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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标准 4-08-08-19 照明设计师(202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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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照明   设计师   职业   国家   08
资源简介

  国 家 职 业 标 准

  职业编码:4-08-08-19

  照明设计师

  (2026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制定

  说 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评价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照明学会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2026 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 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能力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照明设计师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三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中国照明学会、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麦索照明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复旦大学电光源研究所、上海企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易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主要起草人员有:汪猛、王俊、李铁楠、周洪伟、林燕丹等。

  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轻工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省照明电器协会、中国中央电视台、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栋梁国际照明设计(北京)中心有限公司、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央筑光成(北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国国家博物馆、碧谱照明设计(北京)有限公司、中科院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主要审定人员有:徐华、沈茹、曲国军、张野、许东亮、杜异、李丽、牟宏毅、艾晶、李奇峰、许楠等。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全国委员会等单位,以及刘永澎、刘维伟、庞黎鑫、雷尧、张天芬、隋铮铮、陈志利、杨栋国、刘念等专家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①起施行。

  ① 2026年2月28日,本《标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颁布机电设备维修工等23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6〕2号)公布。

  照明设计师

  国家职业标准

  (2026 年版)

  1. 职业概况

  1. 1 职业名称

  照明设计师

  1. 2 职业编码4-08-08-19

  1. 3 职业定义

  从事室内外光环境综合设计的人员。

  1. 4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 5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

  1. 6 职业能力特征

  视力、色觉正常,具有一定的表达能力。

  1. 7 普通受教育程度

  大学专科毕业(或同等学力)。

  1. 8 职业培训要求

  1. 8. 1 培训参考时长

  三级/高级工不少于 96 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不少于 56 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 48 标准学时。

  1. 8. 2 培训教师

  培训三级/高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二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 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年以上。

  1. 8. 3 培训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在标准教室进行,操作技能培训在具备计算机等必要设备条件的场所进行。

  1. 9 职业技能评价要求

  1. 9. 1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满 10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

  ① 相关职业:光源与照明工程技术人员、照明工程施工员、城乡规划工程技术人员 L 、建筑和市政设计工程技术人员 L 、风景园林工程技术人员 L 、视觉传达设计人员、环境设计人员、公共艺术专业人员、演艺设备工程技术人员、灯具设计师、室内装饰设计师、自动控制工程技术人员 S 等,下同。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4 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① 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2 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 2 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①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光源与照明、建筑学、风景园林、环境艺术设计、城乡规划、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等,下同。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1. 9. 2 评价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操作或模拟操作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含) 以上为合格。

  1. 9. 3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为 1 : 15,且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 2 名监考人员;操作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的配比不低于 1 : 10,且不少于 2 名考评人员;综合评审委员为 3 人(含)以上单数。

  1. 9. 4 评价时长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 90 min。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三级/高级工不少于 120 min,其他等级不少于 180 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 15 min。

  1. 9. 5 评价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操作技能考核在具备计算机等必要设备条件的场所进行。

  2. 基本要求

  2. 1 职业道德

  2. 1. 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 1. 2 职业守则

  ( 1 )遵纪守法,敬业爱岗。

  (2)勤奋钻研,善于创新。

  (3)团结协作,诚信服务。

  (4)以人为本,爱护环境。

  2. 2 基础知识

  2. 2. 1 视觉生理与心理基础知识

  ( 1 )视觉系统的生理构造与色彩感知基础知识。

  (2)视觉系统适应性与警觉性的基础知识。

  (3)兴趣、认知偏好、情绪状态对视觉注意力的影响。

  (4)环境信息影响与整合性知觉的基础知识。

  2. 2. 2 艺术设计基础知识

  ( 1 )平面构成设计基础知识。

  (2)色彩构成设计基础知识。

  (3)立体构成设计基础知识。

  2. 2. 3 建筑与采光基础知识

  ( 1 )建筑与结构基础知识。

  (2)建筑采光基础知识。

  2. 2. 4 照明器具基础知识

  ( 1 )光源类型与特性基础知识。

  (2)灯具类型与特性基础知识。

  (3)照明电器附件基础知识。

  (4)照明控制器件基础知识。

  2. 2. 5 照明设计程序基础知识

  ( 1 )活动性质与照明需求的基础知识。

  (2)基本设计参数与方案比选基础知识。

  (3)设计验证基础知识。

  2. 2. 6 照明设计应用基础知识

  ( 1 )照明应用要求。

  (2)照明计算基本方法。

  (3)能耗及成本分析基础知识。

  (4)智能照明控制技术基础知识。

  2. 2. 7 低碳照明技术基础知识

  ( 1 )自然采光基础知识。

  (2)可再生能源基础知识。

  2. 2. 8 影像技术基础知识

  ( 1 )静态影像基础知识。

  (2)动态影像及其剪接技术基础知识。

  2. 2. 9 照明安全基础知识

  ( 1 )人身安全基础知识。

  (2)器具使用安全基础知识。

  (3)防火安全基础知识。

  2. 2. 10 照明测量基础知识

  ( 1 )测量参数基础知识。

  (2)测量器具基础知识。

  2. 2. 11 相关技术标准

  ( 1 )照明设计的相关标准。

  (2)光源和灯具及其附件的相关标准。

  (3)照明施工验收的相关标准。

  (4)建筑监理的相关标准。

  2. 2. 12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知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相关知识。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知识。

  3. 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3. 1 三级/高级工

  续表

  3. 2 二级/技师

  续表

  续表

  3. 3 一级/高级技师

  续表

  续表

  4. 权重表

  4. 1 理论知识权重表

  4. 2 技能要求权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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