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学兔兔标准下载网,学习、交流 分享 !
返回首页 |ICS 93.080.30
CCS P 65/69
DB43
湖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43/T 3282.3—2025
智能网联道路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导则 第3部分:移交与运维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new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of intelligent and connected roads
— Part 3:Handover and maintenance
2 0 2 5 - 0 7 - 1 8 发 布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3/T 3282.3—2025
目 次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是 DB43/T 3282《智能网联道路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导则》的第3 部分。DB43/T 3282 旨在对涉及智能网联基础道路的规划、设计、建设、检测、验收、运维等提出要求,由三部分构成:
——第1部分:建设要求。
——第2部分:检测与验收。
——第3部分:移交与运维。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南湘江智能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 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湖南湘江智能网联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智芯云途科技有限公司、中南大 学、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中汽院智能网联汽车检测中心(湖南)有限公司、希迪智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湖南纽狐科技有限公司、长沙汽车创新研究院、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湖南中南智能装备有限 公司、湖南湘江新区未来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长沙市智能汽车产业促进会、湖南湘江智车出行科技 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凯、户磊、罗剑峰、高培基、李硕、徐联祺、李烨、龙翔宇、康陈、胡锐、 刘婷、周声兆、石亦磊、龙辉、唐聪、毛荣标、姜勇钢、邓海龙、罗顿、周子义、魏吉敏、李佳杰、佘 咸宁、周波、李艳红、何谷强。
智能网联道路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导则 第3部分:移交与运维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网联道路新型基础设施的移交程序与运维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基于智能网联技术的城市道路、公路新型基础设施的移交与运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A/T 1043—2013 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规范
JTG 5110—2023 公路养护技术标准
JTG H12—2015 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
JTG 2182—2020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二册机电工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移交 handover
将路侧通信设备、感知设备、计算设备、道路交通信号设备、路侧回传网络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建设 内容与文档资料转移给有关单位。
3.2
运维 operation and Maintence
采用相关方法、手段、技术、制度、流程和文档等,对系统运行环境、业务系统和人员进行的综合 管理。
3.3
日常巡查 daily inspection
在巡视车上或通过步行目测以及其他信息化手段对路侧设施设备外观和运行状态进行的一般巡视 检查,并对检查结果及时记录、报告或处理;日常巡查频率可按1次/1~3天进行;极端天气或重大节 假日前,应提高日常巡查的频率。
3.4
定期保养 periodic inspection
为了延长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和减少故障,在一定时间间隔内对设备设施进行的周期性检查、清洁
DB43/T 3282.3—2025
和保养并记录保养结果;定期保养频率应不少于1次/月进行。
3.5
定期检修 periodic maintenance
为了确保运行中的设备设施各参数符合相关技术要求,防止发生故障或损坏,通过检测仪器对机电 设施的功能指标、性能参数进行试验、对比、调试,对检测结果定性判断,记录检测调试结果;设施检 修频率应不少于1次/季度进行。
3.6
故障修复 failure rehabilitation
排查设备故障并对设备损坏部件进行维修,以恢复设备功能与设计使用功能相一致;故障修复需根 据设施技术状况适时进行。
3.7
应急抢修 remergency rehabilitation
因突发事件造成智能网联基础设施损毁、交通中断或产生重大安全隐患时,为快速恢复安全通行而 实施的应急性抢通、保通和修复等工程。
4 移交程序
4.1 移交内容
