿编制一次性补充项目,可根据一次性补充项目的专业情况及难易程 度,组织专家论证,报工程所在地市(州)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审核后,作为该工程一次性使用的计价依据,并报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存档 备查。
目 录
F 水处理工程
册 说 明
一、《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市政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城镇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市政道 路、桥涵、隧道、给水、排水、油、气等管道工程,以及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路灯工程和按市政道路规范设计的小区道路工程。包括土石 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管网工程、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路灯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现浇混凝土模板、措 施项目。
二、本册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过筛净砂编制,定额中已考虑砂的膨胀率。因质量要求现场过筛的人工费及筛砂损耗已包含在定 额内,不另计算。
三 、本册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若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按附录换算,但各种配合比的材料用量不得调整。
四 、本册定额现浇构件混凝土是按现场搅拌非泵送和商品混凝土分别编制的,现场搅拌混凝土是按特细砂编制的,若设计要求不同 时,允许按附录换算,但各种配合比的材料用量不得调整;商品混凝土以成品基价的形式表现,计算时应对商品混凝土价差进行单项价差 调整。
五 、本册定额砂浆是按现场搅拌和商品干混砂浆、商品湿拌砂浆分别编制的,现场搅拌砂浆是按特细砂编制的,若设计要求不同时, 允许按附录换算,但各种配合比的材料用量不得调整;商品干混砂浆和商品湿拌砂浆以成品基价的形式表现,计算时应对商品干混砂浆 和商品湿拌砂浆价差进行单项价差调整。
六 、本册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建筑材料成品或半成品从现场仓库、堆放地点、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水平运输及垂直运输费,已 包含在内,不另计算。
七、本册定额与通用安装工程册执行界限如下图所示
(一)供水管道
(二)排水管道
图 例 说 明 :a.(1)(2) 为水源管道;(3)(4)为总排水管道。(1)(2)和(3)(4)若为城市供、排水(住宅小区除外)管道时,应执行市政工程册相应项目。
b.给水管道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或以计量表、阀门(井)为界,表前执行市政工程册,表后执行通用安装工程册。
(三)煤气管道
(执行市政工程册)
分 配 站
住宅区内执行 通用安装工程册
城市煤气发生站、气柜内 执行通用安装工程册
(生产、生活共用的主管道在
市区内执行市政工程册)
(执行通用安装工程册)
工厂内生产用 执行通用安装工程册
(四)油、气管道
图例说明:a. (5)(6) 为油、气管道。(5)(6)若为城市煤气及油、气管道(住宅小区除外),应执行市政工程册相应项目。
b.燃气管道以计量总表或用地红线为界,表前执行市政工程册,表后执行通用安装工程册。
A 土石方工程
说 明
一、一般说明
(一)本章项目适用于本册各章,各章另有说明除外。
(二)本章土方工程土壤类别综合考虑,石方工程按不同类别执行相应项目。土壤及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分类表和岩石分类表。 土壤分类表
注:本表来源现行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7-2024。
岩石分类表
注:本表来源现行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7-2024。
(三)土方工程对土壤含水量因素已综合考虑,不分干、湿土,均按本册定额执行。
