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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 B 43
DB62
甘 肃 省 地 方 标 准
DB62/T 5192—2025
数智化生猪养殖管理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digital and intelligent pig breeding management
2 0 2 6 - 0 1 - 0 7 发 布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62/T 5192—2025
目 次
DB62/T 5192—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甘肃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文件由甘肃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甘肃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天水市畜牧技术推广站、景泰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 心、山丹县畜牧技术推广总站、民乐县畜牧兽医工作站、徽县双兴农牧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景泰牧原农 牧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润桦、刘丽、顾慧慧、胡凯军、孙文库、周秀琴、李玉、文波、薛丁豪、王 自 科 。
本文件由甘肃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负责解释。
DB62/T 5192—2025
数智化生猪养殖管理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数智化生猪养殖管理的基本要求,以及数智管理、智能决策、数据安全与设备维护的 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数智化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 于本文件。
GB4706.4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动物繁殖和饲养用电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17824.3 规模猪场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
GB/T 28827.4 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4部分:数据中心服务要求
GB/T 28827.6 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6部分:应用系统服务要求
GB/T 33905 (所有部分) 智能传感器
GB/T 34068 物联网总体技术 智能传感器接口规范
GB/T 37025 信息安全技术 物联网数据传输安全技术要求
GB/T 39235 猪营养需要量
JB/T 10294 湿帘降温装置
JB/T 11932 饲料机械 螺旋输送机
JB/T 12450 畜牧机械 清粪系统
NY/T 636 猪人工授精技术规程
NY/T682 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
NY/T4254 生猪规模化养殖设施装备配置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数智化生猪养殖管理 digital and intelligent pig breeding management
以猪场生产管理软件、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 等现代数字化信息技术 为支撑,集成猪场精准饲喂管理系统、RFID电子耳标等各类智能化硬件设备,依托智能传感器、数智化 采集设备、人工等方式采集生产信息,在线自动传输、分析、处理生产数据,实现对猪场生产、经营、 管理等环节的精准控制、监测预警、决策支持和管理服务。
3.2
智能环控 intelligent environmental control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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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猪舍内相关物联网设备的智能控制,实现猪舍内温度、湿度、气体浓度、光照强度等环境的 集中、远程、联动控制。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PC: 个人计算机或者个人电脑 (Personal Computer)
RFID: 射频识别技术 (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
5 基本要求
5.1 养殖场
场区设计应符合NY/T 682的规定。养殖场应具备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设施设备。
5.2 硬件
5.2.1 设施设备包含但不限于监控设备、RFID 电子耳标、智能传感器、手持式数据采集设备、估重分 群设备、精准饲喂管理系统、环境控制设备、清粪系统、智能洗消设备、巡检设备、音频采集与分析设 备等数智化设备。
5.2.2 硬件配置应符合NY/T 4254 的规定,智能传感器应符合GB/T 33905的规定,传感器接口应符 合GB/T 34068规定,清粪设备应符合JB/T 12450的规定,饲料输送设备应符合JB/T11932 的规定,环 境控制设备中湿帘降温设备应符合JB/T 10294的规定、加热器应符合GB 4706.47的规定。
