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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体 标
T/AOPA 0077—2025
低空经济产业项目评估服务导则
Guidelines for Low Altitude Economic Industry Project Evaluation Services
2025-03-27 发布 2025-03-27 实施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 发 布中 国 标 准 出 版 社 出 版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中国AOPA)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珠海奥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低空科技有限公司、南昌交通学院、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奥帕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中飞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链点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子鸣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交通培训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丁邦昕、奚海蛟、姜谋余、张文玉、郭红俊、黄磊、徐兵、李沐原、朱伟峰、谭毅、冯盼盼、陈其、孙薇、黄颖、左亮亮。
引 言
随着低空经济的逐步发展,相关产业项目开发、招商、投资、合作、转让等成为各方关注焦点。低空经济产业项目为领域内可以实施开发、经营、计量、转让等实体化运作的相对独立的产业基础单元,一般依托有关政府、企业、机构等组织平台和场景、产业园、机场、起降场、工厂、写字楼等物理空间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低空经济有关规划设计,原材料研发与制造,航空器研发与制造,配套设备研发与制造,信息系统研制与运维,低空数字化产品研发制造,航空飞行运营与服务,通用机场或起降点建设与运维,航空文旅与研学,专业培训,相关信息、技术、展会、贸易等服务。项目本身所具有的科技含量高、复合性与超前性强、投入资源多、市场前景与投资回报不明朗等特性,决定了项目评估的难度大、过程复杂、专业性要求高。加之,受到国内航空科技文化与产业普及程度和专业人才等方面制约,以及项目利益相关方商业策略与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影响,给项目评估服务需求方判断项目价值与风险等造成了困难,客观上提出了寻求评估服务的需求。
本文件围绕低空经济产业项目评估服务基本要求、机构与人员、程序、信用管理等进行描述。旨在提高客户、利益相关方与评估机构之间的信息透明和理解一致性,使评估机构为客户提供更有价值的服务,使客户获取更多有价值的帮助,从而降低项目管理风险。同时,通过提高评估质量、专业性、职业道德、服务协同性等,增强评估服务活动效果,使其加速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本文件重点关注评估服务过程基本要点与可交付成果。
本文件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交通运输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大力支持和指导。
低空经济产业项目评估服务导则
1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低空经济产业项目评估服务的基本规定、评估机构、评估人员、评估流程和信用管理的指南。
本文件适用于低空经济产业项目评估服务(以下简称评估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低空经济 Low altitude economy
是开发利用低层空域的各类航空产业及相关经济活动的总和。它是以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以有人或无人驾驶飞行、低空智联网等技术组成的新质生产力与新型基础设施、空域、市场等要素相互作用,开展相关航空器的研发、生产、销售,通过载人、载货、作业等场景应用,辐射带动低空飞行活动有关的低空基础设施、低空飞行器制造、低空运营服务和低空飞行保障等相关领域产业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
3.2
产业项目 Industrial projects
依托政府、企业、机构等组织平台,以无人机、eVTOL等航空器为载体,在产业园、机场、起降场、工厂、写字楼等物理空间,开展研发制造、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或开展物流配送、应急救援、农业巡检等场景应用的经济单元。
