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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45/T 2990—2025
医用直升机急救转运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first aid transfer of medical helicopter
2025 - 12 - 13 发布 2026 - 03 - 30 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宣贯。
本文件由广西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国际壮医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罗杰峰、廖晓霞、张剑锋、郑晓文、赵会民、王威、唐华民、周冬娜、秦科、卢俊宇、邓丽。
医用直升机急救转运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医用直升机急救转运涉及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机构及人员要求、机载医疗固定设备要求、转运适应症及禁忌症以及转运流程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广西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医用直升机的急救转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医用直升机 medical helicopter
专门配备医疗救护等设施设备,满足危重伤病员救治和转运需求的直升机。
3. 2
急救转运 first aid transfer
急救人员针对各种意外伤害、创伤或急症患者采取一系列急救措施后,待病情相对稳定达到转运条件后将患者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外一个地方进行诊疗。
3. 3
转运团队 transport team
医用直升机急救转运的组织者和执行者,包括飞行医务人员、飞行机组人员、指挥管理人员、运行控制人员、通信人员、地面急救人员。
4 机构及人员要求
4, 1 机构要求
4.1.1 组织直升机急救转运的医疗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转运能力,成立医用直升机急救转运团队。
4.1.2 应建立直升机急救转运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病案质量管理制度;
——感染控制管理制度;
——人员培训制度;
——设备及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传染性疾病患者转运管理制度;
——不良事件上报制度。
4.1.3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保护患者隐私,不应泄露患者的病历资料。
4. 2 人员要求
4.2.1 飞行医务人员
4.2.1.1 年龄不宜超过60 岁,身体健康。
4.2.1.2 具有在急诊、重症或院前医疗救护 3 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并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通过相关部门授权的航空医疗救援相关培训及考核并取得航空医疗救援从业资格;具备航空医疗救援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
4.2.1.3 应熟悉机上医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和工作程序,能熟练使用机载医疗设备和通信设备,能对患者病情进行迅速评估、预判与及时制定相应的治疗计划。
4.2.1.4 应掌握航空医学基础知识、空运后送专业知识、航空医疗救护紧急处置技术、空运后送的工作程序和方法,包括常见各种危重症处置原则。
4.2.1.5 应具备空中伤病情观察能力,如空运中医患沟通技巧和空运中血压、脉搏、呼吸、心律、心率、体温监测和空运中神志、意识的观察;具备航空医疗救援相关医疗操作技能,如肌肉注射、静脉输液、给氧、吸痰、气管插管、心肺复苏术等。
4.2.1.6 应具备飞行适应能力和抗晕能力。
4.2.2 飞行机组人员
按《直升机医疗救援服务》的要求执行。
5 机载医疗固定设备要求
机载医疗固定设备清单参见附录A。
6 转运适应症及禁忌症
6. 1 适应症
急危重症患者和对时间依赖性强的救援任务,如严重创伤、心脑血管急症、高危孕产妇、儿科重症、器官移植等。
6. 2 禁忌症
6.2.1 医用直升机转运无绝对禁忌症。无法重建有效循环、呼吸的心脏骤停、未控制的严重出血、未经处理的气胸及濒死状态的患者、有攻击性或难以控制的精神病患者,应先初步处理,待病情稳定后再考虑转运。
6.2.2 体重超过 120 kg,救援直升机和担架能力无法承受的不应考虑直升机转运。
7 转运流程
7. 1 受理任务
7.1.1 受理条件
7.1.1.1 转运团队需向呼救者说明直升机转运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转运替代方案和费用后,确认选择实施直升机急救转运。
7.1.1.2 转运团队进行远程会诊,形式可多样化,全面了解患者病情,明确直升机转运适应症排除禁忌症,确认患者适航。
7.1.1.3 医疗机构应提供满足患者转运所需的药品、医疗设备和物资,如危重新生儿转运配备保暖箱、符合传染性疾病防护标准的防护装备。
7.1.1.4 天气、起降条件、航线管制、直升机性能和续航能力等条件满足直升机急救转运要求。
7.1.2 受理反馈
确认受理转运申请后,转运团队联系呼救者告知受理急救转运申请。
7. 2 救援准备
7.2.1 下达转运任务
7.2.1.1 转运团队应根据任务需求,派出相应专业的飞行医务人员。