5.2.3 设备信息应包含但不限于设备编号、设备名称、设备型号、类别、购买日期、制造厂商、历史 使用数量、库存数量、设备出库、设备损耗、设备列表。
5.3 软件
支持采集多元异构数据,包括物联网传感数据、人工填报信息及其他应用系统接口数据,具备实时 与离线采集、跨组织数字化活动协同与统一管理能力。
5.4 人员
应建立与数智化生产模式相匹配的组织架构,配备专职的信息技术团队,负责系统运维、数据分析 和智能设备管理。所有人员进入养殖场前,必须出具健康证明,并经由包含更衣、风淋、鞋底消毒及手 部清洁在内的标准化消毒通道,全程执行无接触式卫生管控程序。
6 智能决策
6.1 决策生成与执行范围
基于数据分析结果,平台系统可自动生成精准的养殖决策,并联动执行设备完成操作。所有决策及 执行过程均需记录并支持回溯。所涉及的决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分群指导、发情识别、饲料配方设计与 精准投喂、免疫提示、疾病预警与处理,以及环控设备(如风机、喷淋、卷帘等)的启停调控等。
6.2 决策执行管理机制
在决策执行阶段,采用三级管理机制,具体包括:L1辅助决策:提供建议后人工操作。L2 人机协同 执行:系统自动执行环控、喂料、消毒等常规操作,同时保留人工随时介入的权限。L3全自动闭环执行: 适用于安全边界明确、可充分验证的场景,系统自动完成整个决策执行流程,并配备安全保障与回退机 制,以应对异常情况。
7 数智管理
7.1 基础信息管理
7.1.1 猪场信息
包含养殖企业(场)基础信息,如地址、编码、单位名称、养殖规模、联系人、联系电话、图片、 猪场影像资料等数据。猪场区信息名称、联系人、电话、养殖品种、猪只来源、圈舍数量。
7.1.2 物联网传感信息
7.1.2.1 生产环境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温度、湿度、有害气体浓度、光照强度。
7.1.2.2 智能饲喂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余料量、投料量、采食次数、采食量、饮水量。
7.1.2.3 猪只健康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猪只体重、体温、运动量、异常行为和声音。
7.1.3 场区管理信息
7.1.3.1 人员安防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信息、淋浴消毒和报警记录。
7.1.3.2 场区固定资产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猪舍、仓库、办公室等建筑物,饲料加工设备、通风系统、 清粪机等机械设备,运猪车、饲料运输车等运输工具,水井、水泵、发电机组等基础设施。
7.1.3.3 车辆洗消烘干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车牌、类型、时间、洗消次数。
7.1.3.4 物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饲料、兽药、疫苗、消毒药品等投入品的名称、来源、质量等级、类 型、价格、检测报告、出入库等信息。
7.1.3.5 周界安全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出入、异常入侵、报警记录。
7.1.3.6 能耗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水表、电表、气表数据。
7.2 猪只管理
7.2.1 身份识别
采用电子耳标、猪脸识别技术等形成猪只唯一身份关联个体档案。
7.2.2 分群管理
运用估重分群设备以及系统多源数据分析结果,根据年龄、性别、生理状态、健康评分以及营养需 求等多源数据对猪只进行智能分群。
7.2.3 档案管理
按照种公猪、能繁母猪、仔猪、后备猪、育肥猪实行分类档案管理,对猪只日常养殖数据进行采集、 归档、存储。存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种公猪:系谱、日龄、配种、采精、入栏、转栏、出栏、体重、健康状况;
b) 能繁母猪:系谱、日龄、配种、妊检、分娩、入栏、转栏、出栏、体重、健康状况;
c) 仔猪:系谱、日龄、断奶、入栏、转栏、出栏、体重、健康状况;
d) 后备猪:系谱、日龄、入栏、转栏、出栏、体重、选育、健康状况;
e) 育肥猪:日龄、入栏、转栏、出栏、体重、健康状况。
7.3 营养管理
7.3.1 配方设计
采用电子耳标识别与传感器融合技术精准识别生猪品种、生长阶段、年龄、体况、分群,制定差异 化饲粮配方应符合GB/T 39235的规定,平台自动计算每日饲喂量与营养配比。
7.3.2 智能供料
猪舍集中供料站采用大中型管链将全价饲料输送至各个猪舍前料罐,再由小型管链或绞龙将饲料 输送至猪舍内,管理平台通过传感器、服务器等进行智能化调度处理。
7.3.3 精准饲喂
集成定积式下料、脉冲计量下水、料槽余料检测和猪采食触碰检测模块,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支持无线通讯、屏幕按键指示灯人机交互、运行自诊断的功能,有本地饲喂和联网饲喂工作方 式,通过智能料线系统将饲料精准输送至对应栏位;
b) 支持收集各单元、场段的采食数据、采食频率、饮水数据,实时调控饲料和水源配比,生成采 食曲线,采食量异常时,平台及时预警并生成派工单,养殖人员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排查;
c) 平台根据实际饲喂情况包含但不限于体重、喂料频率、投料量、剩料量等信息,结合数据分析 优化饲料配方。
7.3.4 智能估重估膘
利用智能估重仪和无人B超背膘智能测定机器人,自动上传体重及背膘数据至平台并分析,生成生 长曲线。
7.4 繁育管理
7.4.1 发情配种
发情配种生产过程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利用电子耳标、智能巡检等设备实时监测上传活动量、体温、声音数据,如出现猪只活动量减 少、体温升高、不停哼叫等现象,平台系统触发猪只发情预警;
b) 养殖人员根据平台预警提醒,进行现场检查判断是否发情;
c) 判断进入发情期,则利用人工授精或自然交配进行配种,人工授精技术应符合NY/T636 的规 定;
d) 配种后需将包含但不限于耳号、猪舍、胎次、月龄、发情日期、配种日期、种公猪信息、使用 精液类型和数量、配种次数、参配月龄等信息同步更新录入到系统。
