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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HATA 043—2024
学校结核感染控制管理规范
Regulat ion for tuberculos is infect ion control management in schools
2024-10-17 发布 2024-10-17 实施
中 国 防痨协会 发 布
T/CHATA 043—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湖南省胸科医院、河北省胸科医院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防痨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湖南省胸科医院、河北省胸科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结核病医院、湖北省武汉市肺科医院、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济南市妇幼保健院、济南市口腔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工业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忠法、谭云洪、章志华、耿红、李琦、郭肖岩、崔娟、成君、张灿有、吴树才、崔丹、陈先祥、吴妹英、杨国立、陈松华、吴能简、董瑞谦、房桂青、秦文、李磊、丁燕、姚嘉、曹姗、张孝国、刘力维。
学校结核感染控制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学校结核感染控制的组织管理、感染控制措施和监控与评价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结核感染控制的管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学校进行指导和评价以及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综合医疗机构参与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时均可参考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226 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要求
GB 31177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及管理规范
GB 50099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T/CHATA 003—2020 学校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及处置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结核感染控制 tuberculosis infection control
根据结核分枝杆菌的传播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降低感染结核分枝杆菌风险,防止结核分枝杆菌的传播。
3.2
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 tuberculosis designated medical institution
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负责对结核病患者诊断、治疗和管理等工作的医疗机构,包括结核病专科医院、独立结防所、传染病医院、综合性医院、慢性病防治院等。
3.3
学校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 close contacts of school pulmonary tuberculosis
pat ient
与学校内肺结核患者直接接触的人员,包括患者的同学、同事和家庭成员等。
注 1:以下情况属于密切接触者:
a)与患者在同一个教室学习的师生、在同一个宿舍居住的同学;
b)与患者诊断前 3 个月至开始治疗后 14 d 内在同一住宅接触达到 7 d 的家庭成员;
c)与患者在封闭空间直接连续接触8 h 及以上或累计达到40 h 的人员。
注 2:如果患者从出现症状到明确诊断的时间超过 3 个月,则密切接触者的定义更新为从症状出现时至开始治疗后 14 天。
3.4
散发疫情 sporadic epidemic situation
学校内发现肺结核确诊病例,但尚未构成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5
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school tuberculosis
一所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 10 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学校所在地的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现场调查和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结果,判断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区)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也可根据防控工作实际,按照规定工作程序直接确定事件。
4 组织管理
4.1 建立健全管理组织
学校结核感染控制工作应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属地化管理、联防联控、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的前提下,构建卫生健康和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共同参与、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共同做好学校结核感染控制工作。
4.2 制定结核感染控制计划
学校应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开展结核感染控制风险评估,及时发现问题与不足,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感染防控政策制定结核感染控制计划或融入学校传染病感染控制计划中,明确实施和评价感染控制措施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作用及职责。
4.3 加强人员配备
学校应根据结核感染控制工作的要求,保证有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实施感染控制具体措施和要求。加强岗前培训,保证人员具备开展感染控制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根据工作需要,将结核感染控制措施纳入所有教职员工的在职培训。
4.4 开展健康教育
学校应承担健康宣传教育的主体责任,与结核病防治机构等建立联动的宣传机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学校应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同伴教育、志愿者宣教等多种形式,向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信息,切实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5 感染控制措施
5.1 管理控制
5.1.1 健康体检
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由具备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学校师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对新转入学生和来自高疫情地区学生,入校前应落实健康体检,做好登记管理;对体检机构反馈的疑似肺结核病例,学校要及时通知学生(或家长)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结果。
5.1.2 晨午检和因病缺勤登记
学校要建立健全晨午检制度,每个班级由班主任(辅导员)或指定的学生担任监测员,负责晨午检和记录工作。要重视因病请假学生/教职员工的追踪管理工作,建立由班主任(辅导员)、宿舍长、校医院或医务室组成的因病缺勤追踪管理网络。对日常诊疗/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踪中发现的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学校应进行相应记录,及时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明确诊断,并追踪其诊
断结果。
5.1.3 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学校应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做好发生学校肺结核病例时后续处置及感染控制工作,完善隔离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并定期开展演练,不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5.2 环境控制
5.2.1 建筑设计
