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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44/T 2842—2026
村镇规模级蔬菜产业基地宜机化建设技术
规则
Code of practice for the mechanization suited construction of vegetable industrial
bases at village and town scale level
2026 - 05 - 09 发布 2026 - 08 - 09 实施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广东省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业机械研究所、广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园、赵振华、沈德战、韦丽娇、黄绍华、占欢欢。
村镇规模级蔬菜产业基地宜机化建设技术规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村镇规模级蔬菜产业基地宜机化建设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产业基地宜机化技术、道路宜机化技术、灌溉与排水宜机化技术等具体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村镇规模级蔬菜产业基地开展宜机化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0600 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
NY/T 2148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NY/T 3696 设施蔬菜水肥一体化技术规范
NY/T 4368 喷灌与微灌工程技术管理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村镇规模级蔬菜产业基地 vegetable industrial bases at village and town scale level
适用于“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或与村镇规模相适应的蔬菜产业园基地。
3. 2
宜机化建设 mechanization suited construction
通过一系列工程措施和土地整治手段,对现有农田进行改造和优化,使其更适宜农业机械高效、安全、顺畅地进行耕作、种植、管理和收获等全程机械化作业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过程。
3. 3
机械化栽培模式 cultivation mode of mechanization
根据地形地貌、日照、风向等确定的适宜农业机械化作业的蔬菜栽培方式。
3. 4
缓坡地 gently sloping land
地面坡度介于0°~10°的地块。
3. 5
机耕路 farm machinery access road
指能供机动车辆和农业机械(如农用物资与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的道路。
3. 6
生产路 production road
作业机械在蔬菜种植区域中的作业通道,一般位于菜地行间。
3.7
坡口 connection ramp
为满足作业机械进出蔬菜地设置的机耕路与地块或相邻地块间互连的坡道。
4 总体要求
4,1 选址要求
4.1.1 村镇规模级蔬菜产业基地应优先选择土层深厚、光照充足、排灌方便、水电通讯便利、远离污染源、集中连片的土地。4.1.2 建设区域内田间道路应具有通行条件好、通达率高等特点,能够实现农机装备的安全通行。
4.1.2 建设限制区域和禁止区域应符合 GB/T 30600 的规定。
4.2 环境保护
应坚持资源循环、绿色低碳理念,充分保护自然环境,尽量减少水土流失以及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4. 3 节本增效
应考虑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土方实行就地就近挖填转运、最大限度降低建设或改造成本。
5 产业基地宜机化技术
5. 1 地块整形
5.1.1 应遵循小并大、短并长、弯变直、陡变平等原则,实现水平化和条田化。对尖角、弯月形以及地表石块等影响农业机械作业的异形地块,进行开挖回填、截弯取直等整理,消除机械作业死角,满足蔬菜机械作业要求。地块工程应符合 GB/T 30600 的规定。
5.1.2 改造后地块长边宜为短边的 3 倍以上,面积不应少于 2 hm2,单元地块面积不应小于 666.7 m2。改造后的缓坡地纵向坡降不大于 10 %,横向坡降不大于 3%。
5.1.3 应对现有耕种土地进行深耕,并进行灌溉、保养, 达到可耕种作物的标准,土体和耕作层应符合 NY/T 2148 的规定。
5. 2 地力提升
5.2.1 地块改造前宜对土壤表土层进行剥离并单独堆放,待改造完成后再进行回填,保持耕层地力。
5.2.2 耕作层的砂石应捡拾并就近进行不小于 50 cm 的深埋或其他清运处理。
5.2.3 应通过蔬菜藤蔓粉碎、绿肥种植、施用有机肥等方式,结合中耕、深松等措施,培肥熟化土壤,提升地力。有机肥施用应符合 NY/T 2148 的规定。
5.3 大棚改造
5.3.1 对跨度 8 m 以下的且无法改造的塑料大棚宜进行清理。
5.3.2 对跨度 8 m 及以上符合建设标准的单体塑料大棚端门,宜采用全开卷帘门或推拉门方式进行扩容改造;对妨碍机械通行作业的水肥固定阀门及其他棚内设施应进行迁移。
5.3.3 对跨度 8 m 及以上、轴向长度不足 50 m 的生产用单体钢架大棚,应撤除同轴向相对的大棚端门,通过大棚的轴向合并联通改造使大棚互联互通,增加机械轴向作业长度。
5. 4 机械化栽培模式
5.4.1 蔬菜机械化栽培可采用平作、一垄单行、一垄双行和一垄多行等栽培模式,行距应与选配的农业机械相适宜。
5.4.2 蔬菜地端头应预留与选配的农业机械相适宜的末端掉头区域。
5.5 配套建设机库设施
宜按基地耕地设施面积1.5%确定机库建设用地面积,选择离作业地点较近、便于管理的区域进行配套机库用地规划。
6 道路宜机化技术
6. 1 田间道路
6.1.1 机耕路和生产路应优先结合区域内现有道路进行布设,合理规划道路布局,尽量少占用地块以及割裂地块。建设后农机化生产道路通达率应不低于 80%。
6.1.2 田间道路的行车速度控制应不大于 20 km/h。机耕路的路面宽度应不小于 3.5 m,特殊地段应不小于 2.5 m,生产路的路面宽度应不大于 3 m;坡度应小于 15°;每两条机耕路间宜设置一条采用素土路面或混凝土路面的生产路;路基夯实,压实度不低于 94%。设置路肩的路段,路肩宽应不小于 50 cm。
6.1.3 应依据地形、地势,选择合适的位点,设置必要的会车点和末端掉头点。
6.1.4 应通过田间道路整治、增设过桥板等工程措施,完善露地地块、设施之间的进出道路,实现作业场地的互联互通,相邻地块之间、地块与设施之间衔接顺畅,满足农业机械进出作业需要。
6.2 坡口
6.2.1 田间道路应设置供农业机械下田和上路的坡口,坡口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坡口应为扇形合成坡,坡度应不大于 18°, 宽度应不小于 2.5 m。
6.2.2 坡口应设在田角,尽可能避免与边沟交叉。如遇沟、渠应作暗接处理。
6.2.3 坡口应采用素土路面或泥结石路面。
7 灌溉与排水宜机化技术
7. 1 一般要求
对于灌溉与排水的宜机化,应合理布局灌排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应建设完备的灌排沟渠和管网,并兼顾农业机械通行需要;根据整治后的地块坡向和其他相邻地块、设施雨水排泄流向,合理布局灌排水沟渠;灌排水沟应硬质化处理。
7. 2 灌溉
7.2.1 蔬菜基地灌溉宜采用微喷灌技术模式,灌水器选择应符合 NY/T 3696 的规定。
7.2.2 蔬菜基地内的管道应沿种植行向布置,管道间距应与种植行距相同;沿道路和地边布置的管道需埋地敷设。
7.2.3 灌溉与液体施肥系统宜结合在一起,通过机械化水肥一体设施控制实现灌溉。
7.2.4 微喷灌工程设计应符合 NY/T 4368 的规定。
7.3 排水
7.3.1 根据地理条件合理布置排水沟,以满足排水要求。
7.3.2 排水沟以明沟为主,布置应与道路相协调;在蔬菜基地机械通行处设置暗沟,合理布置管涵,且敷设时注意要有一定的倾斜角,不可与生活污水管网相通,并连通至附近的天然水域或者灌溉用蓄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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