(四)淤泥是指在静水或缓慢流水环境中沉积并含有有机质的细粒土,其天然含水量大于液限,天然孔隙比大于1.5;松土(虚方)是 指未经碾压、堆积时间≤1年的土壤。
(五)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不包括加宽工作面):
1. 底宽≤7m 且底长>3倍底宽,按沟槽计算。
2. 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², 按基坑计算。
3.超过上述范围,应按一般土石方计算。
(六)平整场地是指厚度在±300mm 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竖向布置进行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
(七)余土弃置中的项目同样适用于现场土石方转运。
(八)土石方外弃项目不含处置、摊铺费用,若发生时另行计算。
二、土方工程说明
(一)在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按相应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43,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于支撑下挖土。
(二)人工挖一般土方,出土方向(多向出土可平均)深度>2m 时,按下表乘以系数:
(三)人工挖沟槽、基坑土方项目内已包括槽、坑底打夯的人工。
(四)机械挖或运淤泥、流砂,按机械挖、运土方的沟槽、基坑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50。
(五)机械挖、运土石方作业的坡度因素已综合考虑在相应项目内,坡度不同时不作调整。
(六)挖土、装土机械在垫板上作业时,项目不作调整,但搭拆垫板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另行计算。
(七)取土回填,若取松土(虚方),按机械装运土方相应项目执行;若取天然密实土,按机械挖土方,汽车配合运土相应项目执行,但 基本运距项目乘以系数0.90。
三、石方工程说明
(一)人工凿一般石方、沟槽、基坑石方,手持风动凿岩机凿一般石方、沟槽、基坑石方,出渣方向(多向出渣可平均)深度>2m 时,按 下表系数计算:
(二)石方爆破、石方满足回填要求的解小执行本定额《爆破工程》相应项目。
四、其他说明
(一)挡土板支撑中的密撑是指满铺挡板,疏撑是指间隔铺挡板。
(二)挡土板支撑项目按槽、坑两侧同时支挡土板考虑。若一侧支挡土板时,人工费乘以系数1.33,除挡土板外,其他材料乘以系数 2.00。
(三)若无特殊说明,沟槽深≤4m 时,可执行疏撑项目,沟槽深>4m 时,可执行密撑项目。
(四)回填片(块)石项目的片(块)石是指符合工程要求的岩石,经开采选择所得的形状不规则的、边长一般不小于150mm 的石块, 一般有一个比较平整的面,不区分平地、沟槽回填。
(五)补强碾压适用于设计明确对填方区域进行的路基补强处理,本章定额按补强碾压一遍考虑,设计不同时,乘以设计遍数进行 调 整 。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定额的土石方挖、推、装、运体积均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土石方回填按回填后的竣工(设计)体积计算。不同状态 的土、石方体积分别按“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中的相关系数换算。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二、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实际平整面积计算,人工原土夯实、机械原土碾压、补强碾压按设计面积计算。
三、土石方工程量按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方案图示尺寸计算,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并入土石方工程量内。机械上下坡时修建 的便道土石方工程量并入土石方工程量内计算。
四、沟槽、基坑挖土石方按以下规则计算工程量:
(一)沟槽长度:排水管道主管按管道的设计轴线长度计算,支管按支管沟槽的净长线计算;构筑物按设计轴线长度计算;给水、燃气 管道中的井、管道及管座分别计算,主管按设计轴线净长线计算,支管按支管沟槽的净长线计算。
