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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 1697-2024 锡及锡合金生产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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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别:金属冶金
  • 更新日期:202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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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合金   工厂   绿色   生产   YS
资源简介

  ICS 77.120.01 CCS H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

  YS/T 1697—2024

  锡及锡合金生产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Requirements for assessment of green factory in tin and tin alloys manufacturing

  2 0 2 4 - 1 0 - 0 1 实 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 布

  YS/ T 1697—2024

  目 次

  锡及锡合金生产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锡及锡合金生产绿色工厂评价的总则、评价指标及要求、评价程序及评价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以锡锭或焊锡锭等为原料生产锡及锡合金产品的绿色工厂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 件 。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7119 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9078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 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 18581 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2 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5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6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

  GB 18588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613 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 19153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576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577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761 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762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YS/T 1697—2024

  GB 20052 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 20902 有色金属冶炼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GB 21454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4256 产品生态设计通则

  GB 24500 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 24789 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32150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GB/T 32151.14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4部分: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企业

  GB/T 32161 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

  GB/T 35770 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36000 社会责任指南

  GB/T 36132 绿色工厂评价通则

  GB/T 39257 绿色制造 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规范

  GB/T 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RB/T 117 能源管理体系 有色金属企业认证要求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942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

  T/CNIA 0081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无铅锡基焊料

  3 术语和定义

  GB/T 3613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锡及锡合金 tin and tin alloys

  以锡锭或焊锡锭为原料生产的型材和合金产品。如精锡材(锡型材、锡阳极等)、锡合金(锡铅焊料、 无铅焊料等),以及其他合金。

  3.2.

  绿色物料 green material

  选自当期有效的省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目 录等,或利用再生资源及产业废弃物等作为原料的物料。

  4 总则

  4.1 评价原则

  4.1.1 一致性原则

  评价总体结构与GB/T 36132提出的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和要求保持一致。

  4.1.2 行业性原则

  评价要求在GB/T 36132的基础上突出锡及锡合金生产工厂的行业特征。

  YS/T 1697—2024

  4.1.3 系统性原则

  评价指标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与绩效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完整的综合性评价指标体系。

  4.2 评价指标

  4.2.1 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资源投 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7个方面。在一级指标下设若干二级指标,在二级指标下设具体评价要求。基 本要求为工厂参与评价的基本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制;其他6个方面为具体评价要求,通过评分来判断工 厂满足要求的程度和级别。具体评价要求分为必选要求和可选要求,必选要求为要求工厂应达到的基础 性要求,必选要求不达标不能评价为绿色工厂。可选要求为希望工厂努力达到的提高性要求,具有先进 性,依据受评工厂的实际情况确定可选要求的满足程度。

  4.2.2 权重系数和指标分数

  锡及锡合金生产绿色工厂评价一级指标权重系数为:

  ——基本要求(5.1)采取一票否决制,应全部满足;

  ——基础设施(5.2)10%;

  ——管理体系(5.3)15%;

  ----能源与资源投入(5.4)15%;

  ——产品(5.5)15%;

  ——环境排放(5.6)20%;

  — 绩效(5 . 7)25%。

  最终权重系数总和为100%,二级指标和具体评价要求见附录A。

  4.3 评价方法

  4.3.1 评价可由第一方、第二方或第三方组织实施。当评价结果用于对外宣告时,应由独立于工厂、具 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组织实施。

  4.3.2 实施评价的组织应根据锡及锡合金生产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查看受评工厂的报告、统计报表、原 始记录、声明文件、分析测试报告、相关第三方认证证书等支持性文件;并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对相关人员 的座谈、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收集评价证据,对评价证据进行分析,确保受评工厂的评价结果对相 关指标要求的符合性证据充分、完整、准确。

  4.3.3 评价采用指标加权综合评分的方式,各指标加权综合评分的总分为100分。锡及锡合金生产工 厂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见附录A 。对照附录A 中具体条款,必选指标得分根据符合与否取0分或满 分,可选指标应对照表A 中具体条款,得分根据符合程度在0分和满分之间取值。

  4.3.4 必选要求达标且指标加权综合评分为85分以上即满足绿色工厂评定要求。

  5 评价指标及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合规性与相关方要求

  5.1.1.1 工厂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实际生产和运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的现行法律、法

  YS/T 1697—2024

  规、政策、标准及其他要求,工厂应至少运行一年以上。

  5.1.1.2 工厂应具有良好信用,自评价之日前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无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记录。

  5.1.1.3 工厂自评价之日前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应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安全生产、质量事故。

  5.1.1.4 工厂应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对利益相关方的环境做出承诺的,应同时满足有关 承诺要求。

