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学兔兔标准下载网,学习、交流 分享 !
返回首页 |ICS 65.020.30 CCS B 43
43
湖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43/T 3278—2025
奶山羊种羊生产技术规程
Code of practice for production of breeding dairy goats
2025 - 07 - 18 发布 2025 - 10 - 18 实施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
本文件由湖南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南农业大学,长沙市望城区绿色特殊食品产业促进中心,浏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南羴牧牧业有限公司,湖南光大牧业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佩华、戴智勇、范斯琴、张建超、付亚伟、兰欣怡、刘家兴、王凯旋、李蕾、周宇桥、屈金涛、简耀威、樊志坚、彭泽龙、张继红、杜禾珊、苏豪毅、张松柏。
奶山羊种羊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奶山羊种羊生产的羊舍选址与建设、引种、繁育、饲养管理、疫病防控和档案记录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奶山羊种羊的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596 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
NY/T 472 绿色食品 兽药使用准则
NY/T 1168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T 1236 种羊生产性能测定技术规范
NY/T 2169 种羊场建设标准
NY/T 2843 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兽医卫生规范
DB43/T 634 畜禽水产养殖档案记录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羔羊 lamb
出生至断奶的小羊。
3. 2
后备母羊 replacement ewe
断奶至初次配种的母羊。
4 羊舍选址与建设
4, 1 选址
羊舍应建在地势平坦,背风向阳,水源充足,排水良好,距居民区、公共场所 1 km 以上地点。应符合 NY/T 391 的规定。
4. 2 设计建造
羊舍分种公羊舍、种母羊舍、后备母羊舍、分娩哺乳羊舍、断奶羔羊舍、隔离舍等。羊舍建造按照NY/T 2169 的规定执行。
5 引种
5. 1 来源
应选自有资质的引种场。
5.2 选羊
体型外貌应符合品种特征,且健康、四肢匀称、行动灵敏、被毛光滑。母羊乳头发育良好且排列整齐,生殖道发育良好;公羊睾丸发育良好,配种能力强,精液品质高。
5. 3 运输
应符合 NY/T 2843 的规定。
5.4 隔离
应隔离 45 d 以上,免疫程序参照附录 A,确认健康后入场。
6 繁育
6. 1 选种选配
应选择健康、体型匀称、生产性能高且遗传性能稳定、繁殖能力强的个体,避免近亲交配。
6. 2 性能测定
应按 NY/T 1236 的规定执行。重点关注产奶量、乳脂率、乳蛋白率等指标,奶山羊体况评分标准参见附录 B。
6. 3 发情鉴定与配种
应及时发现发情母羊,可采用公羊试情法。采用自然交配。发情后 6 h~12 h 配一次,隔 12 h 再配一次。
6. 4 妊娠诊断
配种后 18 天~25 天进行诊断,未配上母羊应安排复配。
6.5 配种
公羊:母羊比为 1 :20~1:30。每天配种两次,每周配种不得超过 4 d。
6.6 精液品质
种公羊应定期检测精液品质,精液量 0.8 ml/次~1.5 ml/次,精子密度 20 亿个/ml~30 亿个/ml,精子活力 70%以上,正常形态精子80%以上,pH 值应在 6.4~7.0 之间,在 37℃条件下精子的存活时间应达到 4 h~6 h,精液抗冻性 40%以上,不应含有病原微生物。精液品质不合格的公羊应淘汰。
7 饲养管理
7. 1 羔羊
应及时哺喂初乳,母乳不足时采用人工哺乳。7 d~30 d 训练吃草,2 月龄断奶。
7. 2 育成羊
集中饲养,公母分群。8 月龄~12 月龄公羊,体重达 40 kg~50 kg 时可参配;8 月龄~10 月龄母羊,体重达 30 kg~35 kg 时可开始初配。
7. 3 种公羊
7.3.1 配种期
日粮应营养完全、适口性好、品质好、易消化。冬季应补饲含维生素丰富的青贮饲料、胡萝卜或大麦芽等。
7.3.2 非配种期
采用集中饲喂,有条件可放牧。配种前 1 月~2 月应加强营养。
7,4 种母羊
7.4.1 空怀期
应以青粗饲粮为主,视膘情进行补饲。偏瘦则要适当补饲精料补充料,恢复到配种的标准体重。
7.4.2 怀孕期
怀孕 3 个月内,按空怀期进行饲养;怀孕 3 个月~4.5 个月,在妊娠前期的基础上适当增加20%~ 30%的精料补充料。分娩前半个月,应补充多汁的块根茎类饲料,减少精料补充料的投喂量。
7.4.3 泌乳期
产后 5 d~6 d 内,以易消化的优质干草为主;6 d 以后逐渐增加青贮饲料或多汁饲料;14 d 以后精料增加到正常喂量。泌乳中后期应根据产奶量调整营养浓度和饲喂量。
8 疫病防控
8. 1 消毒
羊舍、羊舍周围环境应定期消毒并配备相应的消毒设施。
8. 2 免疫接种
免疫程序参见附录 A。
8. 3 疾病防治
应定期驱虫,怀孕母羊应严格按照推荐剂量进行。用于疾病防治的药物应符合 NY/T 472 的规定。
8.4 无害化处理
8.4.1 病死羊无害化处理
病死羊无害化处理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8.4.2 粪污无害化处理
按照 GB 18596 和 NY/T 1168 的要求执行。
9 档案记录
按照 DB43/T 634 的规定执行。
A
A
附 录 A
(资料性)
奶山羊免疫程序
奶山羊免疫程序见表 A.1。
表A.1 免疫程序
B
B
附 录 B
(资料性)
奶山羊体况评分标准
奶山羊体况评分标准分别见表 B.1、表 B.2 和表B.3。
表B.1 体况评分部位
图B.1 体况评分侧视图
图B.2 体况评分俯视图
图B.3 体况评分截面图
表B.2 奶山羊 5 分制体况评分方法
表B.3 奶山羊各阶段推荐体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