7.4.2 妊娠监测
配种后根据平台工单指令,繁育员采用B 超进行妊娠检查,并录入检查信息,检查信息包含但不限 于耳号、猪舍、胎次、月龄、初检情况、复检情况、胎儿状态、操作人员信息。
7.4.3 流产管理
对管理平台中提示疑似流产母猪,由繁育员进行现场检查,并及时在平台中反馈检查结果。反馈信 息应包含但不限于耳号、流产日期、流产类型、流产原因、操作人员信息。
7.4.4 产后管理
繁育员对母猪产后情况进行录入更新,包括但不限于耳号、猪舍、胎次、产仔日期、妊娠天数、仔 猪耳号、产仔数量、仔猪性别、初生体重、健康状况。
7.5 生物安全管理
7.5.1 饲料卫生
饲料原料和产品卫生标准应符合GB 13078的规定。宜集中料罐灭菌、原料自动采样、无人值守过 磅。
7.5.2 猪舍智能消毒
利用智能洗消设备,通过设置防疫消毒作业计划与参数,进行设备自动启动、巡线行走,并支持设 置消毒液喷洒流量、喷洒距离。
7.5.3 免疫防控
免疫防控流程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设定免疫计划,系统根据猪只日龄和季节预警推送防疫人员进行免疫操作,并依据计划和猪群 信息计算疫苗用量;
b) 疫苗注射后需记录包含但不限于猪舍、耳号、接种日期、疫苗名称、批号、使用剂量、注射部 位、注射后有无不良反应及操作人员信息;
c) 免疫后4周智能提醒检测抗体,根据抗体合格率决定是否补注疫苗。
7.5.4 疾病防控
疾病防控流程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利用智能巡检设备、摄像头、声音监控器等设备对猪只日常行为进行不间断监测;
b) 精准识别猪的采食行为、饮水状态、运动活跃度、体表特征,如出现扎堆、颤抖、咳嗽等异常 行为,自动推送预警信息;
c) 预警信息包括疾病类型、预判病因、紧急程度以及初步治疗建议,平台自动进行工单推送至兽 医进行及时诊断治疗并反馈。反馈信息包含但不限于猪舍、耳号、疾病名称、发病日期、发病 阶段、使用药品、治疗效果、休药日期。系统自动锁定需隔离猪只的饲喂权限。
7.6 环控管理
7.6.1 环境自动化控制
通过猪舍环境感应和智能巡检设备实时采集猪舍环境数据传输至管理系统,并将决策指令下达智 能环控控制器执行。智能感应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通过传感器对猪舍的温度、湿度、氨气浓度、光照强度等环境数据进行实时采集、存储、分析;
b) 猪舍内环境参数应符合 GB/T 17824.3的规定。根据猪只类型、饲养周期等情况,设置养殖环 境参数阈值,如指标异常或超出阈值时预警推送;
c) 通过平台管理系统或者移动终端远程控制猪舍排风扇、喷淋以及加热设备的启停。
7.6.2 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管理
对场区粪污产生量、发酵处理过程、关键参数(温度、pH 值、气体浓度)监控和远程控制。粪污处 理与资源化利用管理流程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通过传感器和流量计实时采集各区域粪污产生量,根据粪污量智能调度刮粪机、抽粪泵等设 备,设定满池预警自动启动抽粪至处理区;
b) 固体粪渣分离后通过含水率传感器实时监测含水量,若含水量超标则自动调整挤压压力。通过 温度、PH 值、氧气浓度传感器实时监测发酵过程,超过阈值自动启动加热设备、搅拌器等。
8 平台与数据管理
8.1 管理平台
8.1.1 应支持多终端 (PC 、 移动设备)访问,集成猪场基础信息管理、猪群管理、饲喂管理、繁育管 理、生物安全管理等设备关联,并接受生产过程数据上传或人工录入。
8.1.2 应具有对所采集数据统计分析与可视化功能,支持生成生产报表、繁殖效率分析、饲料转化率 等关键绩效指标报告。可按照权限设置和防篡改程序,对系统模块进行数据增加、删减、修改、查询等 操作。
8.2 工单智能管理
平台基于岗位角色管理,具有工单派送、接收功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单编号、日期、事 件内容、处理结果、处理时间、处理人员。事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制料配送、日常饲喂、发情配种、 仔猪保育、疾病诊治、设备维修、安全工作等。
8.3 视频监控
在牧场大门、猪舍、主要通道、仓库、饲料库等关键场所安装摄像机,可通过智慧牧场管理系统在 互联网界面、移动终端实时查看。
8.4 数据采集
通过物联网传感器及RFID电子耳标、体重体尺测量设备、饲喂系统、发情监测设备、环境传感器、 监控视频等技术设备实时采集生猪的体重体尺、生命体征、行为信息、情绪状态、繁殖、免疫、诊疗等 相关数据。
8.5 数据存储与管理
采用自建、托管或租赁云服务方式建设数据中心,对采集的各类数据进行分类存储和管理应根据数 据类型与用途制定差异化的数据保存策略,数据保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生产类核心业务数据、个体生产性能记录、繁殖信息、健康档案等应保存5年;
b) 环境监测、行为采集等数据保存期限不应少于2年;
c) 系统日志、操作审计等操作记录保存期限不应少于6个月。超出保存期限的数据需经审核后进 行安全销毁或归档脱敏处理。
9 数据安全与设备维护
9.1 数据安全
DB62/T 5192—2025
建立数据访问权限控制、数据加密传输与存储、定期异地备份机制。在数据采集、传输与存储过程 中,应采用加密技术对各类数据实施加密保护,数据传输应符合GB/T 37025的要求。应建立完善的数据 定期异地备份机制,防止数据丢失。应建立定期数据清洗与整合机制,数据维护工作应符合GB/T28827.4 的规定。
9.2 设备维护
应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联网感知设备,并及时更新设备操作系统及应用程序的安全补丁。针对关 键设备,宜部署冗余备份与故障自动切换机制。信息系统发生异常时,处置流程应符合GB/T 20988的规 定。系统维护工作应符合GB/T 28827.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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