7.2.1.2 转运团队应确认接收转运任务,明确任务内容、患者所在位置、起降点情况、拟接收医疗单位、患者交接地点(起降点或病房)、直升机起飞时间、航程等。
7.2.2 制定转运方案
7.2.2.1 转运团队应了解患者所处的位置和拟接收医疗机构直升机起降点情况,协调地面接驳事宜。
7.2.2.2 转运团队应预计地面停留时间,结合航程、续航能力、天气状况和航空管制情况,制定转运方案。
7.2.2.3 转运团队应通知拟接收医疗机构做好接治患者准备。
7.2.3 医疗准备
7.2.3.1 病情评估
7.2.3.1.1 飞行医务人员应联系呼救者收集患者病史资料,再次明确直升机转运适应症和排除禁忌症。
7.2.3.1.2 飞行医务人员应了解患者目前病情,指导患者或现场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处置。如患者在医疗机构,宜参照附录 B 的医用直升机急救转运患者信息表收集患者病史资料,请患者主管医护人员配合做好直升机转运前准备,必要时进行治疗措施调整。
7.2.3.2 药品、医疗器械和设备准备
7.2.3.2.1 飞行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疾病类型,准备相应的转运医疗装备组合。参照附录 C 的医用直升机急救转运物品核查清单清点药品、器械品种和数量,参照附录 D 的直升机医学救援物资和设备补充、保养清单检查机载设备数量,并检测设备的性能。
7.2.3.2.2 飞行医务人员应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和转运时长增加额外的药品、器械和设备。
7.2.3.3 医疗文书
包括《医用直升机急救转运出诊记录单》(参见附录E)《直升机医学救援转运风险知情同意书》 (参见附录F)。
7.2.4 直升机准备
转运团队应申报航线,结合天气、航空管制情况制定飞行计划,确定直升机起飞时间、检查直升机、补充燃料。
7.2.5 人员注意事项
7.2.5.1 执行转运任务前不应进食不洁和刺激性食物,保证充分休息,准备适量食物和饮用水。如出现身体不适应及时上报并主动退出当次转运任务。
7.2.5.2 转运传染性疾病患者时,做好个人防护。
7.3 现场处置
7.3.1 现场环境评估
应评估起降点条件和周边情况,制定登机路线,指定专人负责维持临时起降场秩序。起降点远离救援现场时,应评估地面转运时间,商定返航时间。
7.3.2 现场病情评估
7.3.2.1 到达现场应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包括以下内容:
——生命体征是否相对稳定、能否承受直升机救援;
——致病和致伤因素是否可逆;
——是否存在发生心脏、呼吸骤停等危及生命的风险。
7.3.2.2 若为住院患者,应与患者主管医生了解患者病情和状况。
7.3.3 现场救治和工作交接
7.3.3.1 飞行医务人员应对患者进行现场救治,应对在院患者进行医疗措施调整,救治措施应满足航空转运要求,其中包括:
——对意识不清、痰液多有窒息风险、严重呼吸困难等需要呼吸支持的患者应在运送前建立人工气道;
——因循环衰竭需要循环支持的患者应在运送前建立动静脉置管;
——对严重创伤患者进行有效的包扎、止血和固定等处理;
——颈部创伤患者进行颈椎固定。
7.3.3.2 如患者清醒,飞行医务人员应告知患者将进行直升机转运及飞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的解决办法,对患者进行必要的安慰和鼓励,取得患者配合,必要时给予镇静镇痛、防晕动治疗;必要时建立高级生命支持。
7.3.3.3 患者转移至担架后,飞行医务人员应再次评估患者生命体征和病情,确认患者适航,交接双方在《医用直升机急救转运出诊记录单》(参见附录 E)签字,完成医疗工作交接。
7.3.3.4 飞行医务人员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患者是否适航,包括:
——如患者不适航,提供转运替代方案和建议;
——如患者适航,与患者或其家属说明直升机转运必要性、风险、费用,患者或其家属确认转运并签订《直升机医学救援转运风险知情同意书》(参见附录 F)、直升机急救转运服务合同和病情告知书等。
7,4 组织登机
7.4.1 地面转运和登机
7.4.1.1 飞行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使用硬质或软质担架转运患者。
7.4.1.2 确认气管插管、循环通路、尿管等通畅并固定牢靠,固定器(头部固定器、颈托、夹板等)固定效果良好。
7.4.1.3 飞行医务人员应持续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确保各管道、线路等固定牢靠,固定、去除易飘散物品。
7.4.1.4 沿安全路线组织登机。
7.4.2 飞行前准备
7.4.2.1 患者登机后,飞行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采用适当的体位安置患者。
7.4.2.2 飞行医务人员应连接监护设备、氧管、呼吸机,系好安全带、配戴降噪耳机。
7.4.2.3 飞行医务人员应调节舱内温度,视情况采取保暖、避光措施。
7.4.2.4 患者安置妥善后,飞行医务人员应再次评估患者生命体征和病情,如出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置,确认患者适航。
7.4.2.5 飞行医务人员应确认患者、担架、设备、设施妥善固定,氧气无泄漏,各种管路如气管插管、循环通路、引流管等和固定器固定在位。
7.4.2.6 飞行医务人员正确就位,系好安全带,配戴降噪耳机,通知飞行机组人员已完成飞行前准备。
7.5 空中救护
7.5.1 监护和处置
7.5.1.1 飞行至预定高度后,飞行医务人员对患者生命体征进行再次确认。
7.5.1.2 飞行途中持续观察患者病情和监测生命体征,如出现病情变化立即通知飞行机组人员并告知需进行的处置。经飞行机组人员同意后,在不影响飞行安全的情况下对患者实施救治。如发生重大病情变化需就近降落进行处置时,与飞行机组人员商量更改转运方案,报告转运团队请求指导和协调地面救援力量。
7.5.2 医疗文书书写
及时完成医疗文书书写,出现病情变化时,处置完毕后及时填写《医用直升机急救转运出诊记录单》 (参见附录E)。
