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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NCA 136-2025 煤炭现货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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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现货   煤炭   交易规则   CNCA   136
资源简介

  ICS 73.040 CCS D 02

  T/CNCA 136—2025

  煤炭现货交易规则

  Trading rules for coal spot

  2025‑11 ‑ 27 发布 2026‑03‑31 实施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发 布中 国 标 准 出 版 社 出 版

  T/CNCA 136—2025

  目 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要求 2

  5 交易流程 4

  6 信息发布 14

  7 交易保障 14

  附录 A(资料性) 国内核心煤炭价格指数 16

  附录 B(资料性) 交易合同要素表 17

  参考文献 18

  Ⅰ

  T/CNCA 136—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 。

  本文件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归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陕西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内蒙古煤炭交易中 心有限公司 、新疆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国能互通内蒙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煤炭运销协会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生产力促进中心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武宪国 、胡建军 、高凌云 、于秋溟 、温琳 、刘志江 、马洪波 、田峰 、蒋辉 、徐刚 、刘永丽 、于群柱 、师海林 、李盛 、石瑛 、杨斌 、秦立刚 、李晓梅 、倪超 、李毓蕾 、白克寒 、张丁 、王攀 、张航 、赵雯 、郭强 、王蓓 、梁甜甜 、慕倩 、张璐 、孙启宸 、李小军 、张鹏 、宁云霞 、王士彪 、刘翘楚 、王建文 、杨航 。

  Ⅲ

  T/CNCA 136—2025

  引 言

  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 ”的大背景下 ,国家相关政策明确要求推动全国统 一的煤炭交易市场建设 ,完善交易机制和规则 。煤炭现货交易作为能源流通的关键环节 ,此前存在区域市场分割 、交易规则不统一 、同质化竞争等问题,影响资源配置效率 。

  煤炭现货交易是基于第三方的煤炭交易平台 ,遵循“公开 、公平 、公正 ”和诚实守信原则 ,组织煤炭现 货交易 ,服务政府 、企业与社会 ,维护交易商合法权益 ,对市场行为和服务全过程监管 。制定本文件 ,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紧迫性 ,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 ,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助力全国统一能源大市场建设 。

  Ⅳ

  T/CNCA 136—2025

  煤炭现货交易规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煤炭现货交易的一般要求 、交易流程 、信息发布和交易保障 。

  本文件适用于煤炭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组织的煤炭现货交易活动 ,涵盖交易商 、合作结算银行及相关机构的行为规范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T 397 商品煤质量 炼焦用煤

  GB/T 7562 商品煤质量 发电煤粉锅炉用煤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1

  煤炭交易中心 coal trading center

  以煤炭为核心交易品种,集交易组织 、价格发现 、物流服务 、金融支持 、信息资讯等功能于一体的专业化的综合服务数智平台 。

  注:核心作用是通过规范化的交易机制和配套服务,连接煤炭生产方 、消费方 、贸易商等市场主体,实现煤炭资源的高效流通与优化配置 。

  3.2

  现货交易 spot trading

  挂牌 、竞价 、询价等自动成交交易以及利用自动成交交易价格形成机制定价的日常新增邀约交易 。

  注:现货交易包括广义现货交易和狭义现货交易 。广义现货交易指与期货交易相对应,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内,对实际

  存在的货物进行买卖的交易行为 。本文件中现货交易指狭义现货交易 。

  3.3

  交易商 trader

  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 ,具有良好资信 ,经交易中心核验 ,获得交易账号 ,在交易中心从事煤炭现货交易活动的企业法人 。