  5.1.2 管理职责要求

  基础管理职责(包括最高管理者要求和工厂要求)应满足GB/T 36132中4.3的要求。

  5.2 基础设施

  5.2.1 建筑

  5.2.1.1 工厂建筑应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5.2.1.2 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时,应遵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三同时制度”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产业政策和有关要求。

  5.2.1.3 厂房内部装饰装修材料中醛、苯、氨、氡等有害物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标准要求。室内装 饰装修材料宜满足国家标准GB18580、GB18581、GB18582、GB 18583、GB 18584、GB18585、GB18586、 GB 18587、GB 18588和 GB 6566的要求。

  5.2.1.4 危险品仓库、有毒有害操作间、废弃物处理间等产生污染物的房间应独立设置。

  5.2.1.5 工厂建筑宜从建筑材料、建筑结构、采光照明、绿化及场地、水资源及能源利用等方面进行建筑 的节材、节能、节水、节地及无害化。

  5.2.2 照明

  5.2.2.1 厂区的照明应尽量利用自然光或节能灯,人工照明应符合GB 50034的规定。

  5.2.2.2 厂区内大型厂房的照明系统宜采用分区控制方式。

  5.2.2.3 工厂内辅助生产和生活福利设施的照明系统宜适当增设照明控制开关,短时有人的场所宜采 取节能自熄措施。

  5.2.3 设备设施

  5.2.3.1 工厂设备设施应按照生产效率高、能源与资源消耗低、污染物排放少的原则来选用。

  5.2.3.2 工厂应鼓励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

  5.2.3.3 工厂应限期淘汰更新已明令禁止生产、使用和能耗高、效率低的设备。

  5.2.3.4 工厂通用设备如压缩机、电动机、变压器、离心泵、通风机、空调机、冷水机组等应达到GB

  18613 、GB 19153 、GB 19576 、GB 19577 、GB 19761 、GB19762 、GB 20052 、GB 21454 、GB 24500 、GB 20052 等标准中能效限定值的要求。

  5.2.3.5 工厂通用设备或其系统的实际运行效率或主要运行参数应符合该设备经济运行的要求。

  5.2.3.6 工厂应依据GB 17167 、GB/T 24789的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水及其他资源的计量器具 和装置。

  5.2.3.7 工厂进出用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计量器具配备率应满足 GB/T 20902的要求。

  5.2.3.8 工厂能源及资源使用的类型不同时,应进行分类计量。工厂若具有以下设备,需满足分类计量 的要求:

  照明系统;

  ——冷水机组、相关用能设备的能耗计量和控制;

  ——室内用水、室外用水;

  ——空气处理设备的流量和压力计量;

  ——锅炉;

  ——冷却塔。

  5.2.3.9 工厂应配置节能、污染物处理等设施,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等要求。

  5.2.3.10 工厂宜开展智能工厂建设。

  5.2.4 标 识

  工厂在生产区应按照GB 2894的规定设置操作提示牌、说明牌、线路示意图牌等标牌;在道路交叉 口、生产车间等需警示安全的区域应设置安全标志和应急避灾线路指示标志。环保、节能等有明确标识 要求的应按照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5.3 管理体系

  5.3.1 质量管理体系

  5.3.1.1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5.3.1.2 工厂宜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5.3.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5.3.2.1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5.3.2.2 工厂宜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5.3.3 环境管理体系

  5.3.3.1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 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5.3.3.2 工厂宜通过环境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5.3.4 能源管理体系

  5.3.4.1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 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5.3.4.2 工厂宜通过能源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并满足 RB/T 117的要求。

  5.3.4.3 工厂宜建立能源管理中心。

  5.3.5 社会责任

  工厂宜按照GB/T 36000每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说明履行利益相关方责任的情况,特别是环境社 会责任的履行情况,报告宜公开可获得。

  5.3.6 合规管理体系

  5.3.6.1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 35770合规管理体系要求。

  5.3.6.2 工厂宜通过合规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5.4 能源与资源投入

  5.4.1 能源投入

  5.4.1.1 工厂应优化用能结构,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减少能源投入,宜使用可再生能源替代不可

