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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AF 174—2023
循环回收移动通信终端标识技术规范
The recyclable mobile communication terminal label information and
accessibility
2023-07-20 发布 2023-07-20 实施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 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电信终端产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深圳信息通信研究院、中信数字媒体网络有限公司、北京转转精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闪回科技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泰尔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史伟进、孟祥东、高媛媛、张旭、肖雳、张博钧、李鹏、王佳、胡越男、李杰强、冯志芳、李文卓、贺丽娟、刘晨、邱强、黄曼琪、黄炜、刘剑逸、赵砚博、劳君杰。
引 言
国家发改委于2021年7月印发了《“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文件明确指出要完善以手机、家电等为代表的二手商品鉴定、评估、分级等标准,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强化互联网交易平台管理责任,加强交易行为监管,为二手商品交易提供标准化、 规范化服务, 鼓励平台企业引入第三方二手商品专业经营商户,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效率。
目前我国二手手机相关市场每年达到千亿级交易的规模,相关市场的头部企业逐渐从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目前以二手手机为代表的循环回收商品出现了回收渠道纷杂、检测评估体系混乱等种种弊端,国家对经过使用、回收、翻新等流程后的循环回收商品的合规性、安全性、可用性、议价能力方面尚未形成明确的监管制度和清晰的技术体系,这些均制约着我国循环回收商品市场向着规模化、规范化、可持续化的健康成长。
为坚决贯彻我国“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促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保障国家资源安全,推动实现碳达峰、 碳中和,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现迫切需要制定针对二手手机等循环回收商品的标识相关技术和管理方案,通过标识规范流通秩序,助力我国持续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循环回收移动通信终端标识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循环回收移动通信终端标识的技术指标。
本文件适用于循环回收移动通信终端在循环市场中流通中标识的全过程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移动通信终端 mobile communication terminal
能够接入公用电信网的移动终端。
3.2
循环回收移动通信终端 recyclable mobile communication terminal
经过首次回收后再次进入市场流通的、不涉及非法和侵权的移动通信终端。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TAF: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Telecommunication Terminal Industry Forum Association)
5 含义和作用
循环回收移动通信终端标识是移动通信终端回收后,基于有效IMEI和循环回收移动终通信端分级评定结果,编制的唯一性特征记号。
该标识用于循环回收移动通信终端自首次回收后在市场流通维修的全过程跟踪管理,保证市场有序竞争,保障消费者权益,为政府部门监管提供依据。
该标识的等级是消费者选择循环回收移动通信终端的技术性参考,不作为强制规则限制终端在市场的流通。
6 编码格式
标识由24位码组成,结构如下表1标识24位码组成架构所示。
表1 标识32位码组成架构
a) “86”代表 TAF;
b) 标识发放机构代码为 4 位编码,用于区分标识发放机构,机构代码与标识发放机构具有唯一对应关系;
c) 标识生成日期码为 8 位编码,用于明确此标识的生成日期,前 4 位为年份,随后 2 位为月份,最后 2 位为日,位数不足的情况用0 补齐;
d) 合规性核验结果序列码是循环回收移动通信终端经过合规性核验后生成的 16 位结果序列码,该序列码和核验有效 IMEI对应;
e) 分级码为 1 位编码,是循环回收移动通信终端经过检测机构核验、检测、评定后生成的分级码,包含 A、B、C、D;
f) 校验码为 1 位编码,采用 Luhn 算法对标识的其他编码进行校验。校验码用于避免输入错误或者检测读取错误以及手动转录错误。
7 使用要求
循环回收移动通信终端标识是以最新生成的标识为有效标识,有效标识具有唯一性。
标识二维码应遵循以下要求:
a) 具体二维码样式见图 1 和图 2:
图 1 二维码样式
前景色为纯黑(#000000),后景色为纯白(#FFFFFF),中间的 logo 图如下:
图 2 二维码中间 logo 图
2
b) 尺寸和编码
1) 二维码生成使用 QR Code 方式。应保证消费者能正确读取二维码信息和清晰显示中间 logo,企业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设定二维码和中间 logo 的尺寸大小;
2) 电子版二维码,纠错能力至少为 L 级,建议二维码尺寸为 80 像素×80 像素以上,中间 logo尺寸为 20 像素×20 像素以上;
3) 纸质版二维码,纠错能力至少为 Q 级,建议二维码尺寸为 20 毫米×20 毫米以上,中间 logo尺寸为 5 毫米×5 毫米以上。
c) 二维码应在对应的循环回收移动通信终端上展示,且消费者轻易可查看。
8 有效期
考虑自然老化造成的折旧影响,未销售的循环回收移动通信终端的标识效力的有效期为从发放当日开始计算1年。消费者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标识生成日期,也可以通过官网在线查询获得。
9 流程管理
9.1 获取
授权标识发放机构负责审核相关指定资料,如授权检测机构完成的合规性核验证明、安全能力技术测试报告、质检分级评定报告等。审核通过,授权标识发放机构发放标识。
循环回收移动通信终端进入市场流通前, 以下情形须获取新的标识:
a) 首次回收;
b) 原标识失效;
c) 再次回收进入市场流通;
d) 在有效期内进行了维修;
e) 重新递交合规性核验证明或者安全能力技术测试报告或者质检分级评定报告;
f) 更换标识发放机构。
9.2 失效
失效是标识不再具有现实参考效力,失效标识信息会储存以备回查。
以下情形,标识视为失效:
a) 循环回收移动通信终端已销售;
b) 标识超过有效期;
c) 非该循环回收移动通信终端最新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