(二)沟槽、基坑深度:构筑物按基础的结构形式和埋深分别计算。若管道基础为带形基础时,按原地面高程减设计管道基础底面高 程计算,设计有垫层的,还应加上垫层的厚度;若管道基础为管座时,按原地面高程减设计管底高程加管壁厚度计算。施工方案有明确施 工顺序的,按施工方案计算。
(三)沟槽、基坑底宽按施工方案计算,若无明确规定,按以下规则执行:
1.混凝土基础:按基础外缘加两侧工作面宽度计算,混凝土垫层不计工作面宽度。
2. 管道(无基础):按其管道外径加两侧工作面宽度计算。
3.砂石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
4. 需支设挡土板的沟槽底宽除按以上规则计算外,每侧另加0.10m。
5. 每侧所需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计算。
(四)沟槽、基坑放坡应根据施工方案要求的坡度计算,若施工方案无明确规定时,可按下表规定计算。
注:沟槽、基坑中土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类别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五、沟槽放坡挖土在边坡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排水管道的井位加宽、管座基坑、集水坑挖土等不再计算。若排水管道 沟槽为直槽时,井位加宽按直槽挖方总量的1.5%计算。
六、人工修整边坡工程量,以设计规定需修整边坡的面积计算。
七、土石方回填应扣除基础、垫层、构筑物及管径>200mm 的管道占位体积。
八、土石方运输距离及运输方式按施工方案确定,运距以挖、填区的重心之间直线距离计算,也可按挖方区重心至弃土区重心之间的 实际行驶距离计算,或按循环路线的二分之一距离计算。若弃、置土运距>15km 时,按市场运输价计算。
九、挡土板支撑面积按两侧挡土板面积之和计算,仅一侧支挡土板时,按一侧面积计算工程量。
A.1
A.1.1
工作内容:1 .平整场地包括厚度在±300mm 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
2.整理边坡包括厚度在±150mm以内的挖填、拍打、清除弃土。
土方工程
挖一般土方
单位:见表
工作内容:1.人工挖土、装土、抛土,修整底、边。
2. 机械挖土堆放一边,推土机集土,人力清理机下余土。
3.推土机推土、弃土、平整。 单位:见表
工作内容:机械挖土、装土、汽车运土、卸土,推土机集土,人力清理机下余土,道路维护,洒水。 单位:1000m³
A.1.2 挖沟槽土方
工作内容:挖土、装土,将土置于槽(坑)边≤5m处自然堆放,修整槽(坑)底、边。 单位:100m³
工作内容:1.挖土堆放一边,推土机集土,人力清理机下余土。
2.挖土、装土、汽车运土、卸土,推土机集土,人力清理机下余土,道路维护,洒水。 单位:1000m³
单位:1000m³
工作内容:选料、修槽、排横板、立竖木,支横撑,垫木楔,垫空,垫、拆砖,分层倒撑及拆除后堆放整齐。 单位:100m²
单位:100m²
A.1.3 挖淤泥、流砂
A.2 石方工程
A.2.1 挖一般石方
工作内容:开槽、凿石,修检边、底,弃碴于开挖线边≤5m处自然堆放。 单位:100m³
单位:100m³
工作内容:1.机械挖石堆放一边,推土机集石渣,人力清理机下余石渣。
2.装拆破碎机机头、破碎石方、机械移动。 单位:见表
工作内容:机械挖石、装石渣、汽车运石渣、卸石渣,推土机集石渣,人力清理机下余石渣,道路维护,洒水。 单位:1000m³
单位:1000m³
单位:1000m³
A.2.2 挖沟槽石方
工作内容:开槽、凿石,修整槽底、边,弃渣于槽边≤5m处自然堆放。 单位:100m³
单位:100m³
单位:100m³
工作内容:划线打槽,凿石,修检边、底,清除石渣。 单位:100m
单位:100m
工作内容:1.机械挖石堆放槽(坑)边5m 以内,推土机集石渣,人力清理机下余石渣。
2.装拆破碎机机头、破碎石方、机械移动。 单位:见表
工作内容:机械挖石、装石渣、汽车运石渣、卸石渣,推土机集石渣,人力清理机下余石渣,道路维护,洒水。 单位:1000m³
单位:1000m³
单位:1000m³
单位:1000m³
单位:1000m³
工作内容:推渣、集(弃)渣。 单位:1000m³
A.2.3 挖基坑石方
工作内容:开槽,凿石,修整坑底、边,弃渣于坑边≤5m处自然堆放。 单位:100m³
A.3 回填方及土石方运输
A.3.1 回填方
工作内容:1 .原土夯实包括找平、打夯。
2.机械原土碾压包括平土、碾压。
3.补强碾压包括平土、碾压。 单位:见表
工作内容:1. 松填土包括5m 以内就地取土、回填、铺平。
2.回填土(石碴)夯实包括5m以内就地取土(石碴),铺土(石碴)、找平、打夯、洒水。 单位:100m³
