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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 宁 省 地 方 标 准
DB21/T 3722.5—2026
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南
第 5 部分:工程量清单
Guidel ines for well-faci l itated farmland construct ion
Part 5:Bi ll of quant it ies
2026 - 03 - 30 发布 2026 - 04 - 30 实施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21/T 3722《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南》的第5部分。DB21/T 3722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 1 部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
——第 2 部分:项目概算编制;
——第 3 部分:项目预算定额;
——第4 部分:设计工程量;
——第 5 部分:工程量清单;
——第 6 部分:施工组织设计;
——第 7 部分:高标准农田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范。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行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沈阳农业大学、辽宁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大连海洋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春生、韩坤、刘文合、鞠洋、谷晓萍、李玉清、王铁良、闫滨、刘顺国、侯亮、苏晓烨、徐占洋、张玉清、于鑫、徐荣慧、辛炎隆、黄雪峰、李鹏海、李佳泽、王浩洋、张亚美、王宏瑞、赵健志、盛慧、蒋春宇、王琦、王子健、仲晓雷、杨英英、李振华、彭鹏。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联系电话:024-23447812。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沈阳农业大学(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联系电话:024-88487055。
引 言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顶层设计是当前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迫切需要。各地区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缺少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清单计价体系不全等问题,迫切需要从全省层面在技术和内容方面对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加以规范和引导。
按照高标准农田的建设程序,DB21/T 3722《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南》拟由七部分构成。
——第1部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 目的在于提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的一般要求、综合说明、项目区概况、项目区水土资源评价、工程总体布局规划、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项目概算与资金筹措、效益分析、实施管理与建后管护等内容,给出初步设计报告编排格式。
——第2部分:项目概算编制。 目的在于提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概算文件组成、项目组成和项目划分、费用构成、概算编制等内容,给出项目概算表格内容及格式。
——第3部分:项目预算定额。目的在于提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算定额的一般规定及土方工程、石方工程、砌体工程、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农用井及辅助房屋工程、安装工程、道路工程、植物及农艺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预算定额等内容。
——第4部分:设计工程量。 目的在于提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设计工程量阶段系数、 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土壤改良工程、障碍土层消除工程、土壤培肥工程等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5部分:工程量清单。 目的在于提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原则、农田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地力提升工程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
——第6部分:施工组织设计。 目的在于提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总体要求、施工总布局、工程施工、施工进度安排,施工人员、材料及机械设备安排等内容。
——第7部分:高标准农田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范。 目的在于提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划分、施工质量核验、施工质量评定、田块整治工程质量核验项目与要求、灌溉排水工程质量核验项目与要求、田间道路工程质量核验项目与要求、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护工程质量核验项目与要求、农田地力提升工程质量核验项目与要求及质量核验与评定有关格式。
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南
第 5 部分:工程量清单
1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原则、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等技术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工程量清单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0500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