  3.4

  交易品种 trading instrument

  各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煤炭商品及其制品 。

  注:分类参照 GB/T 5751。

  3.5

  保证金 security deposit

  交易商缴纳的用于保证遵守交易规则 、履行合同约定的货币资金,不计利息,违规时用于违约赔偿 。

  1

  T/CNCA 136—2025

  3.6

  自动成交交易 automatically executed transaction

  在交易平台开展的,由委托方发起,参与方竞争出价或竞争应单,系统以同品质的“价格优先 、数量优先 、时间优先 ”等原则实现成交的交易方式的统称 。

  注:包括挂牌交易 、竞价交易 、询价交易等 。

  3.7

  交收履约 delivery and performance

  煤炭购销合同中的买卖双方交易商根据合同约定,按照交易规则,卖方交易商交付合同约定的煤炭,买方交易商验收并付款,交易商双方履行合同的过程 。

  3.8

  煤炭价格指数 coal price index

  反映在一定时期内某区域的煤炭价格变化水平的指标 。

  注 1:参见附录 A。

  注 2:煤炭价格指数短期内反映煤炭市场环境的即时变化 ,中长期反映煤炭供求关系与煤炭成本变化等深层次复杂因素的综合影响 。

  注 3:按照区域 ,分为产地指数 、中转地指数 、进口煤指数等;按照品种 ,分为动力煤指数 、炼焦煤指数 、无烟煤指数 、喷吹煤指数 、化工煤指数 、块煤指数 、褐煤指数等;按照发布周期,分为日指数 、周指数 、月指数等 。

  4 一般要求

  4.1 交易中心的要求

  4.1.1 合同管理服务要求

  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应使用规范文本:供需企业使用交易中心统一文本或国家统一的煤炭中长期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

  b) 合同信息核验:交易中心应对企业录入的合同进行逐笔核验 。

  4.1.2 交收履约服务要求

  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数据报送准确及时:供需企业应于每月规定前登录交易中心平台填报上月合同履约数据(市场竞拍部分履约情况除外),若通过平台在线完成交收 、预付 、结算 ,平台自动统计履约数据 ;未按时报送视为未履约,数据不一致需规定日期前协商调整;

  b) 明确报送负责人:供需企业应明确专人负责履约数据报送工作 ,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填写相关信息,人员变更应及时更新;

  c) 履约情况公示:交易中心应在每月规定的日期和时间自动归集履约数据 ,生成月度履约情况并在平台内部公示 。

  4.1.3 信息服务要求

  应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向市场参与者披露有关交易信息,维护市场透明度 。

  4.1.4 技术服务要求

  应符合以下要求:

  2

  T/CNCA 136—2025

  a) 保 障 平 台 稳 定 :交 易 中 心 应 确 保 交 易 平 台 的 安 全 性 与 稳 定 性 ,为 交 易 各 方 提 供 可 靠 的 交 易环境 ;

  b) 提供咨询培训:应由专人负责回应企业疑问,并能提供相关政策和操作流程的业务培训 。

  4.1.5 其他服务要求

  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建立信用体系:交易中心应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 ,对参与者的交易行为进行评估 ,促进良性竞争;

  b) 优化服务流程:交易中心应定期收集参与者的反馈意见,分析流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优化调整,提升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

  c) 物流保障应满足“降本 、提效 、保通 ”的要求;

  d) 金融服务应满足“降险 、赋能 、便捷 ”的要求;

  e) 交易中心应为交易商提供不同组织形式和交易方式的交易服务 。

  4.2 交易标的物要求

  4.2.1 质量指标与要求

  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核心参数:热值(MJ/kg,参见 GB/T 213、GB/T 15224.3)、硫分(% ,参见 GB/T 15224.2)、灰分(% ,参见 GB/T 15224.1)、挥发分(% ,参见 MT/T 849)、水分(% ,参见 MT/T 850)、固定碳(参照 MT/T 561)、粘结指数(烟煤,参见 GB/T 5447)等应明确约定;

  b) 质量标准:符合 GB/T 7562、GB/T 397 的要求;

  c) 检验依据:明确采用何种采样/制样/化验标准 。

  4.2.2 数量与规格

  供需双方协商约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a) 交 易 数 量 :单 位 以“ 吨(t)”为 基 础 ,大 宗 交 易 多 为 数 千 吨 至 数 万 吨 ,实 际 成 交 数 量 需 匹 配 运 输方式;

  b) 交易规格: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 、粒度 、煤种 、产地等的约定 。

  4.3 交易商资质

  应符合交易中心注册条件对企业法人资格 、经营资质 、环保和信用等的要求 。

  4.4 交易商职责

  应符合以下要求 。

  a) 交易商应授权和指定自身工作人员作为交易员 、结算员,代表交易商在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办理合同签订 、交收履约 、结算金融等业务 。交易员 、结算员应办理交易员密钥和结算员密钥 ,并妥善保管 。

  b) 交易商的交易员 、结算员应掌握交易中心交易规则 、步骤和流程 ,方可代表交易商进行交易和办理业务 ,一切因误操作导致的损失 ,由交易商自行承担 。交易员 、结算员不应接受其他单位的交易指令 ,不应为自己进行煤炭交易 ,对自己在煤炭交易平台的所有交易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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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CNCA 136—2025

