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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41/T 3042—2025
党政机关办公区物业服务规范
2025 - 12 - 04 发布 2026 - 03 - 03 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1/T 3042—2025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1
5 公共秩序维护 2
6 保洁服务 2
7 绿化服务 3
8 会议服务 3
9 房屋养护维修服务 3
10 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维护服务 4
11 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 5
附录 A(资料性) 机关办公区公共秩序维护应急预案 6
I
DB41/T 3042—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省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驻马店市机关事务中心、河南省标准化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卢晔、李渊、杨黎明、贾淑华、郑岩、席智勇、刘有志、黄翔、范旭东、朱琰、赵焰、刘龙飞、李斌杰、张培英、常超。
II
DB41/T 3042—2025
党政机关办公区物业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党政机关办公区物业服务的基本要求、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服务、会议服务、房屋日常养护、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维护服务、物业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党政机关办公区物业服务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T 19095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 19210 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GB 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T 25894 疏散平面图 设计原则与要求
GB/T 41568 机关事务管理 术语
GB/T 43542 机关办公区域物业服务监管和评价规范
GB 50365 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标准
TSG T5002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4156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机关办公区
党政机关及所属的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用于办公和开展业务、技术工作的场所。
4 基本要求
4, 1 物业服务提供方
4.1.1 应具有独立的营业场所,经营范围包含物业服务。
4.1.2 根据合同约定和机关办公区实际,设置相适应的物业服务机构,配备物业服务人员和满足服务需要的设施设备。
4.1.3 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物业服务方案、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服务标准、内控管理及保密管理制度等。
4.1.4 宜制定合适有效的能源节约方案,并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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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 物业服务人员
4.2.1 严格遵守物业服务委托方的各项要求。
4.2.2 物业服务人员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2.3 物业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言行举止规范,仪容仪表整洁,主动服务。
4.2.4 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宜具有三年以上的相关物业服务经验,主要管理人员宜具有一年以上的相关物业服务经验。
4.2.5 消防中控值班人员、电梯管理人员、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所需专业的从业资格以及技能。
4.2.6 定期参加法律法规、职业素养、安全知识、专业技能、保密安全等教育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能力。
4.2.7 根据物业服务提供方要求与涉密工作岗位的服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重点涉密区域服务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进入保密区域时应有物业服务提供方相关人员在场,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脱密义务。
4. 3 物业服务合同
4.3.1 物业服务提供方应根据物业服务委托方提出的要求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义务并达到相应的服务标准。
4.3.2 物业服务合同宜包含服务方案与计划制定、组织设置与资源配置、规章制度与服务标准等内容,并认真落实。
5 公共秩序维护
5. 1 机关办公区宜配备公共秩序维护所需器材。
5.2 建立 24 h 巡查制度,制定巡查路线。秩序维护人员应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执行,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巡查,对巡查、值守情况做好记录,对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处置。
5. 3 机关办公区主出入口应实行 24 h 值班制,对外来人员及车辆进行询问和登记;大件物品出入,应经审批核实后放行;对出入口人群集聚、车辆拥堵、货物堵塞通道等情况进行有效疏导。
5.4 监控设备 24 h 正常运行,监控记录画面清晰,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无死角、无盲区,保存时间不应少于 30 d。
5.5 监控室实行专人 24 h 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和保密制度,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或查阅监控记录,应经物业服务委托方批准并做好相关记录。
5.6 设置行车指示标志和车辆行驶路线,合理规划车辆停放区域,引导各类车辆有序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停放车辆。
5. 7 有大型活动时制定相应的活动秩序维护方案,合理安排人员,排查安全隐患,做好现场秩序的维护工作。
5.8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生意外事件或极端恶劣天气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维护机关办公区办公秩序。机关办公区公共秩序维护应急预案见附录 A。
6 保洁服务