7.5.3 信息沟通
飞行医务人员应将患者病情和转运情况、目前转运进程、计划到达接收医疗机构时间报告指挥管理人员,通知接收医疗机构做好地面接驳和接收患者准备。
7.5.4 机降
直升机降落前10 min再次评估患者生命体征和病情,确认患者、机上设备设施和各种管路固定牵固,做好降落安全准备。
7.6 离机交接
7.6.1 直升机降落稳定后,医疗团队组织患者沿安全路线离机。
7.6.2 组织患者离机后,飞行医务人员向接收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介绍患者基本病情、治疗经过和转运情况、特别注意事项、交接医学资料、患者个人物品等。
7.6.3 交接过程中患者出现病情变化,由飞行医务人员负责对患者进行救治。
7.6.4 完成交接工作后双方医护人员在《医用直升机急救转运出诊记录单》(参见附录E)签字,一式两份各自保存。
7.7 装备消毒与物资补给
7.7.1 对机舱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扫和整理,必要时对直升机进行消毒。运送传染病患者后,应对直升机内部进行消毒处理。
7.7.2 参照附录 C 的医用直升机急救转运物品核查清单、附录 D 的直升机医学救援物资和设备补充、保养清单对药品、消耗性物品、器械进行补充、更新,维护保养设备,双人核对签字后封存。
7. 8 总结与改进
7.8.1 转运团队对任务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问题,总结经验。
7.8.2 召开质控会议持续改进直升机医学救援质量。
附 录 A
(资料性)
机载医疗固定设备清单
机载医疗固定设备清单见表A.1。
表A.1 机载医疗固定设备清单
附 录 B
(资料性)
医用直升机急救转运患者信息表
医用直升机急救转运患者信息表见表B.1。
表B.1 医用直升机急救转运患者信息表
附 录 C
(资料性)
医用直升机急救转运物品核查清单
C.1 医用直升机急救转运物品核查清单(内科)见表 C.1。
表C.1 医用直升机急救转运物品核查清单(内科)
C.2 医用直升机急救转运物品核查清单(外科)见表 C.2。
表C.2 医用直升机急救转运物品核查清单(外科)
附 录 D
(资料性)
直升机医学救援物资和设备补充、保养清单
直升机医学救援物资和设备补充、保养清单见表D.1。
表D.1 直升机医学救援物资和设备补充、保养清单
核对人员 医生: 护士:
日期: 年 月 日
附 录 E
(资料性)
医用直升机急救转运出诊记录单
医用直升机急救转运出诊记录单见表E.1。
表E.1 医用直升机急救转运出诊记录单
表E.1 医用直升机急救转运出诊记录单(续)
附 录 F
(资料性)
直升机医学救援转运风险知情同意书
直升机医学救援转运风险知情同意书见表F.1。
表F.1 直升机医学救援转运风险知情同意书
参 考 文 献
[1] T/CADERM 5015—2023 救护直升机院际患者转运规范
[2] 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升机医疗救护运行:民航规〔2024〕71号,编号AC-135-FS-015[Z/OL].(2 024-12-20) [2025-12-12].https://www.caac.gov.cn/PHONE/XXGK_17/XXGK/GFXWJ/202412/P02024122 4335316434843.pdf.
[3] 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深化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民航发〔2022〕10号[Z/OL].(2022-02-14) [2025-12-12].https://www.caac.gov.cn/PHONE/XXGK_17/XXGK/ ZCFB/202202/t20220224_211965.html.
[4] 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民航发〔2019〕17号[Z/OL].(2019-03-14)[2025-12-12].https://www.caac.gov.cn/XXGK/XX GK/TZTG/201903/t20190322_195315.html.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3〕31号[Z/OL].(2013-11-20)[2025-12-12].https:// www.nhc.gov.cn/zwgk/wtwj/201312/a84f3666d1be49f7a959d7912a978db7.shtml.
[6] 中国民用航空广西安全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航空医疗救护实施方案》的通知:民航广西监管局〔2022〕53号[Z/OL].(202 2-08)[2025-12-12].
[7] 何蔓莉,陈淑英.航空卫生保健与急救[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9.
[8] 常耀明,余志斌.航空航天医学全书:航空航天生理学[M].西安:第四军医大学出版社,201 3.
[9] 罗杰峰,张剑锋,徐广保.广西(东盟)航空医学救援培训手册[M].南宁: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20.
[10] 国家航空医学救援基地,航空医学救援医务人员配置专家共识组.航空医学救援医务人员配置的专家共识[J].中华急诊医学杂志,2018,27(08):840-843.
[11] 航空医学救援医疗装备专家共识组.航空医学救援医疗装备的专家共识[J].中华急诊医学杂志,2018,27(2):141-144.
[12] 中国医药教育协会急诊专业委员会,航空医学救援急诊专家共识组,中国空中急救医院联盟.航空医学救援安全管理专家共识[J].中华急诊医学杂志,2019,28(8):944-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