学校应重视教室、宿舍、图书馆、餐厅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通风换气,新建教室、宿舍等场所人均使用面积与通风设计应符合 GB 31177、GB 50099 等的要求。老旧教室、宿舍、图书馆等场所通风不良时,学校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有效改造,满足通风换气要求。
5.2.2 通风要求
非严寒与非寒冷地区全年,严寒与寒冷地区除冬季外,应优先采用自然通风的方式。严寒与寒冷地区冬季,条件允许时,应采用机械通风的方式。
中小学生的必要换气量、中小学教室的换气次数应符合 GB/T 17226 的规定。学校室内新风量不应低于 30 m3 /(h ·人),一般室内区域换气次数不应低于 3 次/h~5 次/h,卫生间或医务室等狭小或具有一定疾病传播风险的区域换气次数不应低于 10 次/h。其他场所的通风换气量应遵循国家有关规定。
5.2.3 通风管理
学校应制定合理的教室、宿舍及其他场所的通风换气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温暖季节宜实行全日开窗的方式通风换气。寒冷季节和炎热天气需要开空调时宜在课前和课间休息、学生离开教室时利用教室和走廊的门、窗或气窗换气。宿舍可利用学生上课、晚自习时间,由管理员或学生自行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中午及大课间应保证教室通风 30min 以上,宿舍、图书馆等其他教学生活用房应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两次,每次 30 min 以上。采用机械通风的学校应在每天学生进入教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前 30 min 开启通风系统,并在学生最后离开该区域后继续运行 30 min 后关闭。
5.3 个人防护
学校应为校医院或医务室工作人员以及负责清洁消毒的工作人员提供足够且质量合格的防护用品,满足工作岗位需要。出现呼吸道症状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应主动佩戴医用外科口
罩,并注意咳嗽礼仪,及时就医。近距离接触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人员应佩戴医用防护口罩。
6 发生学校肺结核病例时的感染控制
6.1 启动应急预案
出现结核病散发疫情后,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调查与处置,包括组织疫情核实、现场调查、肺结核患者接触者筛查和后续处理等,并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开展健康教育和感染控制工作。在强化日常结核感染控制措施的基础上,实施针对结核病疫情的相应感染控制措施。如果发生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指导下实施风险评估,采取更严格的后续处置及感染控制措施。
6.2 患者管理
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应立即停止集体活动并进行隔离,隔离场所应设在相对独立区域,远离学生宿舍、教室、食堂等人群密集处,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尽快安排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不需住院的疑似患者,在诊断结果未明确之前,也应进行隔离:如条件许可,宜居家隔离;不适宜居家隔离的师生,在校内隔离时,学校应临时调整宿舍,为其提供单独住宿,位于宿舍区的下风向。
6.3 密切接触者筛查及预防性治疗
学校应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时组织在校师生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密切接触者筛查应按照 T/CHATA 003—2020 执行。对于密切接触者中的感染者,应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进行预防性治疗,治疗方案和服药管理见《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2020 年版) 。对于不同意接受预防性治疗的感染者,要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监测,一旦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应及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在首次筛查后 3 月末、6 月末、12 月末各进行一次胸部影像学检查。
6.4 清洁消毒
保持学校环境的清洁,清除卫生死角,做好垃圾处理。进一步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对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痰液以及可能污染区域的环境空气和物品进行严格消毒。结核分枝杆菌消毒的常用方法见附录A。
6.5 宣传教育
出现学校肺结核病例时,应在结核病防治机构的指导和协助下,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做好预防性治疗的宣传和动员,提高预防性治疗的纳入率及依从性;有条件的话,为学生及教职员工提供口罩并开展佩戴口罩的宣教。
7 监控与评价
7.1 评价目的
监控与评价的目的是保证学校结核感染控制措施落实到位,提高学校结核感染控制实施质量,进一步降低结核感染风险。应由专人负责执行,并且贯穿感染控制的整个过程之中。
7.2 评价方法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可指派专人对辖区内学校的结核感染控制工作进行监控与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学校可通过内部自评不断改善自身的结核感染控制工作质量。评价方法包括查阅资料、现场检测、现场观察、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等方法,充分收集被评价单位结核感染控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并实施有效的证据,按照评价的具体内容,形成评价结果。
7.3 评价内容
7.3.1 管理控制
是否建立学校结核感染控制组织体系及工作计划;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体检是否包含结核病检查项目;晨午检、因病缺勤和追踪是否严格实施;是否对学生和教职员工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和健康宣传;发生疫情时,学校的肺结核患者是否按照要求进行报告、管理;是否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结核病疫情的相关处置工作。
7.3.2 环境控制
学校内各建筑布局设计是否合理,通风是否良好;公众场所的通风换气设施是否完备及运转良好;通风换气制度是否严格执行。
7.3.3 疫情处置相关措施
发生疫情时,各类人群是否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满足开展预防性治疗对象条件的学生/
教职员工,是否接受预防性治疗。
7.4 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如下:
a)执行晨午检制度班级比例;
b)执行通风换气制度班级比例;
c)通风达标的教室和宿舍比例。
7.5 评价频度
根据学校结核感染控制工作的要求,由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的外部评价每年实施 1~
2 次,学校内部自评每季度开展 1 次。
附录 A
(资料性)
结核分枝杆菌消毒的常用方法
结核分枝杆菌消毒的常用方法见表 A.1。也可选用其他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有效消毒产品和方法。
表 A.1 结核分枝杆菌消毒的常用方法
参 考 文 献
[1] GB 28932 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
[2] WS/T 367-2012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3] WS/T 368-2012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4] WS/T 512-2016 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
[5]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7〕22 号)
[6] 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910 号)
[7] 刘剑君,赵雁林,陈明亭,等. 中国结核病防治工作技术指南[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21.
[8] 成君,张慧. 世界卫生组织结核感染预防控制指南(2019 年更新版) [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20.
[9] 王黎霞,成诗明,何广学,等. 中国结核感染预防控制手册[M].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10.
[10] 成君,赵雁林,张慧. 中国结核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M].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