3.3
评估机构 Third-party Evaluation Organization
指承接项目评估的专业机构,指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依据服务协议约定向客户提供评估服务的独立法人或组织。评估机构通过专业人力、智力资源及评估系统工具开展服务,并对资源配置、工具使用及服务质量承担管理责任。评估机构不承担基于评估成果的决策后果及利益相关方影响责任,该责任由客户最终承担;若服务协议明确约定连带责任,则从其约定。
4 总则
4.1 基本责任
4.1.1 评估机构应对己方评估服务过程中的人力、资质、项目评估系统工具等资源的管理、使用与工作质量负责,但客户基于评估服务成果的决策及产生的后果,以及评估服务对利益相关方影响的最终责任应由客户负责。
4.1.2 服务协议中约定评估机构对评估服务产生的结果负连带责任时,宜按协议执行。
4.2 基本原则
评估机构向客户提供服务过程中,宜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a) 以事实为依据;
b) 科学;
c) 客观;
d) 公正;
e) 独立。
4.3 基本要求
4.3.1 引用法律
评估机构宜对项目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则和标准有适当程度的认知。评估机构宜做到:
a) 与客户进行有效沟通, 以明确与项目任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b) 对一般活动相关法律、法规,与特定项目任务相关法律、法规之间发生的任何冲突进行管理;
c) 在多个法域尤其是国际项目评估情况下,本条款的目的是选择和规定哪些法律与项目任务相关,取决于项目运行地点和客户的运行地点,冲突时,宜优先适用项目运行地点所在地法律。
4.3.2 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评估机构宜遵守下列咨询服务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a) 职业行为;
b) 可持续性;
c) 社会责任;
d) 利益均衡;
e) 诚实守信。
4.3.3 利益相关方参与及承诺
4.3.3.1 评估机构宜与客户磋商,确定项目利益相关方,并就项目任务参与达成一致。
4.3.3.2 评估机构宜和客户一同与确定的利益相关方沟通,就参与角色、任务和与评估机构的关系达成共识,并在服务协议中清晰表述。并宜包括下列内容:
a) 信息获取;
b) 资源支持;
c) 咨询;
d) 沟通;
e) 角色和职责。
4.3.3.3 与项目评估利益相关方有效沟通时,宜建立有效的方针与策略。
4.3.4 任务管理
4.3.4.1 评估机构与客户宜根据客户类型、项目类型与规模,以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环境,商定建立适当的任务管理体系。并宜包括下列内容:
a) 工作范围与交付成果;
b) 管理结构;
c) 确定使用的方针、过程和方法;
d) 决策权限;
e) 利益相关方的责任和义务;
f) 工作互动;
g) 问题升级的处理流程;
h) 风险识别和管理流程;
i) 监测、支持和强化道德行为机制和措施;
j) 促进举报风险消解机制。
4.3.4.2 任务管理宜由评估机构、客户共同实施。
4.3.4.3 评估机构认为商定任务结果与协议条款不符时,评估机构宜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告知客户并重新商议协议。
4.3.5 资源提供
评估机构只宜接受可用资源范围内能履行的任务,并在项目评估过程中,保持与协议任务相匹配的下列资源供给:
a) 拥有具有紧密合作关系的专业人力资源;
b) 其他资源,包括可获得的专业知识、方法、工具和技术,以及相关人力资源。
4.3.6 沟通
任务实施期间,评估机构应使客户知晓评估机构的工作角色、服务流程与规范,采取“ 以客户需求为中心 ”的策略建立与客户及利益相关方的有效沟通机制。宜包括下列内容:
a) 沟通框架;
b) 沟通内容;
c) 沟通流程及方式。在当面沟通基础上,借助信息技术沟通,提高沟通效率。
4.3.7 数据保护与保密
4.3.7.1 评估机构应对客户、利益相关方的机密数据和信息及知识产权等进行保护,并将保密内容作为协议的一部分与客户讨论和磋商,用保密条款方式明晰界定和约定。
4.3.7.2 保密条款需适用并贯穿于评估服务过程,并在任务结束后、合同约束年限内依然适用。
4.3.7.3 评估机构应通过限制性方式控制收集信息的类型,获取、存储、使用、报告等需采用保护利益相关方隐私权的加密方式。
4.3.7.4 评估机构应保持利益相关方对其信任。应按协议对利益相关方数据和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4.3.7.5 客户和利益相关方对于项目涉及的评估机构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4.3.8 知识产权保护