  YS/T 1697—2024

  再生能源,宜使用低碳清洁的能源。

  5.4.1.2 工厂宜开展能源评价或其他可能的评价手段细化措施,进一步降低能源消耗。

  5.4.2 资源投入

  5.4.2.1 工厂应按照GB/T 7119的要求对其开展节水评价工作,且满足相应的地方标准要求。

  5.4.2.2 工厂应减少材料(尤其是有害物质及化学品)的使用,评估有害物质及化学品减量使用或替代 的可行性。

  5.4.2.3 工厂应结合生产实际,对锡及锡合金生产系统中固废、废水进行回收利用。

  5.4.2.4 工厂宜替代或减少全球增温趋势较高的温室气体的原辅材料使用。

  5.4.3 采购

  5.4.3.1 工厂应对采购的能源及原材料供方制定选择、评价的准则。

  5.4.3.2 工厂应对采购的产品实施检验或其他的活动。

  5.4.3.3 工厂宜向供方提供包括含有害物质使用、可回收材料使用、能效等要求的采购信息。

  5.4.3.4 工厂采购宜满足GB/T 39257的要求,对绿色供应链进行评价。

  5.5 产品

  5.5.1 生态设计

  5.5.1.1 工厂应在产品设计中引人生态设计的理念,产品应按照 T/CNIA 0081或 GB/T 32161进行 评价。

  5.5.1.2 工厂宜按照GB/T 24256对生产的产品进行生态设计。

  5.5.2 有害物质使用

  5.5.2.1 工厂生产的产品应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避免有害物质的泄漏,满足国家对产品中有害物质限 制使用的要求。

  5.5.2.2 工厂有毒有害物质的贮存、输送、生产和使用的场所,应设置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设施。

  5.5.3 减碳

  工厂宜采用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生产的产品进行碳足迹核算或核查,核算或核查的结果宜对外公 布,并利用核算结果对其产品的碳足迹进行改善。

  5.6 环境排放

  5.6.1 大气污染物

  5.6.1.1 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及排放量应符合GB16297 、GB 9078或地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 定,并满足HJ 942关于排污许可和环境管理的要求。

  5.6.1.2 工厂应建立大气污染物排放台账,按HJ 819开展自行监测和监控,保存原始监测和监控记录。

  5.6.1.3 工厂宜在主要废气排放口建设配套的在线污染物监测设施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主要大气 污染物排放宜满足标准中更高等级的要求。

  5.6.2 水体污染物

  5.6.2.1 工厂水体污染物排放及排放量应符合GB 8978或地方污染物排放要求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控制规定,并满足HJ 942关于排污许可和环境管理的要求。

  5.6.2.2 工厂废水应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5.6.2.3 工厂应加强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5.6.2.4 工厂应建立水污染物排放台账,按HJ 819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和监控,并保存原始监测和监控 记录。

  5.6.2.5 工厂宜在厂区污水排放口建设配套在线污染物监测设施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5.6.2.6 工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宜满足标准中更高等级的要求。

  5.6.3 固体废物

  5.6.3.1 工厂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应符合GB 18597 、GB 18598和 GB18599 等相关标准的规定,在 分类收集和处理固体废物的过程中采取无二次污染的预防措施。

  5.6.3.2 工厂无法自行处理的危险废物,应委托具有能力和资质的企业进行危险废物处理。

  5.6.3.3 工厂应建立危险固体废物处置台账,并保存处理记录。

  5.6.3.4 工厂宜针对自身产生的固体废物采用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方式处理、处置和利用。

  5.6.4 噪声

  工厂厂界噪声排放应符合GB 12348或地方噪声排放要求,并满足排污许可和环境管理的要求。

  5.6.5 温室气体排放

  5.6.5.1 工厂应采用GB/T 32150或适用的标准对其厂界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和报告。

  5.6.5.2 工厂宜进行温室气体核查,核查结果宜对外公布。

  5.6.5.3 可行时,工厂宜利用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其温室气体的排放进行改善。

  5.7 绩效

  5.7.1 一般要求

  5.7.1.1 工厂应依据GB/T 36132附录A 提供的方法计算或评估绩效,并利用结果进行绩效改善。

  5.7.1.2 绩效统计和计算应选取和覆盖能够反映工厂绩效水平的完整周期,至少包括不超过评价前一 自然年度的连续的12个月(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要求)。

  5.7.2 用地集约化

  5.7.2.1 工厂建设项目用地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定,容积率应不低于0.6。

  5.7.2.2 工厂容积率指标宜达到0.72,得1分;达到1.2及以上为满分。

  5.7.2.3 工厂建筑密度按照GB/T 36132附录A 计算工厂建筑密度,应不低于30%。

  5.7.2.4 建筑密度宜达到40%,达到30%每超过5%得1分。

  5.7.2.5 工厂按照GB/T 36132附 录A 计算工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不应低于地方发布的单位用地面 积产值的要求;未发布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地区,单位用地面积产值应超过本年度所在省市的单位用地 面积产值。