工作内容:1. 松填土包括5m 以内就地取土、回填、铺平。
2.回填土(石碴)碾压包括5m以内就地取土(石碴),摊铺、平土(石碴)、洒水、碾压。 单位:1000m³
工作内容:1.灰土包括消解石灰、碎土、上料、运料、闷水、拌和、摊铺、碾压等。
2.砂砾石包括取料、拌料、运输、摊铺、碾压。
3.片(块)石包括选料、运输、铺填、碾压等。 单位:10m³
单位:10m³
A.3.2 余方弃置
工作内容:装、运、卸土方及淤泥、流砂,清理工作面,铺、拆走道板。 单位:100m³
工作内容:装、运、卸土,推土机集土,人力清理机下余土,道路维护,洒水,铺、拆走道板。 单位:1000m³
工作内容:集、装、运、卸石渣。 单位:100m³
工作内容:装、运、卸石渣,推土机集石渣,人力清理机下余石渣,道路维护,洒水,铺、拆走道板。 单位:1000m³
B 道路工程
说 明
一、一般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城镇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厂区、生活区等道路及广场工程。
(二)道路基层中的土方均为压实方,未计价,已包含运距≤500m 的运输费用;运距>500m 时,执行土石方工程相应增运距项目。
(三)本章中未包含弯沉测试发生的费用,若设计要求弯沉测试时,另行计算。
(四)本章缺项的装饰项目,按本定额《装饰工程》相应项目执行,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0.80。
二、路基处理
(一)强夯加固地基是指在天然地基上或在填土地基上进行作业。不包含强夯前的试夯工作费用,若设计要求试夯,另行计算。
(二)地基强夯需要用外来土(石)填坑的,外来土(石)的取、运另按相应项目计算。
(三)强夯的夯击击数是指强夯机械就位后,夯锤在同一夯点上下起落的次数。若要求夯击面积范围内的所有点位夯击完成后,即 为完成一遍夯击;若需要再次夯击,则应再次根据一遍夯击次数套用相应项目。
(四)强夯项目中每单位面积夯点数,是指设计文件规定单位面积的夯点数量。强夯工程量应区别不同夯击能量和夯点密度,按设 计图示夯击范围及夯击遍数分别计算。
(五)地基处理振冲桩、砂石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高压水泥旋喷桩、褥垫层等,按本定额《房屋建筑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六)原土掺生石灰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挖松原土、掺生石灰、找平、碾压。将原土挖出并集中拌和时,不执行原土掺生石灰项目。
(七)机械抛石挤淤已包括挖取填料和300m 运距。若运距超过300m 时,执行土石方工程相应增运距项目。
(八)排水沟、截水沟项目按本册定额“E 管网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九)路基盲沟项目未包括土方的弃、运处理,弃、运土方应另按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十)旧路面凿毛是指利用既有路面加铺面层时,在旧路面上打凿麻点,发生时方可计算。
(十一)挖除湿土换灰土,挖除湿土改换煤渣、片(块)石、连槽石项目,适用于道路工程中单个换填区域面积在100m² 以内的局部软 弱路基的改换处理。
三、道路基层
(一)路床碾压项目包括平均厚度≤100mm 的人工挖高填低、平整路床,使之形成设计要求的纵横坡度,并经重型压路机碾压密实, 达到设计要求。
(二)道路基层的压实厚度≤200mm 时,其机械费和人工费不作调整,压实厚度>200mm 时,每增加10mm 其机械费按相应基本厚度
的机械费乘以系数0.05。
(三)基层中的多合土包括:水泥稳定碎(砾)石、石灰稳定土、石灰与粉煤灰(煤渣)及土的拌和物、石灰与粉煤灰及碎(砾)石的拌和 物、水泥稳定砂砾石(碎石)、水泥与石灰稳定砂砾石拌和物,实际采用的配合比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费和机械费不作调整。
(四)多合土基层项目(除商品水稳层外)系采用沿路拌和施工方法编制,若采用集中拌和的方法施工时,机械费乘以系数0.94,多合 土的运输执行多合土运输相应项目。
(五)商品水稳层项目是按商品水稳层(压实)后考虑。若商品水稳层为松方时,用量可按商品水稳层(压实)消耗量乘以实际压实系 数计算。若无明确规定,压实系数可按1.25考虑。
(六)井周边基层加强执行土方回填中沟槽灰土、砂砾石回填相应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80。井周边基层加强使用的材料不同时, 可以换算,但人工费和机械费不作调整。