项目移交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DB43/T 3282.1中所涉及的全部建设内容、DB43/T 3282.2中所涉及 的全部检测与验收文档资料等,移交内容详见附录A。
4.2 移交要求
4.3.1 承建单位在完成验收通过后,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移交申请;若需提交主管部门的,承建单位应 配合建设单位完成移交流程。
4.3.2 建设内容移交前,需对验收问题进行整改;未经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移交。
4.3.3 验收合格后未及时移交的,承建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建设单位或主管部 门核查后组织相关方进行移交。
5 运维内容
5.1 运维分类
本规范的运维工作分为四级,分别为:日常巡查、定期保养、定期检修和故障修复。
5.2 日常巡查
日常巡查内容如表1所示。
表 1 日常巡查内容
DB43/T 3282.3—2025
表 1 日常巡查内容 ( 续)
5.3 定期保养
定期保养内容如表2所示。
表 2 定期保养内容
5.4 定期检修
定期检修内容如表3所示。
表 3 定期检修内容
DB43/T 3282.3—2025
表3 定期检修内容 (续)
DB43/T 3282.3—2025
表 3 定期检修内容 ( 续)
5.5 故障修复
故障修复分为以下三种:
a) 设备的辅助功能失效经一般维护能恢复的为轻微故障,得到报障信息后,响应时间为4小时, 维护人员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勘察,48小时内排除故障;
b) 设备的一般功能失效经现场检修能恢复的为一般故障,得到报障信息后,响应时间为2小时。 维护人员在6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勘察,24小时内排除故障;
c) 设备的主要功能失效或导致系统故障、数据丢失的为重大故障,得到报障信息后,响应时间为 1小时,维护人员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勘察,4小时内排除故障,并优先恢复设备基本功 能。
5.6 应急抢修
5.6.1 运维管理部门应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确保抢修工作的高 效有序进行。
5.6.2 运维管理部门应联合运维单位建立健全应急抢修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抢修预案,明确抢修流 程等。
5.6.3 在抢修过程中,应遵循快速响应、先抢修后结算、确保安全等原则,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 件对公众安全及出行的影响。
5.6.4 发生下列重大事件可启动应急预案:
a) 系统设备故障超过72个小时未解决,以致影响关键业务;
b) 任何故障造成整个路口不能正常通行;
c) 故障或事故对整个路口造成严重堵车;
DB43/T 3282.3—2025
d) 通信系统故障影响路网通信;
e) 发生自然灾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6 运维质量评定
6.1 一般要求
a) 建立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项目部根据各工种的特点,制定质量管理责任制,明确职责范围、 工程程序、质量标准、质量目标、规范施工及管理;
b) 对现场使用的加工工具、试验设备、工作环境和操作人员的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进行检查, 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c) 严格检查所采用的图纸、文件、技术说明书等文件的配套性、有效性;
d) 检查核对本次产品需要的零件、部件及各类装配件是否符合图纸要求,产品标识是否记录清 楚、完整;
e) 运维单位人员应保持移动电话7×24小时畅通,确保能随时取得联系;
f) 现场工程师在进行具体的设备安装之前,应该对其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安装的设备不会出现 质量问题,出现问题的设备立即处理。
6.2 考核指标
运维作业应保证设备设施月平均在线率不低于90%,故障及时响应率为100%、故障修复率为100%。
6.3 抽检频率
包括设备功能及性能的实际检验和维护记录资料的检查。其中维护记录资料的抽查率不低于30%, 定期维护项目的实际检验抽检率不低于30%,当检测发现问题较多时,应加大抽检的频率。
7 安全技术要求
7.1 运维作业安全要求
7.1.1 运维工作不仅要保证运维质量、保障运维人员的安全,也要避免因运维工作导致的交通紊乱和 交通事故,避免影响正常的营运工作。
7.1.2 运维作业宜选择在交通量较小时段进行,应少占道,减少对行车的影响。
7.1.3 运维作业应制定交通组织方案,影响车辆通行时,应按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告。
7.1.4 车流量较大、交通组织较为困难的路段进行运维作业占道施工时,除应利用标志或可变情报板 等进行提示外,应采取固定隔离、强制减速、防撞装置等安全保障措施。
7.1.5 在进行运维工作前,应做好但不限于下列工作:
a) 制定周密的运维作业施工组织计划,确定合理的作业控制区;
b) 施工现场应设紧急事件应急小组,处理现场突发事件;
c) 施工前应在工作群中发布施工当地的急救电话、上级紧急处置人的电话、施工人员的紧急联系 电 话 ;
d) 从事施工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施工内容,应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
7.1.6 在进行运维工作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 在有高压危险处所作业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使用绝缘、干燥的安全绳;
b) 登高作业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应使用安全带,穿防滑鞋,登高前应检查梯子是否牢固,禁止 将工具或材料放在杆顶或挂在天线上。高处有人工作,下方严禁站人并应服从安全员指挥;