  5 交易流程

  5.1 交易商注册及管理

  5.1.1 基本要求

  注册备案应具备以下资料: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b) 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并包含煤炭生产 、加工 、洗选 、经营 、销售,以及电力 、冶金 、化工 、建材 、民用 、供热取暖等用煤行业的相关用途;

  c) 承诺并遵守交易中心相关规则 、规定;

  d) 交易中心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e) 交易商注册流程图如图 1 所示 。

  登录交易平台

  进入交易商注册系统

  阅读并确认

  《交易商入市协议》

  所需资料 :

  1.营业执照 ;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

  4.合同用章印模 ;

  5.交易员、结算员授权委托书及人员身份证 ;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提交注册备案资料

  流程 : 交易平台—密钥办理—根据详细流程进行办理。

  注 : 由省级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提供相关服务

  未通过

  交易中心核验资料

  通过

  交易商信息备案完成

  生成交易账户 绑定生成结算账户

  注册完成

  图 1 交易商注册流程图

  4

  T/CNCA 136—2025

  5.1.2 交易商注册

  5.1.2.1 注册所需文件及要求

  注册所需文件如下:

  a) 营业执照;

  b)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c)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d) 合同用章印模;

  e) 交易员 、结算员授权委托书及人员身份证;

  f) 交易商资质证明材料;

  g )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

  提供的文件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 、清晰数码照片,如上传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者应对提交文件的真实性 、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5.1.2.2 交易商资格审核及备案

  交易中心在收到入市申请后,在 1 个工作日内进行核验,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交易商,核准交易商资格,办理入市手续,并通知交易商 。

  5.1.3 交易商管理

  5.1.3.1 交易商分类

  分为以下几类:

  a) A 类:自有煤炭资源开采和配套洗选加工企业;

  b) B 类:非自有煤炭资源的独立洗选加工企业;

  c) C 类:煤炭终端消费企业;

  d) D 类:煤炭贸易企业;

  e) E 类:物流服务企业 。

  5.1.3.2 交易商注册编码

  交易中心宜实行交易商注册编码 。交易商注册编码是交易商进行煤炭交易的专用代码 。交易商对注册编码下参加和办理的所有交易和业务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5.1.3.3 交易商备案信息变更

  交易商如发生以下备案信息变更,应在发生变更后 15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出变更申请:

  a)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办公住所 、经营范围 、开户银行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

  b) 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

  c) 交易员 、结算员发生变更;

  d) 交易中心每年定期对交易商备案信息进行核验 ,具体时间以公告或提示信息为准 ;交易商应在公告或提示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及时完成信息核验 。

  5.1.3.4 交易商注销

  5.1.3.4.1 正常注销

  交易商因业务范围变更 、终止营业或其他自身情况,可申请注销 。 申请注销时,交易商应向交易中心

  5

  T/CNCA 136—2025

  提交注销申请书,经交易中心相关部门核实以下事项后,方可准予注销:

  a) 已完成所有交易业务;

  b) 已完成所有结算业务;

  c) 已交纳所有相关费用;

  d) 交易中心认为需核实的其他事项 。

  5.1.3.4.2 强制注销

  对已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不及时通知交易中心,信用不良且屡次违反交易中心相关规则 、办法,以及接到警示 、严重警示后不予配合的交易商,交易中心将依据交易商的工商登记信息情况 、交易行为及信用情况,采取强制注销并予以公示 。

  5.1.3.5 交易商投诉管理

  应制定交易商投诉相关实施细则 ,受理部门 、事源部门应指派专人具体负责交易商投诉的解释 、处理 、回复等事宜 。

  5.2 交易形式

  交易组织形式包括年度交易 、日常交易和专场交易,具体如下:

  a) 年度交易:交易中心结合年度煤炭供需集中协商的模式 ,组织各交易商集中进行年度重点用煤交易 、煤炭产运需衔接等年度集中交易活动;

  b) 日常交易:在交易中心规定的交易时间内,由交易商自主选择交易方式开展的交易活动;

  c) 专场交易:交易中心根据市场情况和交易商需要 ,定期或不定期按煤种或企业需求组织的专项交易活动 。

  5.3 交易方式

  5.3.1 邀约交易

  邀约交易是在交易平台开展的,煤炭卖方或买方为邀约发起方,买卖双方自主协商达成交易意向,通过交易平台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实现成交的交易方式 。