DB21/T 3722.3 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南 第3部分:项目预算定额
3 术语和定义
GB/T 30600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工程量清单编制原则
4.1 编制依据
4.1.1 本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
4.1.2 国家及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其他专业工程计量标准和计价规定、补充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4.1.3 高标准农田工程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经审定通过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4.1.4 与高标准农田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
4.1.5 招标文件。
4.1.6 施工现场情况及地勘水文资料。
4.1.7 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4.2 补充项目工程量清单
4.2.1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本文件的代码 21 与 B 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需从 21B001 起顺序编制。
4.2.2 补充的工程量清单需附有补充项目的项且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补充的措施项目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
4.3 工程计量
4.3.1 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计量,除符合本文件的规定,还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计价标准》GB/T 50500 的相关规定。
4.3.2 以“t ”“km ” “hm2 ”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4.3.3 以“m ”“m2 ”“m3 ” “亩 ”“kg ”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4.3.4 以“个 ”“根 ”“套 ”“座 ”“ 台 ”“面 ”“块 ”“项 ”“组 ”“只 ”“相 ”“站 ”“孔 ”“束 ”等为单位,取整数。
5 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5.1 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见附录 A。
5.2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结合图纸和规范的要求进行描述。本标准附录 A~附录 C 项目的工作内容仅列出了主要内容,除另有规定和说明外,视为已包含完成该清单项目所需的必要工作。
5.3 本文件附录 A~附录 C 工程量清单项目,除另有说明外,工作内容均包括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或设备的场内运输。
5.4 工程量清单根据本文件附录 A 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作内容进行编制。
5.5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设置,同一招标工程中的同一单项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5.6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按本文件附录 A 中项目名称,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描述确定。
5.7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按本文件附录 A 中规定的项目特征,并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5.8 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按本文件附录 A 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5.9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按本标文件录 A 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6 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工程量清单
6.1 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见附录 B。
6.2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项目工作内容、项目编码等要求按本文件 5.2、5.3、5.5 执行。
6.3 工程量清单根据本文件附录 B 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作内容进行编制。
6.4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按本文件附录 B 中项目名称,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描述确定。
6.5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按本文件附录 B 中规定的项目特征,并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6.6 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按本文件附录 B 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6.7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按本标文件录 B 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7 措施项目
7.1 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见附录 C。
