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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6007-2025 粮食流通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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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分级   流通   风险   体系   粮食
资源简介

  ICS 67.060 CCS B 22

  37

  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37/T 6007—2026

  粮食流通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

  体系建设规范

  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for enterprise work safety risk classification management

  and control system in grain circulation industry

  2026 - 01 - 19 发布 2026 - 02 - 19 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7/T 6007—2026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2

  4.1 成立组织机构 2

  4.2 实施全员培训 2

  4.3 编写体系文件 3

  5 工作程序和内容 3

  5.1 风险点确定 3

  5.2 危险源辨识 4

  5.3 风险评价 4

  5.4 风险控制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5

  5.5 风险分级管控 6

  6 文件管理 6

  7 分级管控的效果 6

  8 持续改进 7

  8.1 评审 7

  8.2 更新 7

  8.3 沟通 7

  9 证实方法 7

  附录 A(资料性) 风险分析记录 8

  附录 B(资料性) 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及风险点、危险源统计表 253

  附录 C(资料性) 风险评价方法 416

  附录 D(资料性)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点名册 418

  参考文献 540

  I

  DB37/T 6007—2026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东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东营市财金粮食产业有限公司、山东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卓明、吴高峻、丁团结、赵恒、杨超、孙华、李加勇、佟群磊、林宁、耿云祥、姚嘉璇、史晓涵、杭波、王兴周、石磊、褚宏宇、刘桂林。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II

  DB37/T 6007—2026

  粮食流通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粮食流通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基本要求,描述了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分级管控效果和持续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粮食流通行业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建设及实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3861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风险 risk

  生产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的组合。

  注: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发生的概率。严重性, 是指事故(事件)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风险值按公式(1)确定:

  R=L XS ············································································· (1)

  式中:

  R——风险值;

  L——可能性;

  S——严重性。

  3.2

  可接受风险 acceptable risk

  根据企业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被企业降至可容许程度的风险。

  3.3

  重大风险 major risk

  发生事故可能性与事故后果二者结合后风险值被认定为重大的风险类型。

  3.4

  危险源 hazard

  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

  注:在分析生产过程中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时, 危险源又称为危险有害因素,分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类。

  1

  DB37/T 6007—2026

  3.5

  风险点 risk site

  风险伴随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

  3.6

  危险源辨识 hazard identification

  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分布和特性的过程。

  3.7

  风险评价 risk assessment

  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分级,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3.8

  风险分级 risk classification

  通过采用科学、合理方法对危险源所伴随的风险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划分等级。 3.9

  风险分级管控 risk classification management and control

  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

  3.10

  风险控制措施 risk control measure

  企业为将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程度,针对该风险而采取的相应控制方法和手段。

  3.11

  风险信息 risk information

  风险点名称、危险源名称、类型、所在位置、当前状态以及伴随风险大小、等级、所需管控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等一系列信息的综合。

  3.12

  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risk classification control list

  企业各类风险信息的集合。

  4 基本要求

  4.1 成立组织机构

  企业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时,应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员应包括:安全、技术、人力管理、工会组织、财务、仓储、设备、质量检验、经贸、基建等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对本单位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为该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并明确分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员应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2 实施全员培训

  4.2.1 编制培训计划

  应制定培训计划,分阶段、分层级实施全员培训,使其掌握本单位风险类别、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方法、风险评价结果、风险管控措施。

  2

  DB37/T 6007—2026

  4.2.2 培训实施

  体系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对风险点划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方法、风险分级、重大风险确定及风险控制措施制定等进行培训,及时纠偏体系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让员工熟悉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标准及实施步骤。

  4.2.3 培训效果验证

  采取现场提问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培训效果验证,培训效果验证情况纳入部门安全评比。

  4.2.4 培训记录

  培训应保留培训记录,并按企业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存档。包含:培训计划、课件或培训教材、培训签到、培训信息记录、培训影像、培训效果验证等见证性材料。

  4.3 编写体系文件

  企业应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风险点统计表、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工作危害分析(Job Hazard Analysis,JHA)评价记录、安全检查表分析(Safety Check List,SCL)评价记录和采用其它评价方法分析的记录、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危险源统计表等有关记录文件,确定危险源辨识、分析、风险评价方法及等级判定标准,并按照企业文件管控要求进行发布。

  5 工作程序和内容

  5.1 风险点确定

  5.1.1 风险点划分原则

  5.1.1.1 操作及作业活动类

  企业对操作及作业活动等风险点的划分,应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状态的作业活动,针对等级高、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粮食、应急储备物资或其它物料出入库及动火作业、熏蒸杀虫作业、检维修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等危险作业活动应作为重点,建立作业活动清单,见表A.1。

  5.1.1.2 设施、部位、场所、区域类

  企业风险点划分应当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可按照储存种类、库房种类、储存区域、生产车间或装置、公辅设施、消防设施等功能分区进行划分。对于规模较大、工艺复杂的浅圆仓、清理中心等系统按照所包含的工序、设施、部位进行细分,建立设备设施清单,见表A.2。

  5.1.2 风险点排查

  5.1.2.1 风险点排查的内容

  企业应按照风险点划分原则,在本单位生产活动区域内对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风险点排查,确定包括风险点名称、类型、区域位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后果等内容的基本信息,建立风险点统计表,见表B.3。

  5.1.2.2 风险点排查的方法

  3

  DB37/T 6007—2026

  风险点排查应按生产(工作)流程的阶段、场所、装置、设施、作业活动或上述几种方法的结合等进行。

  5.2 危险源辨识

  5.2.1 辨识方法

  5.2.1.1 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辨识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ob Hazard Analysis,JHA)。即:针对每个作业活动中的每个作业步骤或作业内容,识别出与此步骤或内容有关的危险源,企业应建立作业活动清单见表 A.1,工作危害分析评价记录表见表 A.3~表 A.66。

  5.2.1.2 企业针对设备设施等采用安全检查表法(Safety Check List,SCL)进行危险源辨识,建立设备设施清单见表 A.2,安全检查分析记录表见表 A.67~表 A.122。

  5.2.2 辨识范围

  危险源的辨识范围应覆盖所有的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包括:

  ——规划、设计(重点是新、改、扩建项目)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常规和非常规作业活动;

  ——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工艺、设备、管理、人员等变更;

  ——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气候、地质及环境影响等。

  5.2.3 危险源辨识

  5.2.3.1 企业应对全体员工进行危险源辨识方法的培训,按照确定的辨识范围组织全员有序地开展危险源辨识。

  5.2.3.2 辨识时应按照 GB/T 13861 的规定充分考虑四种不安全因素: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宜充分考虑《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中提及的较大危险因素。

  5.2.3.3 运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ob Hazard Analysis,JHA)对作业活动开展危险源辨识时,应在对作业活动划分为作业步骤或作业内容的基础上,系统地辨识危险源。在作业活动划分时,应以生产(工艺、工作)流程的阶段划分为主,也可以采取按地理区域划分、按作业任务划分的方法,或几种方法的有机结合。划分出的作业活动在功能或性质上相对独立。

  5.2.3.4 运用安全检查表法(Safety Check List,SCL)对场所、设备或设施等进行危险源辨识,应将设备设施按功能或结构划分为若干检查项目,针对每一检查项目,列出检查标准,对照检查标准逐项检查并确定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和后果。

  5.3 风险评价

  5.3.1 风险评价方法

  企业选择风险矩阵分析法(LS),见附录C,对风险进行定性、定量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按从严从高的原则判定评价级别。

  5.3.2 风险评价准则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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