4.3.8.1 评估机构对专业知识、方法、工具、数据库、业务模式、分析模型、标杆基准和其他相关概念、技术拥有知识产权,应为带进评估服务中的自有知识产权保留所有权。发生在评估结果呈现中的所有权、使用权或查阅权等知识产权问题,所有权应在签订协议阶段商定。项目任务结束后也可继续适用。
4.3.8.2 评估机构、客户及利益相关方在合作过程中,对彼此的商标权、品牌、专利、软件著作权、名称权应给予尊重,引用、借用、联名、披露、使用时,权利义务均应以书面条款注明。
4.3.9 风险与质量管理
4.3.9.1 评估机构应持续预测、评估、排序和管理与任务相关的风险及质量问题。商业与项目相关风险同时分析确定。
4.3.9.2 评估机构应协调降低、监测和控制不可预见事件发生的概率和产生的影响。
4.3.9.3 风险与质量管理方法和范围,应在协议签约阶段达成一致。相关工作应自签约之日起,至评估成果交付止。
4.3.9.4 对于大型或复杂项目,应明确特定资源投入。
4.3.9.5 有关参与评估服务活动的风险,以及风险识别和减缓策略的决策,宜根据评估机构方针和流程批准。
4.3.10 保障措施
提供服务保障条款时,评估机构与客户商议并达成一致。
5 评估机构
5.1 基本条件
承接项目评估的机构,宜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a) 企业、非企业、社会组织等独立法人;
b) 承接任务前处于正常运营状态,未被主管部门列入运营异常名单;
c) 业务范围包括航空类咨询服务;
d) 具有实施项目评估的人力、智力等资源及经验积累;
e) 与标的项目构成第三方身份。
5.2 回避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估机构宜回避下列情形:
a) 与客户或标的项目有产权类合作关系;
b) 与项目拥有者及利益相关方有产权类合作关系;
c) 与项目拥有者及利益相关方有诉讼纠纷;
d) 客户认为的其他回避情形。
6 评估人员
6.1 基本条件
参加项目评估的人员,宜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a) 从业经验要求: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具有2个以上低空经济相关项目管理或项目实施经验,且至少参与1个完整项目周期;
b) 专业能力要求:具备低空经济政策解读能力,包括空域管理框架、适航认证标准及地方产业促进政策;熟悉飞行器研发制造核心技术要点,并能评估技术转化可行性;
c) 动态判断能力:熟悉产业链全环节的运行逻辑与协同关系,能识别关键资源匹配度,具有对航空科技前沿动态的持续追踪与分析能力;能基于市场数据预测技术迭代与政策调整对项目的影响;
d) 标准化工具应用能力:具备使用低空经济项目评估工具的能力,并能按团体标准流程执行评估任务;具备使用数字化平台进行场景适配性验证与风险模拟的能力;
e) 身心与协作要求:具备实施项目评估服务的正常身体、心理条件和经验积累;具备跨领域协作能力,能与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利益方高效沟通并达成共识。
6.2 回避
拟参加项目评估人员应回避下列情形:
a) 与客户或标的项目有产权类合作关系;
b) 与项目拥有者及利益相关方有产权类合作关系;
c) 与项目拥有者及利益相关方有诉讼纠纷;
d) 客户认为的其他回避情形。
7 评估流程
7.1 前期调研
与客户就项目评估建立合作关系前,评估机构宜进行前期调研。
7.1.1 与客户沟通
评估机构与客户沟通过程中,应了解下列信息:
a) 客户的需求、预期与目标;
b) 标的项目利益相关方及其具体角色;
c) 任务实施中可能涉及的潜在约束与风险。
7.1.2 预研
对拟承接任务应分析研判下列类型,对客户、项目和评估分类,与客户签订协议及后续履行。
a)客户类型:
1) 项目拥有者类型;
2) 项目关注者类型;
3) 其他类型。
b)项目类型:
1) 策划规划类,包括区域性、园区性、产业链规划;
2) 研发制造类,包括航空器、配套设备研发制造和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研制;
3) 运营类,包括飞行运营、作业运营、机场运营、保障服务运营;
4) 衍生类,包括航空文旅、航空教育;
5) 服务类,包括信息服务、技术服务、会展服务、金融服务;
6) 其他类。
c)评估类型:
1) 详细评估类,对标的项目全覆盖、全要素深入评估;
2) 基本评估类,对标的项目主要要素评估,工作量相当于详细评估类的60%~70%;
3) 简约评估类,对标的项目总体概要评估,工作量相当于详细评估类的30%~40%;
4) 专项评估类,对标的项目一个或几个重点方面评估。
7.2 签约
7.2.1 签约成果
评估机构应与客户签订具有约束力的协议。该协议应明确服务内容和可交付成果,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价格及支付方式 、争议处理方式等。
7.2.2 签约内容
协议内容根据预研结果确定。下列条款基于“详细评估类 ”,双方认为其中的一些内容不适合,可删除。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也可增加补充条款。可包括下列内容:
a) 背景;
b) 服务内容和可交付成果;
c) 项目金额和支付方式;