(七)混凝土井圈加强按本册定额“E 管网工程”非定型井方圆井口相应项目执行。
四、道路面层
(一)水泥混凝土路面未包括垫层用工及材料,若需做垫层时,另按相应项目执行。
(二)水泥混凝土路面项目中未包括钢筋制作安装,若设计有钢筋时,按本册定额“J 钢筋工程”相应项目执行,项目中已考虑钢筋对 工效的影响,施工中无论有无钢筋,均不作调整。
(三)沥青类混凝土项目中已包括洗工具、刷压路机、刷车箱等的汽油、柴油用量,不另计算。
(四)本册定额中的沥青均为石油沥青,若采用煤沥青时,按石油沥青用量乘以系数1.20。
(五)沥青表面处治项目中,未包括底层刷油,若需刷油时,按相应项目执行。
(六)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是按商品沥青混合物(压实)考虑。沥青混合料的松铺系数应根据混合料类型、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等通 过试验段确定。若商品沥青混合物为松方时,用量可按商品沥青混合物(压实)消耗量乘以实际松铺系数计算。若无明确规定,松铺系 数可参考以下系数:
1.AC 类密级配沥青混凝土混合料的松铺系数:1.20;
2.SMA 沥青玛蹄脂混合料的松铺系数:1.15;
3.OGFC 大孔隙开级配排水式沥青混合料的松铺系数:1.10。
(七)道路工程中的沥青混凝土铺筑项目未包括半成品拌制和运输,沥青混凝土的拌制和运输按相应的运输项目执行,若采用商品 沥青混凝土时,不再计算半成品的拌制和运输费。
(八)道路工程中的水泥混凝土未包括半成品运输,使用时,按相应的运输项目执行,若采用商品混凝土时,不再计算半成品的拌制 和运输费。
(九)道路传力杆、纵缝拉杆执行本册定额“J 钢筋工程”相应项目。
(十)道路切缝的灌缝材料与本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费和机械费不作调整。
五、人行道及其他
(一)路肩及人行道整形碾压项目包括平均厚度≤100mm 的人工挖高填低、平整路床,使之形成设计要求的纵横坡度,并经压路机碾 压密实,达到设计要求。
(二)成品路用混凝土构件安砌,不再计算构件制作和运输费。
(三)人行道方砖的安砌项目是按面层和垫层分开编制的,根据不同的垫层和面层进行组价,面层铺砌项目不包括结合层,设计有要 求时,另行计算。
(四)成品路用混凝土构件的规格与本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费和机械费不作调整。
(五)安砌混凝土方砖和石质方砖项目是按正方形规格列项的,若采用矩形砖或多边形砖时,按单块矩形砖面积执行与正方形砖面 积对应的项目。
(六)安砌人行道彩色花砖项目,其规格都在200mm×200mm 以下,若单块彩色花砖的面积大于200mm×200mm 时,执行混凝土方 砖相应规格的项目,材料作相应换算,其中连锁型彩色方砖人工费乘以系数1.30。
(七)安砌石质路沿石时,执行安砌混凝土路沿石相应规格的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20。
(八)若路沿石、平石、嵌边石的规格超过本定额项目中的最大规格时,按本定额中最大规格构件项目执行,构件消耗量按规格作相 应调整,人工费和机械费不作调整。路沿石安砌项目未包括找平层或垫层砂浆,设计有要求时,另行计算。
(九)检查井井筒的升降是按常用井径综合计算的,不分井径均执行该项目。
(十)更换井盖、井座项目是按更换新的球墨铸铁井盖、井座计算的,旧井盖井座残值回收由发承包双方协商处理;若实际采用的井 盖、井座材质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费和机械费不作调整;若旧井盖井座可利用时,应取消定额项目中井盖、井座材料费,人工费和机 械费不作调整。
(十一)雨水进水井的升降是按常用规格综合计算的,不分规格均执行该项目,进水篦子是按更换新篦子计算的,若实际采用的进水 篦子的材质与本项目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费和机械费不作调整,旧篦子残值回收由发承包双方协商处理;若旧篦子可利用时,应取 消本项目中篦子的材料费,人工费和机械费不作调整。
(十二)采用的树池盖材料与本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费和机械费不作调整。
(十三)混凝土人行道表面压印,按本定额《园林绿化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六、交通管理设施
(一)人(手)孔井按本册定额“E 管网工程”非定型井相应项目执行。