c) 雷雨或六级以上大风天时禁止登高作业,冬季登高作业时间不宜过长。
7.2 安全生产监管要求
运维管理者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各上级主管单位的 安全工作要求,负责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并对各项目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比和考核。 具有下列职责:
a) 拟定运维项目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安排,组织编制运维项目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并对落实情况进 行检查考核;
b) 负责组织拟定运维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指导各项目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 规程;
c) 组织实施运维项目生产安全事故、消防等应急救援演练;
d) 负责组织运维项目安全综合检查和各类安全专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相关项目组进 行整改。
7.3 全过程技术管理
智能网联道路新型基础设施运维应加强技术管理,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以提高设备设施运维质量和服务水平。
7.3.1 一般要求
a) 加强运维工作的计划管理,根据系统运行的实际情况制定日常巡查、清洁维护、设备检修、专 项工程计划,做好进度安排,确保运维工作的正常实施;
b) 加强运维工作的技术管理,依靠科技进步,积极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 系统设备运维的质量与效果,达到质量可靠、安全实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要求。维护工 作中做好备件、工具、仪器仪表、实验设施以及车辆的配备与管理,做好维护工作记录,做好 相关竣工资料与工程技术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为运维工作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c) 加强运维人员的组织、管理与考核,实行岗位责任制。重视对维护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维护 人员的技术和管理水平;
d) 运维作业应按本标准的要求配备足够的运维车辆、仪器仪表;
e) 运维作业应按运维管理者的规定,提交各类运维计划、总结、报告以及纸质表单;
f) 运维作业应积极配合云控平台的信息化管理,按运维管理者的要求,向运维管理软件系统输 入所要求的表单、数据。
7.3.2 工程管理
运维工程管理应具备以下内容:
a) 运维管理者应参与智能网联系统和其他有关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工作,接收整理和分析智能 网联系统竣工资料和工程技术档案,为今后维护工作提供原始技术依据;
b) 运维管理者应定期组织对设备设施进行调查,正确评价和掌握运行状况,并通过动态分析各种 病害产生的原因、机理和变化规律,科学预测设备设施发展趋势,为运维工程决策提供科学 依据;
c) 运维管理者应加强对运维工程的中间检查;
DB43/T 3282.3—2025
d) 运维工程应引入竞争机制,推行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运维工程应由具 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和监理;
e) 运维执行者应严格遵守运维工程管理程序,完善重大工程项目的报批和审查制度;对技术难 度较大的工程项目,应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论证;
f) 运维执行者应按运维管理者的要求提交月度、年度运维报告;
g) 运维工程完工后,经运维作业过程质量评定合格后,运维管理者才能接收。
7.3.3 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应具备以下要求:
a) 智能网联道路新型基础设施运维时,应建立设施运维技术档案,并宜纳入平台运营管理系统;
b) 运维工作应严格执行工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所形成的档案应及时归档,并由档案管理部门 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不得由承办部门和个人分散保存;
c) 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
d) 运维工程的计划、统计、审计、机械设备、设计文件、竣工档案等信息资料,应按相应的管 理规定进行管;
e) 建设单位应对运维工程原工程档案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对改变的 部位,应当重新编制工程档案,并在工程验收后3个月内向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f) 应做好文字、数据、影像记录等电子文件的保存和维护,逐步实现技术档案电子化。并应保 证电子文件信息安全,逐步建立档案信息化检索体系;
g) 保存的质量记录需查阅时,原则上就地查阅,需暂时借阅者,应向质量管理小组提出,经同意 后,方可借阅,应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其它各部门保存的质量记录需要查阅时,可随时就地查 阅。
DB43/T 3282.3—2025
附 录 A (资料性) 移交清单
A.1 文档清单
DB43/T 3282.3—2025
A.2 设备设施移交清单
表A.2 XXX项目路侧设备移交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