d) 组织方式和工作计划;
e) 角色和职责;
f) 验收标准;
g) 条款与条件。
7.2.3 背景
条款与条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a) 背景信息、咨询范围和限制。包括相关事实,组织现状准确描述,客户实现的目标;
b) 拟开展工作的原因、假设及其影响,任务范围和边界。任务实施过程中,确保客户理解共享相关重要信息的必要性;
c) 约束和风险。在已知和确定范围内,参照本文件总则条款,明确与任务相关的约束和风险;
d) 利益相关方。说明利益相关方包括哪些机构, 以及与利益相关方商定的任何协议。
7.2.4 服务和可交付成果
条款与条件宜包括下列内容:
a) 任务描述;
b) 预期结果;
c) 可交付性成果以及验收条件和程序。
7.2.5 组织方式和工作计划
条款与条件宜包括下列内容:
a) 目标、范围和预期成果;
b) 组织方式和方法;
c) 项目管理;
d) 任务内容;
e) 文件及管理;
f) 数据、信息和技术资源管理;
g) 任务组织;
h) 评估机构的人力资源团队及其责任;
i) 客户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人力资源,包括主要人员、角色和职责;
j) 任务进展时间表和重要工作内容进展安排;
k) 预算;
l) 管理方式;
m) 沟通;
n) 可交付成果。
7.2.6 角色和职责
条款与条件宜包括下列内容:
a) 概述: 明确客户、利益相关方等参与任务人员的角色、职责和资源;
b) 任务监督和控制:明确任务决策、目标和控制过程,包括管理指定发起人或负责人、项目经理等;
c) 任务评估:说明对任务完成情况的评估:
1) 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对任务完成情况定量评估;
2) 阶段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3) 日常工作进展情况;
4) 汇报关系及最终评价结果。
7.2.7 签约验收
签约验收说明项目验收标准与方法,并宜包括下列内容:
a) 验收者;
b) 验收方法;
c) 验收时间和地点;
d) 验收结果的应用和处理。
7.2.8 条款与条件
条款与条件宜包括下列内容。
a) 商业条款,说明与费用有关的条款和条件,评估服务费用计费方法、计费结构、付款计划、支付金额及支付方式等。
b) 协议标准条款与条件包括下列内容:
1) 法律、法规和法定义务相关的信息;
2) 可交付使用成果的所有权;
3) 知识产权;
4) 违约责任;
5) 协议变更、终止、解除条件;
6) 用户权利;
7) 协议可包括引用的标准;
8) 评估机构处理索赔与争议流程。
c) 其他纳入协议条款,说明与本文件有关的任何要求、责任和活动,以及与该任务有关的任何其他约定条款。
7.3 实施
7.3.1 实施内容
实施宜包括下列内容:
a) 完善和宣贯约定的工作计划;
b) 实施工作计划;
c) 任务管理和监督;
d) 批准和验收。
7.3.2 完善和明确约定的工作计划
评估机构邀请客户和利益相关方一道,在充分了解已约定工作计划的基础上,明确需求和任务并完善工作计划。确定的工作计划,获得客户、利益相关方认同。
7.3.3 实施工作计划
实施工作计划宜包括下列内容。
a)准备阶段宜包括下列内容:
1) 收集相关数据;
2) 运用多学科知识、实践经验、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以合理假设分析数据;
3) 审视商业模式并列出问题清单。
b)选择分析,分析解决问题不同路径选择,并列出适当选择。
c)提出建议,基于现状,提出适合的解决方案或建议,以及实施路线图和预期结果。
d)支持决策,向客户提出有关决策和可行性的建议方案,并获得客户同意。
e)变革实施,执行建议案并监测取得的进展以及结果测量,在协议中对实施进行约定。
7.3.4 任务管理和监督
任务管理和监督宜包括下列内容。
a) 主要任务管理宜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管理体系;
2) 项目管理办法;
3) 资源管理;
4) 资源投入;
5) 进度监督和变更控制;
6) 风险和质量管理,重大风险预警;
7) 沟通与报告;
8) 评估和反馈。
b) 项目管理体系,建立管理体系并做出合理努力,持续向客户提供有关任务变化的信息。任务最终决策根据协议约定或标准做出。出现理解异议时,协议双方充分协商沟通,不能达成一致的,按协议规定的调解、仲裁或司法程序解决。
c) 项目管理方法,在任务实施期间,遵守既定的项目管理办法,并确保任务有效、高效地实施。
d) 资源管理,即按评估机构与客户签订的协议,保证任务实施中涉及资源的可使用性,并有能力管理。评估机构负责调配适当的专业团队。专业团队组建宜分析人员拥有的相关行业和专业知识及经验、评估技能和人际交往技能的协同性。
e) 资源投入,即评估机构与客户一起,预见客户和利益相关方资源的需求和可使用性,并一起规划资源的使用方案,形成共识并获得客户同意,保证所有参与任务的人员共知,自觉遵从工作安排。
f) 进度监督和变化控制,对工作计划中的任务完成情况及进度有偏离或变化的部分记录和监督管理,并采用分析和监督方法。在任务实施中,事先设立变化控制系统或过程管理和记录管理宜包括下列内容:
1) 与工作计划的偏差程度;