(二)电缆保护管敷设项目中未包括垫层的工作内容,发生时按设计要求执行相应项目。若设计采用的管材种类与本项目不同时, 可以换算,但人工费和机械费不作调整。
(三)移动盖板或揭(盖)盖板,均按一次考虑,若又揭又盖则按两次计算。
(四)标杆安装项目中包括标杆上部直杆及悬臂杆安装、上法兰安装及上下法兰的连接等工作内容。柱式标杆安装项目中按单柱式 编 制。若安装双柱式标杆时,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2.00。
(五)反光镜安装参照减速板安装项目执行,并对材料进行换算。
(六)道路标线的其他材料费中已包括了护线帽的摊销,箭头、字符标记的其他材料费中已包括了模具的摊销,均不另计算。
(七)车道停止线、减让线、机动车禁停网状线、导流线等特殊标线参考执行横道线项目。
(八)道路标线中的纵向实线执行实线项目,虚线执行虚线项目;各种箭头标记执行导向标记项目;文字、图案标记执行文字图案标 记项目,人行横道预告标示执行文字图案标记项目。
(九)信号灯电源线安装项目中未包括电源线进线管及夹箍,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交通信号灯安装不分国产和进口、车行和人行,本定额中已综合取定。
(十一)安装信号灯所需的升降车台班已包括在信号灯架项目中,不另计算。
(十二)交通岗位设施值警亭安装项目中,未包括基础工程和水电安装工作内容,发生时套用相应项目另行计算;值警亭按工厂制 作、现场整体吊装考虑。
(十三)环形检测线安装项目适用于水泥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路面的导线敷设。
(十四)减速垄中的螺栓包含在减速垄材料费中,不另计算。
(十五)交通智能系统调试是指整个部分的协同调试,单体调试已包含在各项目中,不另计算。
(十六)数码相机、道闸机、可变信息情报板,按本定额《通用安装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强夯分满夯、点夯区不同的夯击能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每边超过基础外缘的宽度3m 计算。
二、抛石挤淤按设计抛石量以体积计算。
三、土工布的铺设面积,按实铺展开面积计算。
四 、路基盲沟及滤沟按图纸设计尺寸以长度计算。
五、道路基层按设计图纸以面积计算工程量,应扣除面积>0.30 m² 的各种占位面积。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基层的铺筑宽度若设 计为面层与基层宽度相同时,除手摆大卵石、手摆块石、沥青碎(砾)石外,其他各类基层均按每侧各加宽150mm 计算工程量。人行道基 层按面层铺筑宽度两侧共加宽100mm 计算工程量。
六、井周边基层加强按图纸设计尺寸以体积计算。
七、道路路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纸以面积计算,应扣除面积>0.30m² 的各种占位面积;对原有在道路内的窨井、雨水口需要配合新建 路面升高或降低时,应按相应项目计算。
八、混凝土路面伸缩缝按断面的设计长度乘以设计高度以面积计算。
九、铺砌人行道方块的工程量按嵌边石与路沿石之间的净面积计算,并扣除>0.3m² 的占位面积。
十、道路两侧的路沿石垫层按图纸设计尺寸以面积计算,执行道路基层相应项目,但是,若路沿石安砌在加宽基层上,则不得再计算 垫层工程量。
十一、安砌路沿石、嵌边石、平石的工程量按图纸设计尺寸以长度计算,若构件的规格不同时,消耗量可按设计规格调整。
十二、安砌混凝土电缆浅沟的工程量按图纸设计尺寸以长度计算,电缆支架及附件已包含在相应项目中,不再单独计算。
十三、现浇电缆排管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实体体积计算。
十四、道路工程中的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半成品的运输工程量按铺筑项目的消耗量以体积计算,多合土(除商品水稳层外)运输 工程量按设计厚度乘以面积以体积计算,其运输距离按下述规定计算:
(一)施工现场外的运输按拌和站至施工现场的最近入口的最短实际行驶距离计算。
(二)施工现场内的运输按该工程里程的二分之一计算。
(三)本条(一)+(二)为该工程半成品的计算运距。
(四)以上运距之和超过本定额项目中的最大运输距离时,按市场运输价计算。
十五、电缆保护管铺设长度按设计长度(扣除工作井内净长度)计算。
十六、电缆沟铺砂、盖砖及移动盖板按电缆沟长度计算。
十七、标杆安装按规格以直径乘以长度表示,按数量计算。
十八、圆形、三角形标志板安装按设计面积(成品)套用项目,按数量计算。
