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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6/T 2231-2026 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巡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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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语言: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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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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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巡查   农产品   质量   安全   生产基地
资源简介

  DB36

  江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36/T 2231—2026

  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巡查规范

  Quality and safety inspection standards for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base

  2026 - 04 - 23 发布 2026 - 11 - 01 实施

  江 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目 次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提出。

  本文件由江西省农产品质量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JX/TC009)归 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研究所、上饶市农林水科学研究中心、江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江西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江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新余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婺源县农业农村局、铜鼓县农业农村局、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宜春市科学院、赣州市畜牧业发展和动物疫病防控中心、景德镇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北京达邦食安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优鲜测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严寒、李思明、张立新、张志芳、余应梅、陈政、魏益华、王冬根、黄正花、邵珊珊、黄坚、黄军、徐轩郴、冯艳、付学琴、杨艳、韩星、宋方坤、刘小兰、王新宏、谭琳、刘刚毅、易雨琪、郭海宁、汪晓英、钟超、杨明升、 吕蓉。

  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巡查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巡查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巡查员基本要求、巡查准备工作、巡查内容及要求、巡查方法、现场巡查频率、纠偏、结果确认、文件和记录。

  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巡查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现场巡查 field inspection

  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包括投入品使用、农事操作、过程记录等环节)和生产结果(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合格证开具、质量标志使用)进行实地检查和监督,确认生产主体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状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所实施的现场巡查活动。

  3.2

  农产品生产基地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base

  具有明确地域边界,土地集中连片, 以农产品种植或养殖为主要用途的农业生产区域。

  3.3

  农产品生产主体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entity

  从事农产品生产(包括种植业、养殖业等)相关的单位和个人。按类型主要包括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

  3.4

  农业投入品 agricultural inputs

  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或添加的物质,包括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及其他用于农产品生产、加工的物质。

  3.5

  质量标志 quality mark

  农产品生产主体通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质量认证后,由认证机构颁发用以表明其产品质量达到相应水平的证明标志。

  4 巡查员基本要求

  4.1 具备农业、食品或相关专业知识背景;

  4.2 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4.3 熟悉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4.4 掌握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巡查操作专业理论知识;

  4.5 经农业主管部门培训;

  4.6 应定期开展生产基地巡查,如实记录巡查情况,监督整改措施落实并及时报告重大安全隐患。

  5 巡查准备工作

  了解生产主体相关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选派经过培训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巡查员,根据巡查内容与要求,做好生产基地巡查的准备工作。

  6 巡查内容与要求

  6.1 基地生产环境应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要求。首次必查项,后期根据生产主体管理人员保持情况决定是否执行该检查项。

  6.2 生产主体应配备质量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首次必查项,后期根据生产主体管理人员保持情况决定是否执行该检查项。

  6.3 生产主体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应建立健全。首次必查项,后期根据生产主体管理制度维持情况决定是否执行该检查项。

  6.4 投入品购买记录应完整详实。每次必查项。

  6.5 投入品使用记录应完整详实。每次必查项。

  6.6 投入品使用应依法依规科学合理。每次必查项。

  6.7 销售农产品时应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每次必查项。

  6.8 不得冒用质量标志。自选检查项,巡查员根据生产主体是否为认证生产主体决定是否执行该检查项。

  7 巡查方法

  7.1 情况询问

  询问的问题清单如下:

  a)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背景、培训情况;

  b)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规定、质量安全学习培训管理制度、投入品购买使用管理制度、生产档案记录管理制度、产品自检和委托检测管理制度、生产主体产品包装标识标签管理制度、质量安全问题查处防控管理制度;

  c)投入品的管理及使用情况;

  d)销售时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情况;

  e)质量标志使用情况。

  7.2 资料核实

  核实的资料清单如下:

  a)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培训证明、委托服务协议,委托专业技术人员的服务记录;

  b)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相关纸质文件、上墙公示材料;投入品购买记录、购买凭证(发票/收据)、使用记录;

  c)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记录和存根(电子版或纸质版);

  d)质量标志认证证书。

  7.3 现场查看

  生产环境、投入品存储仓库、农业投入品包装、基地废弃物处置点、生产现场。

  8 现场巡查频率

  农产品生产基地现场巡查频率为半年一次,并执行动态调整机制,高风险基地加大巡查频率。

  9 纠偏

  巡查结束后对生产主体进行纠偏,见附录A。

  10 结果确认

  巡查员根据生产主体情况给予合理的整改期限,整改期满后确认整改内容。

  11 文件和记录

  对现场巡查过程予以记录,使用移动终端记录巡查结果。记录信息完整、可追溯,原始记录和电子化记录应至少保存2年。

  附 录 A

  (规范性)

  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巡查关键事项清单

  表 A.1 规定了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巡查关键事项清单。

  表 A.1 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巡查关键事项清单

  表 A.1 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巡查关键事项清单(续)

  表 A.1 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巡查关键事项清单(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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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