  邀约交易流程图见图 2。

  5.3.2 自动成交交易

  5.3.2.1 挂牌交易

  交易商委托交易中心 ,将拟销售(或采购)的商品以固定价格 、电子报单方式在交易平台挂牌公布和宣传推介,有意购买(或销售)的交易商按要求报名,在交易时间内采取应单的方式进行交易,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 ”的原则自动成交的交易方式,挂牌交易流程图见图 3。

  5.3.2.2 竞价交易

  交易中心将拟销售或采购的煤炭商品相关信息及交易基础价格 ,以电子报单的方式予以公布 ,其他交易商按要求报名,在交易时间内以竞买或竞卖的方式轮番出价,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 、时间优先 ”的原则以最高买价或最低卖价自动成交 ,实现发现价格 、发现市场 、发现资源的交易方式 ,竞价交易流程图见图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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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CNCA 136—2025

  企业注册成为交易中心交易商

  登录交易平台

  买卖双方交易商达成交易意向

  按政策要求完善合同条款等内容

  修改合同内容

  卖方起草并提报《煤炭购销合同》同时加盖电子印章

  未确认

  买方确认

  通过

  买方加盖电子印章

  未通过

  交易中心逐级核验

  通过

  合同归档

  买卖双方缴纳费用

  交收履约

  结算货款

  图 2 邀约交易流程图

  7

  T/CNCA 136—2025

  企业注册成为交易中心交易商

  登录交易平台

  提交电子《委托函》

  委托方

  参与方

  交易中心

  交纳交易保证金

  交纳交易保证金

  查看 报名

  发布《挂牌交易预告》

  开始应单

  时间优先方式

  是否有应单

  无

  否

  是否到结束时间

  有

  否

  是否

  全部应单

  是流单

  是否到结束时间

  是

  否

  是

  自动解冻交易保证金

  时间优先自动成交

  发布《挂牌交易结果公告》

  交纳相关费用

  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交收履约

  结算货款

  自动解冻双方履约保证金

  图 3 挂牌交易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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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CNCA 136—2025

  企业注册成为交易中心交易商

  登录交易平台

  提交电子《委托函》

  参与方

  委托方

  交易中心

  交纳交易保证金

  交纳交易保证金

  查看 报名

  发布《竞价 (争量)交易预告》

  开始交易

  (参与方轮番报价和报量)

  延时竞价

  限时竞价

  无

  常规时间是否有出价

  常规时间是否有出价

  无

  流单

  有

  延时阶段

  有

  自动延时

  自动解冻交易保证金

  否

  是否到

  有

  是否有出价

  否

  是

  结束时间

  交易结束

  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 ”的先后原则 ,

  自动排序有效报价和报量 , 并依序自动成交

  发布《交易结果公告》

  交纳相关费用

  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交收履约

  结算货款

  自动解冻双方履约保证金

  图 4 竞价交易流程图

  9

  T/CNCA 136—2025

  5.3.2.3 询价交易

  交易商委托交易中心 ,将拟销售(或采购)的煤炭商品的相关信息及基础价格 ,采用电子报单方式予以公布(基础价格可以选择公开或不公开),报名参与方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市场预期进行单次报价 ;报价时间截止后 ,当最高(或最低)报价大于或等于(或小于或等于)基价时 ,系统“价格优先 ,时间优先 ”的原则,以最高(或最低)且最先报价自动成交;当最高(或最低)报价小于(或大于)基价时,委托方根据最优报价情况自主选择是否成交 ,若选择成交 ,系统按“价格优先 ,时间优先 ”的原则 ,以最高(或最低)且最先报价自动成交的交易方式,询价交易流程图见图 5。

  企业注册成为交易中心交易商

  登录交易平台

  提交电子(委托函)

  交易中心

  参与方

  交纳交易保证金

  委托方

  交纳交易保证金

  查看 报名

  发布《询价交易预告》

  开始申报价格

  (一次报价 , 不能撤销、不能修改)