十九、道路标线中的纵向实线、虚线、横道线、黄侧石线、车道停止线、减让线、机动车禁停网状线、导流线、导向标记按设计实漆面积 计算;文字、图案标记、人行横道预告标示按其外截矩形面积计算。
二十、减速垄按设计长度计算。
二十一、环形检测线按设计长度计算。
二十二、交通智能系统调试以数量为单位,每套系统包括一台摄影仪及配套部分。
二十三、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隔离护栏的安装长度按整段护栏首尾分隔墩外侧面之间的净距以长度计算;人行道隔离护栏的安装长度 按整段护栏首尾立杆中心线之间的净距以长度计算。
B.1 路基处理
B.1.1 强夯地基
B.1.1.1 满夯
工作内容:机具准备,按设计要求布置锤位线,夯击,夯锤移位,平整,资料记载。 单位:100m²
单位:100m²
B.1.1.2 点夯
工作内容:机具准备,按设计要求布置锤位线,夯击,夯锤移位,平整,资料记载。 单位:100m²
单位:100m²
单位:100m²
单位:100m²
B.1.2 掺石灰
工作内容:1 .原土掺灰包括掺石灰、找平、碾压。
2.挖除湿土换灰土包括挖除原土弃至50m内指定地点,改换灰土、找平、碾压。 单位:10m³
B.1.3 掺石
工作内容:挖除原土弃至50m内指定地点,改换相应结构物,找平、碾压。 单位:10m³
B.1.4 抛石挤淤
工作内容:1 .人工抛石包括材料场内运输、抛石、推平、碾压。
2.机械抛石包括取石料、场内运输、抛石、推平、碾压。 单位:10m³
B.1.5 土工合成材料
工作内容:清理整平路基、挖填锚固沟、铺设、缝合及锚固土工布、土工格栅。 单位:100m²
B.1.6 盲沟
工作内容:放样、挖土、运料、填料、余土弃于指定地点。 单位:见表
B.1.7 旧路面处理
工作内容:将旧路面凿成间距均匀、深度为10~30mm的坑凼。 单位:100m²
B.2 道路基层
B.2.1 路床(槽)整形
工作内容:铺筑结构层前的放样、挖高填低、找平、放坡、碾压成形。 单位:100m²
B.2.2 石灰稳定土
工作内容:消解石灰、碎土、上料、运料、闷水、拌和、摊铺、找平、碾压、清除杂物等。 单位:100m²
B.2.3 石灰、粉煤灰、土
工作内容:消解石灰、碎土、上料、运料、闷水、拌和、摊铺、找平、碾压、清除杂物等。 单位:100m²
单位:100m²
B.2.4 石灰、粉煤灰、碎(砾)石
工作内容:消解石灰、配料、上料、运料、拌和、摊铺、找平、碾压、清除杂物等。 单位:100m²
B.2.5 砂砾石
工作内容:放线、取料、运料、摊铺、撒砂、找平、碾压。 单位:100m²
B.2.6 卵 石
单位:100m²
B.2.7 碎石
工作内容:放线、取料、运料、摊铺、找平、碾压。 单位:100m²
B.2.8 块石
工作内容:选料、装运料、修打、摆石、嵌缝、找平、碾压。 单位:100m²
B.2.9 水泥稳定碎(砾)石
工作内容:放线、上料、运料、拌和、摊铺、碾压。 单位:100m²
单位:100m²
工作内容:放线、摊铺、碾压、其他。 单位:100m²
B.2.10 沥青稳定碎石
工作内容:放样、清扫路基、摊铺、撒水、喷油、嵌缝、碾压、侧缘石保护、清理等。 单位:100m²
B.2.11 多合土养生及运输
工作内容:1. 养生包括覆盖、清除养生材料、洒水等。
2.运输包括接料装车、运输、卸料、空回。 单位:见表
B.3 道路面层
B.3.1 沥青表面处治
工作内容:温、配油、运油、保温、清扫道路、运料、喷油、分层撒油、跟碾刷油等。 单位:100m²
B.3.2 沥青贯入式
工作内容:温、熬、配油、清扫路基、运料、分层撒料、找平、碾压。 单位:100m²
B.3.3 透层、粘层
工作内容:温、配油、基层清扫、运油、喷油。 单位:100m²
B.3.4 封层
工作内容:温、配油、基层清扫、运油、喷油、刮油、撒砂。 单位:100m²
B.3.5 黑色碎石
工作内容:1.铺筑包括清扫路基、钉厢条、整修缘石、卸料、摊铺、接缝、找平、点补、火夯边角、跟碾、刷油、清油等。
2.炒拌包括熬配沥青、温、保、出油,上、配料,炒拌,运料车刷油,装车等。 单位:见表
B.3.6 沥青混凝土
工作内容:清扫路基、钉厢条或整修侧缘石、卸料、摊铺、接缝、找平、点补、火夯边角、跟碾刷油等。 单位:100m²
工作内容:熬配沥青,温、保、出油,上、配料,炒拌,装车,运料车刷油、装车。 单位: m³
工作内容:1.铺筑包括清扫路基、钉厢条或整修侧缘石、卸料、摊铺、接缝、找平、点补、火夯边角、跟碾刷油等。
2.炒拌包括熬配沥青,温、保、出油,上、配料,炒拌,装车,运料车刷油、装车。 单位:见表
工作内容:接斗、装车、运输、自卸、空回。 单位:10m³
B.3.7 水泥混凝土
工作内容:混凝土材料运输、配料、搅拌、卸料,浇筑、捣固、抹面、压痕、养护、纵缝刷沥青等。 单位:100m²