6. 1 环卫设施设置合理、完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要求应符合 GB/T 19095 的规定。垃圾箱外观干净,定期清刷、无异味,垃圾箱荷载超过 2/3 前应及时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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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保洁储物间应专人负责,物品分类摆放且标识清晰。清洁所使用的拖把、抹布和手套等工具分类分色放置,专项专用。
6.3 保洁所使用的危险品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专人管理。
6.4 大厅、走廊、电梯、步梯、卫生间和院内路面、停车场等公共区域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门窗玻璃无污渍、透光性好;电梯灯具、操作指示板明亮。清洁时宜避开上下班高峰期。
6.5 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时及时清扫院内积水、积雪,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6.6 办公区定期进行卫生性消毒,做好卫生消杀及虫蚁鼠害的防治工作。
7 绿化服务
7. 1 绿化作业时采取必要防护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7. 2 定期巡查绿地设施及硬质景观,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及时修剪整形、施肥,进行浇灌作业应下渗充足均匀,无明显旱涝情况发生。
7. 3 定期清理枯草、杂物,绿化产生垃圾的主要区域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
7,4 定期对绿植进行病虫害防治作业。
7.5 大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来临前后,对绿植采取防护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8 会议服务
8. 1 会前
8.1.1 物业服务提供方接到会务通知后,确认会议服务信息并进行会前准备和会场布置。会场准备应在会议前 20 min 完成,包括清理台面、座签摆放、设备调试、准备会议用品等,大型或重要会议应提前与委托方沟通,确定会议规格等服务方案,提前 30 min 完成准备和检查工作。
8.1.2 准备工作完毕,会议服务人员应通知办会人员进行检查确认,并整理好仪容仪表,会议开始前在会议室门口礼迎。
8.1.3 对重要或大型会议宜在门口、电梯口等场所设置会议告示牌,提前做好标识引导,并做好突发情况的应急准备。
8. 2 会中
8.2.1 会议主管人员随时关注参会人员需求和会场状况,与委托方对接,及时提供导引服务、处置突发事件。
8.2.2 会议服务人员根据现场情况提供茶水,会议中场休息时,应及时进行必要的整理。
8.2.3 会议设备调试人员全程保障,如有需要及时调试设备。
8. 3 会后
8.3.1 参会人员离开后,按要求将会务使用后的物品统一收集、整理。
8.3.2 进行会场清理,包括室内卫生打扫、桌椅归位、台面清理、窗帘回位、门窗上锁、照明设备和空调等电器关闭。
9 房屋养护维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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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1 对房屋结构、建筑部件、附属建筑物、标识标牌等的巡查及养护维修要求应符合 GB/T 43542 的规定。
9.2 巡查中发现房屋主体外观有变形、开裂等现象,应及时建议物业服务委托方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并采取必要的避险和防护措施。
9. 3 对建筑消防设施、避雷系统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强降雨天气及雨雪冰冻季节前后检查屋面防水和落水管等情况。
9.4 房屋装饰装修施工前,物业服务提供方应加强对装修施工的监管。
10 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维护服务
10.1 供电设施设备
10.1.1 建立 24 h 运行值班监控制度,对供电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加强高低压配电柜、配电箱、控制柜及线路等重点部位监测,做好巡查记录。
10.1.2 对电气设备、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安全工器具等进行预防性试验,留存并上报试验合格报告。
10.1.3 非计划性停电应经及时告知物业服务委托方,内部检修停电应经服务委托方审批同意,必要时启用临时应急电源。
10.1.4 复杂故障涉及供电部门维修处置的应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并向物业服务委托方报告。
10.2 给排水设施设备
10.2.1 定期对给排水系统进行巡查养护,设施设备、阀门、管道应运行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
10.2.2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7051 的规定。
10.2.3 水泵房每日至少巡查 1 次。每年至少养护 1 次水泵。
10.2.4 雨季对楼宇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定期对排污泵启动检查,确保系统畅通,设备完好。
10.2.5 用户末端的水压及流量满足使用要求。
10.2.6 如遇供水单位限水、停水,应及时通知办公区内物业使用人。
10.3 中央空调系统
10.3.1 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按照 GB 50365 的要求,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技术要求应符合 GB 19210的规定。
10.3.2 定期维保并做好记录,保证空调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10.3.3 中央空调运行前对冷水机组、循环水泵、冷却塔、风机等设施设备进行系统检查,运行期间每日至少巡查 1 次运行情况。
10.3.4 每半年至少检查 1 次管道、阀门并除锈。
10.3.5 能量计费系统处于完好状态,定期检查空调机组马达、风机的运转情况,记录运行参数。
10. 4 消防系统
10.4.1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应符合 GB 25201 的规定。
10.4.2 消防设施和火警疏散示意图的设置位置、明示使用方法应符合 GB/T 25894 的规定。
10.4.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启动正常,消火栓箱、灭火器、防火门、消防水泵、应急照明、防排烟、安全疏散通道等系统运行正常。
10.4.4 消防管网压力应在规定的范围内,并做好记录,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调换或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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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5 消防控制室应配备专职人员,24 h 定岗值班,值班人员应熟悉机关办公区消防分布情况和设备工作原理,密切关注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做出应对处置,保持消防联动控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10.5 弱电智能系统
10.5.1 定期对弱电系统进行巡查和维护,保障安防系统、通讯系统、网络系统等工作正常。