  否

  申报价格是否

  大于 (小于)等于基价

  是

  否

  委托方选择是否成交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自动成交

  流单

  自动解冻交易保证金

  是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自动成交

  发布《询价交易结果公告》

  交纳相关费用

  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交收履约

  结算货款

  自动解冻双方履约保证金

  图 5 询价交易流程图

  10

  T/CNCA 136—2025

  5.4 合同签订

  5.4.1 管理要求

  包含以下要求:

  a) 交易商应遵循交易中心制定的交易规则,在交易平台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补充协议等;

  b) 煤炭购销合同以煤炭为交易商品,应明确煤炭品种 、质量 、数量 、价格机制 、运输方式 、执行期限 、仲裁机制等全要素信息,并且提供双方加盖电子印章具有法律效力的煤炭购销合同;

  c) 交易中心对合同文本实行统一编码监管,煤炭交易平台对每个单独合同文本赋予唯一合同编码进行识别 。

  5.4.2 合同类别

  煤炭购销合同按照类别分为年度煤炭购销合同和日常煤炭购销合同:

  a) 年度煤炭购销合同:利用年度交易和专场交易的组织形式,主要采用邀约交易方式,也可以采用挂牌 、竞价 、询价等自动成交交易方式 ,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 ,包括中长期煤炭购销合同和其他年度煤炭购销合同;

  注:中长期煤炭购销合同通过邀约交易方式签订的,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明确煤炭品种 、质量 、数量 、价格机制 、运输方式 、执行期限 、违约赔偿等全要素信息,经过运输部门衔接确认运力,一年期及以上的煤炭购销合同 。 中长期煤炭购销合同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全部或部分纳入政府监管,交易中心根据政府能源行业主管部门 、行业协会等单位委托,对纳入政府监管的中长期煤炭购销合同开展履约信息采集 。

  b) 日常煤炭购销合同:利用日常交易和专场交易的组织形式,采用邀约交易和自动成交交易方式,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 。

  5.4.3 合同要求

  合同签订应满足以下要求 。

  a) 年度合同由出卖人起草发起合同 ,发起邀约申请 ;日常合同可以由出卖人或买受人起草发起合同,煤炭购销合同签订流程图见图 6。

  登录煤炭交易平台

  按政策要求完善合同条款等内容

  修改合同内容

  卖方起草并提报合同 ,同时加盖电子印章

  未确认

  买方确认

  通过

  买方加盖电子印章

  未通过

  交易中心逐级核验

  通过

  合同归档

  图 6 煤炭购销合同签订流程图

  11

  T/CNCA 136—2025

  b) 煤炭购销合同中商品的数量 、质量指标和检验标准按照国家标准 ,结合企业实际 ,协商确定 ,交易品种的计量以吨(t)为单位 ,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计价单位为元/t,价格为含税价格 ,具体税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c) 合同价格除属于国家监管范围内的煤炭商品 ,按照国家规定的定价机制和合理区间签订执行外,其他煤炭商品按照市场机制签订执行 。

  d) 买卖双方签订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名章)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并在交易中心备案 。合同及电子印章可在煤炭交易平台生成 ,交易商可根据实际情况打印并保存纸质合同 。

  e) 合同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买卖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应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若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

  5.5 物流衔接

  交易中心与铁路 、公路 、水运等部门衔接,编制年度运力 、配置日常运力提供依据的服务;依托交易中心物流服务系统,组织煤炭货权交易商与承运商签订公路运输合同,并配置运力的服务 。

  5.6 交收履约

  煤炭购销合同中的买卖双方交易商根据合同约定,按照交易规则,卖方交易商交付合同约定的煤炭,买方交易商验收并确认同等数量 、质量的煤炭,交易商双方履行合同,交收履约流程图见图 7。

  登录煤炭交易平台

  确认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交付时间

  买卖双方履行合同

  卖方备足货源

  铁路、公路等物 衔接

  买方验货

  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货款

  买卖双方填写交收履约信息

  中长期合同交收履约

  (其他)

  日常邀约合同交收履约

  中长期合同交收履约

  (国家监管)

  卖方填写履约信息

  买方填写履约信息

  自动成交交易合同交收履约

  卖方录入履约信息

  买方确认履约信息

  出卖人填写履约信息

  买受人确认履约信息

  买卖双方加盖电子印章

  完成交收履约

  图 7 交收履约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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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CNCA 136—2025

