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学兔兔标准下载网,学习、交流 分享 !

返回首页 |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料下载>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 > 国家职业标准 6-11-10-08 香精配制工(2026年版)

国家职业标准 6-11-10-08 香精配制工(2026年版)

收藏
本站推荐: 升级会员 无限下载,节约时间成本!
关键词:香精   配制   职业   国家   11
资源简介

  国 家 职 业 标 准

  职业编码:6-11-10-08

  香精配制工

  (2026 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制定

  职业编码:6-11-10-08说 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评价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香精配制工国家职业标准(试行)(2026 年版)》 (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 年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 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能力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香精配制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了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三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业香料合肥有限公司、波顿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铭康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安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天博食品配料有限公司、深圳昱朋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绿晶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 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有:丁剑、黄彦宾、李秉业、李贵阳、刘青飞、马怀亮、王天义、叶之壮、钟巧霞、穆旻、刘华、王婷婷。

  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轻工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北京工商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和上海香料研究所有限公司。主要审定人员有:陈海涛、易封萍、杨斌、何洛强、胡建良、王晓杰、张华、赵军侠、张灵芝、张天芬。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全国委员会等单位,以及张韶华、刘江毅、颜江瑛、杨曙光、庞黎鑫、雷尧、雷美良、隋铮铮、杨栋国、赵武等专家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①起施行。

  ①

  香精配制工

  国家职业标准

  (2026 版)

  1. 职业概况

  1. 1 职业名称

  香精配制工

  1. 2 职业编码6-11-10-08

  1. 3 职业定义

  操作称量、均质、搅拌、加热、喷雾、干燥等设备,将香料及辅料配制成日用、食用、烟用等香精的人员。

  1. 4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1. 5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 6 职业能力特征

  手臂、手指灵活,具有视觉、嗅觉分辨能力,对化学品无严重过敏反应。

  1. 7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

  1. 8 职业培训要求

  1. 8. 1 培训参考时长

  五级/初级工不少于 150 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不少于 100 标准学时。

  1. 8. 2 培训教师

  培训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高级工的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 8. 3 培训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在标准教室或通过线上平台进行。操作技能培训在具备必要设备、安全措施完善的场所进行。

  1. 9 职业技能评价要求

  1. 9. 1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 1 )年满 16 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

  (2)年满 16 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① 相关职业:调香师、香料制造工、化妆品配方师、化妆品制造工、食品工程技术人员、生物发酵工程技术人员、日用化工工程技术人员、饲料加工工、评茶师、烟草评吸师、烟叶调制员、调味品品评师、芳香保健师等,下同。

  (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3 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① 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0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4 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1. 9. 2 评价方怯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操作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

  ①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分子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精细化工、轻化工程、林产化工、食品科学与工程、合成生物学、烟草、药物化学及林产品加工、化工工艺、生物化工专业等,下同。

  (含)以上为合格。

  1. 9. 3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 : 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 2 名监考人员;操作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 : 10,且考评人员为 3 人(含) 以上单数,每位考生由不少于 3 名考评员评分。

  1. 9. 4 评价时长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 90 min,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60 min。

  1. 9. 5 评价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或计算机教室进行。操作技能考核在具备必要设备、安全措施完善的场所进行。

  2. 基本要求

  2. 1 职业道德

  2. 1. 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 1. 2 职业守则

  ( 1 )遵守职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严守工作机密。

  (2)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恪尽职守。

  (3)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效率。

  2. 2 基础知识

  2. 2. 1 香料、香精基础知识

  ( 1 )酸碱反应的原理。

  (2)固体原料的溶解方法。

  (3)原料的储存知识。

  (4)配制容器的管理和使用知识。

  (5)感官评价方法。

  2. 2. 2 安全知识

  ( 1 )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

  (2)常用原料的安全特性及危害防范知识。

  (3)常用原料的防火防爆知识。

  (4)常见应急和个人救护知识。

  2. 2. 3 环保知识

  ( 1 )“三废”常识。

  (2)“三废”治理设备使用知识。

  (3)“三废”治理方法和应急知识。

  2. 2. 4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

  3. 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3. 1 五级/初级工

  续表

  3. 2 四级/中级工

  续表

  3. 3 三级/高级工

  续表

  续表

  4. 权重表

  4. 1 理论知识权重表

  4. 2 技能要求权重表

下载地址
国家职业标准 6-11-10-08 香精配制工(2026年版)资源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