7.2 发包人提供设计图纸并要求承包人按图施工的措施项目,按本文件 5.2~5.8 的规定执行,列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
A
A
附 录 A
(资料性)
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A.1 土方工程
A.1.1 土方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土方工程工程量清单的项目设置、项目编码、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按表A.1的规定执行。
表 A.1 土方工程(编码 210101)
A.1.2 其他相关问题处理规定
A.1.2.1 土方工程的土类分级按 DB21/T 3722.3 表 M.1 确定,砂砾(卵)石开挖按Ⅳ类土计算。
A.1.2.2 土方开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按设计图示场地平整面积或按设计图示开挖轮廓尺寸计算的自然方体积计量。施工过程中非地质原因增加的超挖量和施工附加量所发生的费用摊入工程单价中。因地质原因增加的超挖量另行计算。
A.1.2.3 夹有孤石的土方开挖,大于 0.7m3 的孤石按石方开挖计量。
A.1.2.4 土方开挖工程中的运输包括将开挖土方运输至指定地点的运输设备及相关工作内容。
A.1.2.5 土方开挖的渗水、积水处理不包括需要独立降水系统和抽排设备进行地下水抽排已完成的降
低地下水工作,不包括因特殊气候原因导致的基坑积水抽排工作。需要独立降水系统和抽排设备进行地下水抽排以完成的降低地下水工作在措施项目清单计列。因特殊气候原因导致的基坑积水抽排工作按合同中不可抗力约定处理。
A.1.2.6 土方填筑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填筑体的压实方体积计量。因地质原因增加的超挖量(扣除施工规范允许的超挖量)导致的超填量计入工程量。施工过程中非地质原因增加的超填量、施工附加量、填筑体及基础的沉陷损失、填筑操作损耗等所发生的费用,摊入工程单价中。
A.1.2.7 填筑土石料的松实系数换算,无现场土工实验资料时,按 DB21/T 3722.3 表 K.1 确定。
A.2 石方工程
A.2.1 石方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石方工程工程量清单的项目设置、项目编码、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按表A.2的规定执行。
表 A.2 石方工程(编码 210102)
A.2.2 其他相关问题处理规定
A.2.2.1 石方开挖工程的岩石分级按 DB21/T 3722.3 表 M.2 确定。
A.2.2.2 石方开挖工程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的面积、长度或设计图示开挖轮廓尺寸计算的自然方体积计量。施工过程中非地质原因增加的超挖量和施工附加量所发生的费用摊入工程单价中。因地质原因增加的超挖量另行计算。
A.2.2.3 石方开挖均包括弃渣运输的工作内容,开挖与运输不在同一标段的工程,分别选取开挖与运输的工作内容计量。
A.2.2.4 石方填筑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填筑体的压实方体积计量。因地质原因增加的超挖量(扣除施工规范允许的超挖量)导致的超填量计入工程量。施工过程中非地质原因增加的超填量、施工附加量、
填筑体及基础的沉陷损失、填筑操作损耗等所发生的费用,摊入工程单价中。
A.3 砌体工程
A.3.1 砌体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砌体工程工程量清单的项目设置、项目编码、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按表A.3的规定执行。
表 A.3 砌体工程(编码 210103)
A.3.2 其他相关问题处理规定
A.3.2.1 砌体工程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的砌筑体积或面积计量。施工过程中的超砌量、施工附加量、砌筑操作损耗等所发生的费用,摊入工程单价中。
A.3.2.2 固滨笼、绿滨垫等笼体加工和砌筑体拉结筋等所发生的费用,按设计图示要求和钢筋加工及安装工程的计量计价规则计算,分别摊入钢筋(铅丝)石笼和埋有拉结筋砌筑体的工程单价中。
A.4 混凝土工程
A.4.1 混凝土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混凝土工程工程量清单的项目设置、项目编码、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按表A.4的规定执行。
表 A.4 混凝土工程(编码 210104)
表A.4 混凝土工程(编码210104)(续)
A.4.2 其他相关问题处理规定
A.4.2.1 混凝土工程因地质原因增加的工程量需计入合同工程量,施工过程中施工操作损耗、施工附加量及非地质原因超挖引起的超填量所发生的费用,摊入工程单价中。混凝土工程中的小型钢构件,如温控需要的冷却水管、预应力混凝土中固定锚索位置的钢管等所发生的费用,摊入工程单价中。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和生产性试验费用摊入工程单价中。
A.4.2.2 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的实体方体积计量。体积小于 0.3m³ 的圆角或斜角,金属件占用的空间体积小于 0.3m³或截面积小于 0.1 ㎡的孔洞、排水管、预埋管和凹槽等的工程量不予扣除。按设计要求对上述孔洞所回填的混凝土也不重复计量。
A.4.2.3 混凝土冬季施工中对原材料(如砂石料)加温、热水拌和、成品混凝土的保温等措施所发生的冬季施工增加费包含在相应混凝土的工程单价中。
A.4.2.4 预应力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的实体方体积计量。钢筋、锚索、钢管、钢构件、埋件等所占用的空间体积不予扣除。
A.4.2.5 二期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的实体方体积计量。钢筋和埋件等所占用的空间不予扣除。
A.4.2.6 止水工程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的长度计量。止水片的搭接长度、施工损耗及施工附加量等所发生的费用,摊入工程单价中。
A.4.2.7 伸缩缝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的面积计量。缝中填料及其在加工及安装过程中的操作损耗所发生的费用,摊入工程单价中。
A.4.2.8 混凝土拌和与浇筑分属两个投标人时,价格分界点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A.4.2.9 当开挖与混凝土浇筑分属两个投标人时,混凝土工程按开挖实测断面计算工程量,相应由于超挖引起的超填量所发生的费用,不摊入混凝土工程单价中。
A.4.2.10 钢筋加工及安装按设计图示计算的质量计量。架立筋、搭接、焊接、机械连接、施工操作损耗及施工附加量等所发生的费用,摊入工程单价中。