工作内容:将送到浇筑点的成品混凝土进行捣固、抹面、压痕、养护、纵缝刷沥青,安拆、清洗输送管道等。 单位:100m²
工作内容:接斗、装车、运输、自卸、空回。 单位:10m³
工作内容:清扫、冲洗、划线、定位、切缝、拌料、灌缝、填缝等。 单位:100m
工作内容:1.沥青木板包括缝板制作、熬制沥青、浸泡木板及安装等。
2.沥青玛蹄脂包括备料、拌和、嵌缝、填缝、烫平等。
3.刻纹、冲洗及路面清理等。 单位:见表
B.3.8 简易路面
工作内容:挖填泥浆坑,装运料,拌、铺均匀,嵌缝,碾压,补浆等。 单位:100m²
B.4
B.4.1
工作内容:1.路肩及人行道整形碾压包括放样、挖高填低、碾压。
2.土边沟成形包括挖、培土、修整沟底、余土弃出路床以外。
人行道及其他
人行道整形碾压
单位:见表
B.4.2 人行道块料铺设
工作内容:调运砂浆、摊铺、找平、养护及材料场内运输。 单位:100m²
单位:100m²
工作内容:1.现拌混凝土包括冲洗石子、混凝土搅拌、浇捣、养护等。
2.商品混凝土包括将送到浇灌地点的商品混凝土进行捣固、养护,安拆、清洗输送管道等全过程。 单位:10m³
工作内容:调运砂浆、挂线关厢、错缝、刮浆、铺筑方块,灌、扫缝,材料场内运输。 单位:100m²
B.4.3 现浇混凝土人行道及进口坡
工作内容:混凝土搅拌、运输、浇筑、养护,人行道抹面、分格等。 单位:100m²
工作内容:将送到浇灌点的成品混凝土进行捣固、养护,安拆、清洗输送管,人行道抹面、分格等。 单位:100m²
B.4.4 安砌侧(平、缘)石
工作内容:调运砂浆、放样、运料、夯实、安砌、灌缝、扫缝、材料场内运输。 单位:100m
单位:100m
单位:100m
单位:100m
B.4.5 现浇侧(平、缘)石
工作内容:1.现拌混凝土包括混凝土搅拌、运输、浇筑、养护等。
2.商品混凝土包括将送到浇灌点的成品混凝土进行捣固、养护,安拆、清洗输送管等。 单位:10m³
B.4.6 检查井升降
工作内容:拆除井口部分砌体、调运砂浆、砌砖、抹面、材料场内运输等。
工作内容:拆、安检查井井座、井盖,调制砂浆、砂浆座底、抹面、养生、清理等。 单位:10座
工作内容:拆、安雨水井井座、井篦,调制砂浆、砂浆座底、抹面、养生、清理等。
B.4.7 树池砌筑
工作内容:放样、运料、拌和、垫层扒平、夯实、安砌、灌缝、扫缝等。 单位:100m
工作内容:放线、挖槽、平基、运料,调制砂浆、安砌、勾缝及石料清打修整等。 单位:见表
B.4.8 预制电缆浅沟铺设
工作内容:修整构件,起吊设备就位、吊装、定位、固定、砂浆填缝等。 单位:10m
单位:10m
B.5 交通管理设施
B.5.1 电缆保护管
工作内容:切管、接管、铺设、掩护等。 单位:100m
工作内容:切管、接管、铺设、固定、清理。 单位:100m
工作内容:1 .现拌混凝土包括搅拌、运输、浇筑、捣固、养护等全过程。
2.商品混凝土包括将送到浇灌点的成品混凝土进行捣固、养护,安拆、清洗输送管等。 单位:10m³
工作内容:1. 填充水泥砂浆包括调整电缆间距、砂浆拌和、运输、灌浆、掩护等全过程。
2.填充砂包括调整电缆间距、铺砂等。 单位:10m³
工作内容:调整电缆间距、铺砂、盖砖(或保护板)、埋设标桩、揭(盖)盖板。 单位:100m
B.5.2 标杆
工作内容:上法兰安装、标杆安装、调整垂直度等。 单位:10套
单位:10套
B.5.3 标志板
工作内容:标志板安装、位置调整等。 单位:10块
工作内容:放样、钻孔、安装等。 单位:10块
B.5.4 视线诱导器
工作内容:放样、钻孔、安装等。 单位:10只
B.5.5 标线
工 作 内 容:1. 冷漆包括清扫、放样、漆划、护线等。
2.热熔漆包括清扫、放样、上底漆、漆划、撒玻璃珠、修线形、护线等。 单位:100m²
B.5.6 标记
工 作 内 容:1.冷漆包括清扫、放样、再清扫、粘胶带、漆划、除胶带、修线形、护线等。
2.热熔漆包括清扫、放样、上底漆、再清扫、粘胶带、漆划、除胶带、撒玻璃珠、修线形、护线等。 单位:10m²
B.5.7 横道线
工 作 内 容:1.冷漆包括清扫、放样、漆划、护线等。
2.热熔漆、振荡标线漆包括清扫、放样、上底漆、漆划、撒玻璃珠、修线形、护线等。 单位:10m²
B.5.8 清除标线
工作内容:清除线漆、清扫现场等。 单位:10m²
B.5.9 环形检测线圈
工作内容:1.开切线槽灌缝包括定位划线、开切线槽、清洗、吹干、灌缝等。
2. 布设导线线圈包括导线放置、复测绝缘固定。
3.布设导线引线包括引线穿设与线圈连接等。 单位:100m
B.5.10 值警亭
工作内容:定位、现场起吊、安装、校准等。 单位:10座
B.5.11 隔离护栏
工作内容:定位放样、挖洞、安装、校正、灌混凝土等。
单位:10m
B.5.12 架空走线
工作内容:定位、放线、架设、紧线、绑扎等。 单位: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