  5.7.2.6 单位用地面积产值宜达到地方发布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要求的1.2倍及以上,2倍为满分,未 发布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地区,单位用地面积产值宜达到本年度所在省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1.2倍 及以上,2倍为满分。

  YS/T 1697—2024

  5.7.3 原料无害化

  5.7.3.1 工厂应逐年降低原辅料中有害物质的使用率,实现有害物质替代。

  5.7.3.2 工厂原辅料有害元素的含量应符合标准的规定。

  5.7.3.3 工厂按照GB/T 36132附 录A 计算的绿色物料使用率应达30%以上。

  5.7.3.4 工厂宜选用品级高的锡金属产品作为原料。

  5.7.3.5 工厂宜采用锡及锡合金的二次物料作为原材料进行资源综合利用,二次物料的投人比例大 于 2 0 % 。

  5.7.4 生产洁净化

  5.7.4.1 工厂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单位产品废气产生量、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等指标应达到锡 及锡合金生产工厂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5.7.4.2 工厂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单位产品废气产生量、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等指标宜达到锡 及锡合金生产工厂行业国内领先水平。

  5.7.5 废物资源化

  5.7.5.1 工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废水回用率等指标应达到锡及锡合金生产工厂行业国内先进 水平。

  5.7.5.2 工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废水回用率等指标宜达到锡及锡合金生产工厂行业国内领先 水平。

  5.7.6 能源低碳化

  5.7.6.1 工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达到锡及锡合金生产工厂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工厂单位产品综合能 耗宜达到锡及锡合金生产工厂行业国内领先水平。

  5.7.6.2 工厂的单位产品碳排放量应依据GB/T 32151.14及适用的标准进行测算。

  5.7.6.3 工厂的碳排放量宜逐年下降。

  5.7.7 计算方式

  工厂各类绩效指标计算方式见GB/T 36132附 录A。

  6 评价程序

  实施评价的组织应建立规范的评价工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评价准备、组建评价组、制定评价方案预 评价(适用时)、现场评价、编制评价报告、技术评审等。

  7 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内容无论是自评还是第三方评价,包括但不限于:

  a) 实施评价的组织;

  b) 评价目的、范围及准则;

  c) 评价过程,主要包括评价组织安排、文件评审情况、现场评价情况、评价报告编制及内部技术评 审情况;

  YS/T 1697—2024

  d) 评价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等;

  e) 评价证据的核实情况,包括证明文件和数据真实性、计算范围及计算方法、相关计量设备和有关 标准的执行等;

  f) 评价指标表,明确各评价指标得分情况及评价加权综合评分,并判定受评工厂是否符合评价 要求;

  g) 发现的问题;

  h) 绿色工厂主要创建做法、工作亮点等;

  i) 对持续创建绿色工厂提出的下一步工作计划或建议;

  j) 相关支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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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录 A

  (规范性)

  锡及锡合金生产工厂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

  锡及锡合金生产工厂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见表A.1。

  表A.1锡及锡合金生产工厂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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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A.1锡及锡合金生产工厂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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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A.1锡及锡合金生产工厂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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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A.1锡及锡合金生产工厂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续)

  表A.1锡及锡合金生产工厂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续)

  表A.1锡及锡合金生产工厂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续)

  表A.1锡及锡合金生产工厂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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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A.1锡及锡合金生产工厂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续)

  表A.1锡及锡合金生产工厂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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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A.1 锡及锡合金生产工厂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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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 考 文 献

  [1]GB/T728 锡锭

  [2]GB/T 2056 电镀用铜、锌、镉、镍、锡阳极板

  [3]GB/T 2893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4]GB/T 7119 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

  [5]GB/T 8012 铸造锡铅焊料

  [6]GB/T 8740 铸造轴承合金锭

  [7]GB/T 20422 无铅钎料

  [8]GB/T 20789 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9]GB/T 20862 产品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导则

  [10]GB/T 26572 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11]GB/T 29115 工业企业节约原材料评价导则

  [12]GB 30770 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3]GB/T 3131 锡铅钎料

  [14]GB/T 3300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15]GB 34330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一通则

  [16]HJ 98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工业

  [17]HJ 1103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

  [18]HJ 1115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

  [19]HJ 1121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

  [20]YS/T 747 无铅锡基焊料

  [21]SJ/T 11186 焊锡膏通用规范

  [22]SJ/T 11391 电子产品焊接用锡合金粉

  [23] YS/T747 无铅锡基焊料

  [24]YS/T 1221 锡粒

  [25]YS/T 1222 锡球

  [26]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 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 的公告

  [27]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28]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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