  基本要求如下 。

  a) 交易商应按照合同约定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收履约 。不按规定履行交收履约义务的 ,视为违约,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b) 卖方对其售出的煤炭质量负责,保证其交付的煤炭符合合同约定,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 、质量备足货源,按照约定的交货方式和时间交付买方;买方对其买入的煤炭有验收义务,应及时确认数量 、质量 、价格等合同约定事项 。买方验收时如对煤炭数量 、质量 、价格等有异议,应及时与卖方沟通,协商解决 。

  c) 买方须按照合同规定结算货款 ;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提供有关票证 ,并对其提供的全部票证的合法有效性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d) 商品交付之前的仓储 、保险等相关费用由买卖双方协商约定 。

  e) 根据国家和省级能源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交易商在交易平台签订的铁路年度(含中长期)和日常煤炭购销合同,应同时在交易平台 、中国铁路 95306 平台提报铁路运输需求,由交易中心对铁路运输需求进行确认和核实,以确保铁路运力与煤炭购销合同相匹配 。

  f) 交易商在煤炭交易平台签订的公路年度(含中长期)和日常煤炭购销合同,可以依托交易中心公路物流在线服务系统开展结算等业务 。

  g ) 买卖双方在完成交收履约后,应及时在交易平台录入 、确认交收履约完成情况,内容包括合同标的煤炭的质量 、数量 、价格等相关信息,并加盖电子印章 。

  h) 交易中心交收履约中 ,物流衔接要求做好运输方式确定 、运力协调 、交收仓库管理等方面约定 ,保障煤炭顺利运输和交付 。

  5.7 交易结算

  交易中心应根据交易结果 、交易商指令和交易中心有关规定对交易商的货款 、运费 、保证金及其他有关款项进行计算 、划拨的业务,资金结算流程图见图 8。

  基本要求如下 。

  a) 合作金融机构 、交易中心与交易商应当签订相应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规范相关业务手续 。

  b) 交易中心与交易商之间业务资金的往来通过交易中心专用结算账户和交易商指定银行结算账户办理 。

  c) 交易中心专用结算账户是指交易中心在合作金融机构开立的,用于存放交易商货款 、运费 、保证金及相关款项的账户 。交易中心除按照煤炭现货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和交易商指令进行相关款项收付外,不应擅自挪用,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d) 入金时间以绑定的合作金融机构系统要求时间为准;出金时间为确认收款后下一个工作日规定的时间 ;交易商煤炭交易平台资金账户间结算和确认收款等工作 ,除每日规定的系统清算时间外,均可办理 。

  e) 交易中心对交易商转入交易中心专用结算账户的资金实行分账管理,为每一交易商设立明细资金账户,按日序时登记核算每一交易商货款 、出入金 、保证金以及其他款项等 。

  f) 交易中心实行每日结算制度 。每日结算制度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中心按合同约定结算货款 、运费 、保证金以及相关款项等 ,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 ,相应增加或减少交易商的资金 。

  g ) 每日结算完成后 ,交易商应当通过交易中心获得相关的结算数据 。交易商如对结算数据有异议 ,应在 2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中心 。 因特殊情况 ,书面通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 ,应以传真 、邮件等其他方式先行通知交易中心 ,5 个工作日内送达书面通知 ,交易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结算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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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交易中心对交易商应实行实时对账制度 。对账单是交易中心和交易商之间对资金流转情况进行核对和确认的凭单,以协助交易商防范操作风险及管理风险 。

  i) 交易中心通过信息资源数字化的开发利用,依托合作金融机构金融数字化成果,提供融资服务 、支付结算服务 、金融机构信息对接服务等 。

  登录煤炭交易平台

  买卖双方签订年度和日常《煤炭购销合同》

  《公路运输合同》

  现汇结算 “票付通 ”结算

  付款方入金

  付款方、收款方

  开通和绑定“票付通 ”账户

  付款方对照合同结算货款、运费

  付款方提交

  “票付通 ”结算申请

  收款方确认收款 收款方收款

  收款方出金

  图 8 资金结算流程图

  6 信息发布

  交易中心发布产地信息有价格指数 、交易行情信息 、企业信用信息 、物流运输信息 、政策法规及通知公告 、煤炭市场发展报告 、蓝皮书等信息 ,具备条件的交易中心宜提供期货价格 、期货市场动态信息等 。基本规定如下:

  a) 交易中心信息由交易中心统一监管和发布 ,未经交易中心书面授权 ,任何交易商 、社会团体 、组织 、机构或个人,不应使用 、修改 、发行或公开传播交易信息或用于商业用途;

  b) 交易中心通过门户网站等媒介发布公告 、通知和商品交易信息 ,对于已经公开发出的信息均视为向交易商的有效送达;

  c) 交易中心 、交易商 、合作金融机构不应发布虚假或带误导性质的信息,不应泄露业务中取得的商业秘密 。

  7 交易保障

  7.1 风险控制

  7.1.1 异常情形

  当出现不可抗力( 自然灾害 、政府行为等情况)、技术故障(网络/系统故障 、黑客攻击)、市场异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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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操纵市场 、其他严重影响交易的情况)等情形时 ,交易中心应启动紧急处置机制 ,调整开闭市时间 、暂停/中止交易 、撤销交易结果 、提高保证金等 。