2) 任务背景的变化情况;
3) 客户或利益相关方运营环境的变化;
4) 客户期望的变化;
5) 评估机构的变化;
6) 其他不可预见的变化。
g) 风险和质量管理,客户和评估机构共同遵循商定的风险和质量管理方法。评估机构洞察到可预见的重大风险出现,及时向客户报告并采取应对措施。
h) 沟通和报告,在任务实施期间,遵循签约阶段共同认可的沟通原则、方法和方式,并定期沟通任务的进展和潜在风险情况,并保存完整的沟通纪录或过程性文件。
i) 评估和反馈,评估机构遵循与客户商定的持续评估方法和反馈方法,并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管理。
7.3.5 批准和验收
在协议中商定工作流程,对交付的评估结果验收。验收和拒收的影响按协议约定处理。
7.4 结项
7.4.1 结项前评估
7.4.1.1 法律和协议事宜
法律和协议包括下列内容:
a) 开具发票和付款,评估机构与客户方就咨询费用给付情况进行对账,签署咨询服务费用支付对账单,并依据对账单进行报销和支付;
b) 评估机构的费用对账;
c) 正式签署验收文件;
d) 释放资源,评估机构与客户和接受方协商,共同安排相关资源的陆续退出,包括人员、材料、设备及外协服务资源等,外协服务资源退出前确认外协合同通过验收并关闭;
e) 保证和担保,对项目协议约定的义务进行后续管理;
f) 第三方保密,评估机构按协议约定对载有保密信息的资料和文件进行相应处理;
g) 结项后的义务,包括法律、保密、知识产权保护、数据保护、竞业禁止、未尽事宜等;
h) 涉及后续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咨询项目结项备忘录。
7.4.1.2 最终评估和改进
最终评估与改进宜包括下列内容:
a) 效果评估,实施评估对任务完成效果评估,评估机构制定具有收集客户、利益相关方反馈信息的工作流程,记录在项目期间产生的信息和知识,对自己的服务不断改进。协议中有评估时,明确支付的费用。评估机构和客户宜商定出最适宜的评估方法。效果评估指标宜包括下列内容:
1) 新服务开发等创新;
2) 评估过程有效性;
3) 新决策与行为改变;
4) 评估方法有效性;
5) 评估团队的工作绩效;
6) 资源利用情况;
7) 销售线部署与业绩提升;
8) 过程改进情况;
9) 客户满意度。
b) 工作评估,评估机构应保持评估专业知识,并应有评估体系。包括下列内容:
1) 知识管理;
2) 知识数据库建设;
3) 技术和方法改进;
4) 案例研究;
5) 培训和分享机制;
6) 内部沟通机制。
7.4.1.3 行政事务
评估机构宜确保有效的工作体系,及时高效地处理行政事务。宜包括下列内容:
a) 文件和资料分类、归档、存档;
b) 对数据和记录进行备份;
c) 归还客户的文件、记录、数据、安全通行证等财产、设备和设施;
d) 根据项目服务约定,按客户要求进行外部分包商招募发布和内部资源对接;
e) 对相关外部分包商及内部资源评估和有效协同;
f) 完成内部质量控制程序和效果评估。
7.4.1.4 沟通
评估机构确保履行有关任务完成的沟通义务。宜包括保密协议、案例研究的准备、学术文章、参考的需求等。评估机构在任务结束后应对客户汇报。
7.4.1.5 其他未尽事宜
评估机构与客户达成一致,明确完成任务后处理未尽事宜的方法,完成结项工作。可在协议中自愿约定,双方协议中的服务条款有争议时,可参照本文件作为争议解决的依据之一。涉及对相关条款解释的,可提请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进行解释、沟通等协调服务。
7.4.2 结项条件
结项条件宜包括下列内容:
a) 正常结项,既定评估结果交付和验收完成;
b) 非正常结项宜包括下列内容:
1) 在提供最初约定服务前,任务被终止时,应先修订协议,结项工作根据修订后的协议确定;
2) 任务没有完成,且不再继续执行,项目中止时,评估机构和客户方签署中止协议,就中止原因,违约责任,中止后续工作、款项结算及支付等问题达成一致,涉及纠纷可通过仲裁及其他法律手段解决。
7.4.3 结项结果
结项结果宜包括下列内容:
a) 解除各方在协议中承担的义务;
b) 对利益相关方,评估机构与客户方就保证、保密、数据保护、知识产权、未尽事宜处理等持续义务达成共识;
c) 发票处理、费用报销等,评估机构提交对账单,并经客户确认,具体方式和给付期限宜在协议中约定。
8 信用管理
8.1 管理制度
评估机构宜对评估服务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等实行信用管理制度。
8.2 违反处理
宜包括下列内容:
a) 发现评估服务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情形的,依纪依法处理。一经发现均解除当事人涉及评估的聘任;
b) 发现客户、利益相关方或其代理人有干扰、贿赂评估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应及时与客户沟通,协商解决办法。情节严重的,应按法律程序处理;
c) 发现评估机构内部工作人员干扰评估服务工作的,应按评估机构管理制度处理。
8.3 信息公布
评估机构宜在项目拥有者及利益相关方范围内公布项目评估信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