A.4.2.11 钢构件加工及安装按设计图示钢构件的质量计量。不扣减切肢、切边和孔眼的质量,不增加电焊条、铆钉和螺栓的质量。施工架立件、搭接、焊接、机械连接、施工操作损耗及施工附加量等所发生的费用,摊入工程单价中。
A.4.2.12 预制混凝土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的实体方体积计量。
计算体积时,不扣除埋设于构件体内的埋件、钢筋、预应力锚索及附件等所占体积。
A.4.2.13 构成永久结构混凝土工程实体,不周转使用的预制混凝土模板,按预制混凝土构件计量。
A.4.2.14 预制混凝土工程中的模板、钢筋、埋件、预应力钢绞线、附件和施工过程中操作损耗等所发生的费用,摊入工程单价中。
A.5 模板工程
A.5.1 模板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模板工程工程量清单的项目设置、项目编码、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按表A.5的规定执行。
表 A.5 模板工程(编码 210105)
A.5.2 模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A.5.2.1 模板工程中的普通模板包括平面模板、曲面模板、异型模板、预制混凝土模板、木胶合模板等。
A.5.2.2 立模面积为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
A.5.2.3 模板按设计图示混凝土建筑物结构体形、浇筑要求所需立模面积计量。不与混凝土面接触的模板面积不予计量。模板面板和支撑构件施工操作损耗及施工附加量等所发生的费用,摊入模板工程单价中。
A.5.2.4 构成永久结构的预制混凝土模板,按预制混凝土构件计算。
A.5.2.5 模板制作安装中所用钢筋、小型钢构件,摊入相应模板工程单价中。
A.5.2.6 模板使用费可摊入混凝土单价中,也可另行计量计价。
A.6 农用井及辅助房屋工程
A.6.1 农用井及辅助房屋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农用井及辅助房屋工程工程量清单的项目设置、项目编码、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按表A.6的规定执行。
表 A.6 农用井及辅助房屋工程(编码210106)
A.6.2 农用井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A.6.2.1 本文件中的地层划分按 DB21/T 3722.3 表 N.1、表 N.2 执行。大口井、辐射井和冲击锥造井地层划分按 DB21/T 3722.3 表 M.1 执行。
A.6.2.2 基岩破碎钻进取芯时,地层分类提高一级计算。
A.6.2.3 井壁管和滤水管的比例由设计确定。井中填料及其在加工及安装过程中的操作损耗所发生的费用,摊入工程单价中。
A.6.2.4 井位的选定、施工场地总电源开关以上(含总电源开关)的供电线路架设和维护、井口工程、井房、农用井的供电线路架设等费用不包含在工程单价中。
A.7 田间道路工程
A.7.1 田间道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道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项目设置、项目编码、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按表A.7的规定执行。
表 A.7 田间道路工程(编码 210107)
表A.7 田间道路工程(编码210107)(续)
A.7.2 其他相关问题处理规定
A.7.2.1 路床的土类分级按 DB21/T 3722.3 表 M.1 确定,砂砾(卵)石开挖按Ⅳ类土计算。
A.7.2.2 路床(槽)压实、路基、路面和路面维护工程量,依据图示位置及尺寸,按路线中线长度分别乘以路床、路基、路面宽度,以面积计量。
A.7.2.3 软土地基处理工程量,依据图示位置及尺寸,按照抛片石的体积、换填材料体积或处治土体积计算。
A.7.2.4 为满足施工要求加宽填筑土方等工程量,不单独计量。
A.8 设备安装工程
A.8.1 设备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设备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的项目设置、项目编码、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按表A.8的规定执行。
表 A.8 设备安装工程(编码 210108)
表A.8 设备安装工程(编码210108)(续)
表A.8 设备安装工程(编码210108)(续)
A.8.2 其他相关问题处理规定
A.8.2.1 以质量为单位计算工程量的金属结构设备或装置性材料,如闸门、拦污栅、埋件、压力钢管等,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的质量计量。运输、加工及安装过程中的操作损耗(如局部涂装)、试验检测、调试校正等发生的费用,摊入相应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
A.8.2.2 设备安装工程费包括设备及附属设备验收、接货、涂装、仓储保管、焊缝检查及处理、安装现场运输、设备本体和附件及埋件安装、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查检测、试验和验收、完工验收前的维护等工作内容所发生的费用。对启闭机来说,还包括附属设备(如起吊梁、 自动抓梁、供电系统、控制操作系统)的安装,与闸门连接的调试校正等工作内容。
A.9 农田输配电工程
农田输配电工程工程量清单的项目设置、项目编码、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按表A.9的规定执行。
表 A.9 农田输配电工程(编码 210109)
A.10 其他工程
其他工程工程量清单的项目设置、项目编码、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按表A.10的规定执行
表 A.10 其他工程(编码 210110)
B
B
附 录 B
(资料性)
地力提升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地力提升工程工程量清单的项目设置、项目编码、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按表B.1的规定执行。
表 B.1 地力提升工程(编码 210201)
C
C
附 录 C
(资料性)
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的项目设置、项目编码、单位、工作内容,按表C.1的规定执行。
如合同无特殊约定时,分部分项工程中发生的用水、用电包含在相应材料、机械中;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用电包含在临时设施措施项目中。
表 C.1 措施项目(编码 21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