  7.1.2 违规行为

  7.1.2.1 违约行为:交易商未履行交易结果 、合同义务或相关约定 。交易中心应动用该交易商保证金进行违约赔偿 。

  7.1.2.2 危害交易安全行为:非法侵入平台篡改/窃取数据 、高频程序化交易扰乱秩序等危害网络及交易安全的行为 。交易中心应警告 、严重警告 、增加保证金 、暂停交易资格 、注销账户 ,纳入信用记录 ;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追责 。

  7.1.3 常规及应急管理

  7.1.3.1 保证金制度:金额由交易中心确定,交易商无违约则自动释放,违约时用于赔偿 。

  7.1.3.2 资金管控措施:必要时交易中心可暂停部分或全部交易商资金划出,以公告形式通报 。

  7.2 纠纷调解

  基本途径:

  a) 交易商 、合作金融机构之间发生有关煤炭交易业务纠纷 ,可自行协商解决或提请交易中心协商解决;

  b) 交易中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交易中心的规章制度进行协商 ,协商不成的 ,交易商可向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提起仲裁或诉讼 。

  7.3 监督监管

  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交易中心对交易商 、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合作金融机构和相关机构在交易过程中发生的全部活动进行监督监管,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失信的交易商根据相关规定纳入信用信息记录;

  b) 交易商发生以下行为或违反本文件相关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交易中心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 私下串通交易;

  2) 提交虚假信息,如虚假报告 、虚假资料等;

  3) 妨碍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4) 拖欠各种款项;

  5) 破坏交易中心设施;

  6) 扰乱交易秩序;

  7) 违反交易中心规定的其他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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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录 A

  (资料性)

  国内核心煤炭价格指数

  A.1 国内核心煤炭价格指数表

  国内核心煤炭价格指数见表 A .1。

  表 A.1 国内核心煤炭价格指数表

  指数名称

  发布机构

  核心覆盖范围

  中国煤炭价格指数(CCPI)

  中国煤炭市场网

  全国动力煤 、焦煤 、无烟煤等综合价格

  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BSPI)

  中国煤炭运销协会

  环渤海地区 5 500 大卡动力煤现货价格

  秦皇岛动力煤价格指数(CCTD)

  中国煤炭市场研究院

  秦皇岛港动力煤现货交易价格,细分不同热值

  中国炼焦煤价格指数(CSPI)

  中国煤炭市场网

  全国主要炼焦煤品种(如主焦煤 、肥煤)价格

  A.2 指数的主要用途

  A.2.1 市场参考

  煤炭生产 、贸易企业用于制定现货定价策略,判断市场趋势 。

  A.2.2 合同定价

  部分长期购销合同会将价格指数与合同价挂钩,实现“指数+浮动 ”的定价模式 。

  A.2.3 投资与研究

  金融机构 、研究机构通过指数分析行业景气度,为投资决策或政策研究提供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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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录 B

  (资料性)

  交易合同要素表

  交易合同要素见表 B .1。

  表 B.1 交易合同要素表

  合同主体

  买方

  卖方

  合同期限

  标的与数量

  总量

  品种

  基础信息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质量规格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全水

  全硫

  挥发分

  灰分

  粒度

  价格机制

  结算价

  合同价格

  坑口基准

  定价基准

  交货与运输

  方式

  地点

  验收与结算

  数量

  质量

  付款

  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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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 考 文 献

  [1] GB/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2] GB/T 5447 烟煤黏结指数测定方法

  [3] GB/T 5751 中国煤炭分类

  [4] GB/T 15224.1 煤炭质量分级 第 1 部分:灰分

  [5] GB/T 15224.2 煤炭质量分级 第 2 部分:硫分

  [6] GB/T 15224.3 煤炭质量分级 第 3 部分:发热量

  [7] MT/T 561 煤的固定碳分级

  [8] MT/T 849 煤的挥发分产率分级

  [9] MT/T 850 煤的全水分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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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
T/CNCA 136-2025 煤炭现货交易规则资源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