10.5.2 设备操作台干净整洁,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应急预案流程图等齐全,张贴于机房明显位置。
10.5.3 定期巡查弱电机房的门锁、照明、通风设施,对弱电设备机柜、控制箱、单体设备外观、设备散热窗等进行除尘,保持干净整洁、通风恒温。
10.5.4 极端天气和重大节日前后,应及时巡查弱电系统,确认运行无异常状态。
10.6 电梯运行系统
10.6.1 电梯维护保养要求应按照 TSG T5002 的规定。
10.6.2 电梯准确启动运行,停层准确,每日至少 1 次对电梯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
10.6.3 电梯轿厢内外按钮、灯具等配件应保持完好整洁。
10.6.4 发生电梯困人时,物业服务人员应在 10 min 内到达现场,安抚被困人员情绪,专业维修人员应在 30 min 内抵达现场实施救援。
11 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
11.1 评价
11.1.1 宜按照 GB/T 43542 对物业服务提供方的服务质量及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11.1.2 物业服务委托方通过日常巡查、发放征求意见表和满意度评价表、定期考核等方式,对物业服务提供方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11.1.3 物业服务提供方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外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投诉记录存档,并对物业使用人各类投诉、问题反映进行回访,回访率达到 100%。
11.2 改进
11.2.1 物业服务提供方应根据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和反馈信息,不断改进服务内容和质量。
11.2.2 物业服务提供方应及时对物业服务委托方在巡查、监管、考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反馈整改结果,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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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资料性)
机关办公区公共秩序维护应急预案
A.1 公共秩序应急组织架构
A.1.1 内部组织
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构和应急队伍,明确职责分工。
A.1.2 社会公共资源
可由辖区派出所或辖区社区做为社会资源,提供外部安全保障。
A.2 极端天气应急预案
A.2.1 根据实际编制极端天气应急处置组织架构,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及处理方法,做到标识醒目、情况明确、措施周密有效。
A.2.2 要加强极端性天气前后的巡查工作,汛期和暴风雨雪前后,加强巡查和水灾排查,加强办公区域和设施设备区域的巡查排查,特别是雨前雨后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A.2.3 极端天气和防汛期间,设定24 h在岗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及时观察雨雪或积水情况,配备足够防洪、防汛、防雷击、防暴风雪、防冻的物资,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应急使用。
A.2.4 定期开展培训教育,进行极端天气应急演练,提高紧急防灾和极端天气现场处置能力。
A.3 巡逻应急预案
A.3.1 巡逻值班人员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安全保卫部门。
A.3.2 安全保卫部门通知监控室值班人员利用监控系统进行追踪。
A.3.3 安全保卫部门带领秩序维护人员赶往现场进行盘问。
A.3.4 根据盘问结果,没有问题时,应及时劝离;有问题时,应对嫌疑人采取控制措施,同时通知派出所,并做好相关记录。
A.4 防盗应急预案
A.4.1 接到发生盗窃事件通知后,应及时通知院区和大厅值勤哨岗,严格盘查。
A.4.2 通知秩序维护人员,保护现场,无关人员禁止进入现场。
A.4.3 安排秩序维护人员展开院区和楼内排查,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
A.4.4 安全保卫部门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封锁现场,及时报警。
A.4.5 安排监控室值班人员查询相关监控视频资料,协助警方抓捕嫌疑人。
A.5 突发水浸(跑水)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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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1 值班人员接到通知或发现水浸(跑水)事故,应立即将进水地点、楼层、水源、水势情况报告当值领导、维修值班人员和秩序维护人员,并在支援人员到达以前尽量控制现场水势,防止水浸范围扩大。
A.5.2 相关人员接报后,立即派员就近采用防水设施保护好受浸楼层各电梯槽口,并将电梯升上最高层,切断电源,以免电梯受损;若电梯轿厢控制面板已经进水,则应立即切断电源,切忌升降电梯,以防故障扩大。
A.5.3 立即查明水浸(跑水)原因,采取措施(包括关闭水泵、关闭水阀、封堵水管、堵塞漏洞、疏通排水管道、打开末端放水等),切断水源,并关闭受浸区域之电闸。若水源来自供水总管或工程部无力解决时,应立即通知自来水公司前来抢修。
A.5.4 在水蔓延的通道上摆设拦水沙包或采取其它一切有效措施,防止水蔓延到设备房、配电室、室内或其它楼层。
A.5.5 组织力量采用各种手段,包括采用扫帚、吸水机吸水,排净积水,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整洁。 A.5.6 水源中断后,应立即派人尽快修复受损设施;秩序维护人员应设法维持现场内秩序,并耐心做好安抚解释工作,尽力解决水浸(跑水)给单位和干部职工带来的实际困难。
A.5.7 如在水浸(跑水)事故后,有任何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受到影响或由此引发停电停水,应报告相关领导;如有任何区域存在危险性,应在该范围内设置警告标志。
A.6 突发停电应急预案
A.6.1 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电的情况下,维修人员应立即确认是内部故障停电还是外部停电。若系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若系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一方面致电电力部门查询停电情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的情况通知当值领导。
A.6.2 秩序维护人员立即会同维修人员派人分头前往各楼检查电梯运行情况,发现电梯关人立即按照电梯困人应急预案施救。
A.6.3 值班人员立即将停电情况通知相关领导,并在征得相关领导同意后在主要出入口发布停电通告,必要时启用紧急广播系统通知楼内办公人员,做好防范。
A.6.4 若突发停电,秩序维护人员应派专人在楼内进行巡逻,发现有需要帮助的,应及时处理。
A.7 善后处理和报告
A.7.1 公共秩序维护应急处理过程中,应及时做好文字、图片、视频等记录。
A.7.2 公共秩序维护应急事件处理后,应在24 h内形成报告,根据需要上报或留存。
A.7.3 报告内容应包含以下内容:公共秩序维护应急时间、地点、事件简要经过、已采取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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